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7:「《勞基法》怎麼可以進校園?勞動部的判定,是妨害大學自治!學生兼任助理是不是勞工,要等教育部說了才算數!」

Q7:「《勞基法》怎麼可以進校園?勞動部的判定,是妨害大學自治!學生兼任助理是不是勞工,要等教育部說了才算數!」

台灣經歷了長久的冷戰戒嚴體制,台灣校園內最常見的「政治」,恰恰就是「政治議題不要污染校園、校園應該是教育的神聖淨土」,這造成了一個狀況,也就是作為基本「人權」核心內容的「勞動權」概念,也被阻隔於學校教育之外。這也是為什麼,相關工會團體推行「教師是勞工、學生兼職勞動者也是勞工」的路程,是特別的困難。勞動意識在台灣不普及,長期以來被刻意隔離於高牆之內, 一副「教育的神聖淨土」、無涉「政治」的校園,更是工會運動組織的黑暗角落:校園裡普遍存在的師生關係、師徒關係等家父長封建意識,模糊了各式各樣勞動現場的僱傭關係、勞資關係的剝削。然而,是工人,就有組工會權、罷工權,更有權奪回自己被資方惡意侵佔的勞動權益,這個邏輯,正是存於各種社會關係之中,最為核心的「政治」。

事實上,無論一名學生是在麥當勞打工、在7-11兼職、在飲料店工讀,或是在學校處室當工讀生、跟老師作計畫助理、在課堂擔任助教,只要你在勞動現場與資方(包括校方)之間具有從屬性質,僱佣關係確立,你就是勞工!這跟你的工作環境是校園內或外,一點差別都沒有的!

而學生兼任助理、助教、臨時工等等,與校方之間是否存有僱佣關係呢?勞動部作為台灣最高的勞動主管機關,早在2013年年初的台大工會案例上,就認定了上述學生兼職工作樣態校方之間為僱佣關係,並發函敦促各大專院校應儘速再認定僱佣關係的前提下,依法履行雇主義務,例如為這些兼任工作者納保。

於是各大校方開始緊張了!2014年初的全國大專院校校長會議上,校長們於是向教育部發難,用沒錢、不划算等理由,反對勞動部對於僱佣關係的確認、拒絕為兼任受雇者納保。對此,教育部表示三個月內會召開協調會(跟勞動部協調)。簡單說,就是各大校方(資方),想要依靠教育部,架空勞動部的認定,集體反對為兼任助理納保。其實,勞動部作為主管機關,是可以依法直接向違法校方開罰的。

近期,教育部已經研擬了一份《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 處理原則》,企圖以「學習」或「教育」等名義,來否定僱佣關係的存在。這是工會團體不能接受的,因此我們自去年3月起,就發動一系列的抗議行動。然而,真正能擋下這份原則作用的,仍是每個校園中工作的兼任助理們,也因此,兼任助理們需要更加團結,加入工會,發起集體的抵制行動,一起用勞工的力量,告訴資方:「我們是勞工,我們要求應得的勞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