Q1:「哪有錢啊!學校資源有限,你要爭取保費?那我就砍系所經費、砍工作名額!」

Q1:「哪有錢啊!學校資源有限,你要爭取保費?那我就砍系所經費、砍工作名額!」

作為勞動者,我們可以從兩個方面來看待這樣的說法。過去政府調高最低工資的時候,幾乎所有資方、企業主都跳出來反對,而老闆反對的理由大都是「沒錢」,更惡劣的,就會威脅勞工將砍工作。現在,在學生兼任勞動者的鬥爭下,勞動部要求校方必須正視學生兼任勞動者就是勞工的事實、得依法提供最基本的勞動保障,各大校方於是開始哀哀叫了,並用各種藉口反對。例如,很多公立學校校方都表示幫兼任助理納保很「不划算」,甚至表示納保所衍生出來的財務缺口,將要轉嫁給系所、教師自行承擔,並威脅要減少學生兼任工作員額。

勞、健保與勞退基金,是法律給勞動者的最基本保障了。校方長期未幫我們納保,已經是非常惡質的違法行為,現在又想以經費不足為由,持續賴帳,這是勞動者不能接受的。無論如何,勞健保費用與相關支出,是必須計算在人事費用當中的基本支出,若既定的人事費用不足,資方就必須去調整整體的經費分配方式,而不能作為持續不納保的理由。如果校方在經費上有困難,主管機關教育部,就應該協同校方,提出因應措施,例如增加補助經費、調整目前經費補助項目分配等等,而不是幫資方找後門、繼續剝奪勞動者的權益。

我們可以這麼想:校方的經費來源,很大一部分已經來自於我們勞動者的勞動成果。兼任助理工作,很大一部分來自於各類研究計畫補助款,而這也是校方重要經費來源之一。其實,校方從每一個計畫經費中,都抽取了一定比例(12%~15%)的管理費,這些錢都整合入校務基金,並由校方自由調配,當中一部分,又再以「獎助學金」的名義下分給學生,而獎助學金的經費來源,也部分來自於教育部的直接補助款。然而,我們都明白,現在的「獎助學金」早已不是單純的「獎助」性質了;大部分學生領取獎助學金是必須提供勞務的,而領取獎助學金的助理、工讀生們在勞動現場上,與校方、老師之間都具有從屬性質。所以無論兼任勞動者所領的工資項目為何,當然都是勞工。

其實,我們認為砍工作的可能性並不高。短期內,或許我們將面臨資方惡意縮減工作、以打壓勞權運動的狀況,但就長期來看,這並不會成為常態。因為,就目前兼任助理勞動狀況而言,超量、超時勞動的惡劣情況實在非常普遍,而業務量也多到必須使用兼任勞動者來分攤業務。翻開以往校方僱佣人員資料就會明白,「助教」這類工作,本來都是專職工作。過去校方並未開設這麼多兼職工作,而是正式聘雇專職來做;而學生所領取的「獎助學金」,則是純獎助性質,領錢的學生無須提供勞務。

然而,現在學校緊縮了越來越多的專職工作,把這些業務開放給兼職,而最方便而廉價的聘雇對象,就是「學生」。

也就是說,校方聘用一個專職員工,所必須負擔的雇主責任(包括勞健保、勞退、休假等等勞基法保障之勞動條件),相較於他請兩、三個兼職還不划算,於是他就把一個專職工作拆成幾個兼職,並使用「學生」頂替,因為學生實在太「便宜」了,這也是為什麼,校方這麼愛用「師生關係」否定「僱佣關係」,硬說學生兼職助理的工作性質僅是「學習」而非「勞動」,這是為了躲掉雇主責任與相關人事支出。

過去我們所經歷的惡劣的僱佣狀況,是校方壓低人事成本的結果,現在我們要把這個問題導正!如果校方以減薪作為打壓勞工的方式,那我們就相應地發起「減少工作」作為抵制(給多少錢,就做多少工作),從過去勞工鬥爭的經驗來看,資方往往敵不過團結的勞工力量。

至於補助計畫單位是否應擴補助經費、納入兼任勞動者的人事成本?這也是需要的。高教工會認為,補助計畫在審核經費時,就必須算入兼任勞動者的人事支出(例如科技部計畫)。這也是為什麼高教工會去年底,就前往科技部陳情抗議,要求科技部補助計畫的人事費用部份,兼任助理應比照專任,於提撥經費時自動加入勞、健保與勞退金等支出。(新聞稿:http://www.theunion.org.tw/news/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