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衛學生兼職助理勞動權!

關於兼職助理助教、助學金助理助教、工讀生、臨時工等學生兼職勞動者的勞動權益,高教工會的世新與交大勞動權益小組,展開相關行動:

一、前往勞委會,具名檢舉違法校方!

11月6日上午,高教工會的世新勞權小組、交大勞權小組,協同台大工會等高教產業勞權團體,向勞委會提出具名檢舉書,要求勞委會針對14所未依法為學生兼職助理投保勞健保、提撥勞退金之公私立大專院校,進行調查,並立刻開罰。具名檢舉行動首波募集到38名檢舉人、累積64筆案例、檢舉14所公私立大專學校,包括台灣大學、政治大學、清華大學、交通大學、成功大學、師範大學、中正大學、中山大學、台灣藝術大學、高雄醫學大學、彰化師範大學、輔仁大學、長庚大學、世新大學。勞委會表示將積極處理,並已於11月14日會文給相關單位

截至11月18日,檢舉行動已募集到49名檢舉人、85筆檢舉資料,16所違法學校(新增新竹教育大學、高醫大)!

相關新聞報導:

公視新聞:14校未為兼職助理投保 高教工會抗議

蘋果日報:在校工讀未納勞健保 高教工會抗議

聯合報:高教工會檢舉 研究助理沒勞健保

台灣立報:兼任助理沒勞權 學生具名檢舉

中央廣播電台:大學兼職助理 勞委會前爭勞保

新頭殼:未替研究助理投勞健保 14所大學遭檢舉

二、譴責國科會帶頭違法,應立刻修改相關規定,兼職助理的勞動權益比照專職!

勞委會早已於今年3月認定「兼職計畫助理助教、臨時工、助學金助理助教」等與校方之間為「僱佣關係」,台大校方上訴遭駁回一案,更顯示學生兼職勞動者的勞工身份,是被政府所肯認的。

11月14日高教工會協同各校國科會計畫兼職助理前往國科會,要求國科會的相關規定必須與時俱進:(一)兼任比照專任,國科會應依法明列其勞健保、勞退金提撥之相關規定,並強制計畫申請單位作為雇主、為其投保!(二)國科會應遵守勞動法令,獨立編列人事費用包括工資、勞健保費用與退休金等預算,不與研究支出的業務費混用。針對高教工會訴求,國科會承諾,將儘速召開相關會議,於三個月內有所結論,於明年6月前公告臨時補訂項目,而明年公告之新年度計畫申請辦法,將依新規定進行。(高教工會會後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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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高教工會要求 校方應為兼任助理投保

台灣立報:兼任助理強制納保 國科會等判例

聯合晚報:沒勞健保 大學研究助理抗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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