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教師權益不容打折!爭取合理待遇不會退讓!【高教工會01/24新聞稿】

經過多次的呼籲和爭取,日前教育部終於回應了我們的要求,但只有四條訴求中的一條,也就是鐘點費調漲,而且還打了折!其餘三條包括單學期計薪以5.5個月採計並支付、年終獎金按比例支付、高教工會作為對話主要窗口,全部石沈大海!因此,我們今天來到行政院,要求行政院採納我們的計算版本,並處理其它各項訴求。

在鐘點費部分,教育部人事處處長張秋元表示,民國86年以前,鐘點費是隨公教人員薪資調漲(16年來15%),如果現在改採基本工資調幅(16年來21%),社會難以接受。可是張處長卻迴避了兩個基本事實

一、民國86年以前,兼任教師的角色是補充性質,教師本身大多是其它學校專任教師或其它社會全職工作,而且往往都伴隨著交通補助費等各種津貼。如今台灣高等教育的教學現場,各大學運作模式日益以成本效益為主要考量,為節省人事支出,各校紛紛少聘專任改聘兼任,交通補助等津貼也逐步取消。純兼任教師的人數高達8000多人,審計部統計顯示,兼任教師所佔的比例,各校少則五成,多則九成!兼任教師的吃重程度和角色已經大不相同,身為處長豈有不知?

二、張處長強調兼任教師是公教人員身分,卻無視兼任教師在保險部分是勞保而非公保!官方在認定事實和身分時,總是以對自己有利的方式解釋,結果彼此互相矛盾!

此外,要提升教學品質,就必須不斷更新教材,從事研究工作。授課之餘,兼任老師還要幫學校做行政瑣事及應付評鑑。目前兼任老師跟學校的關係,早已不再是每週幾小時的短兵相接,而是學校行政體系的隱形人力。例如,學校用「環保」的藉口拒絕兼任教師影印講義,迫使老師必須自行將教學資源電子化,轉頭則大量印發一堆無用又不環保的銅板紙宣傳品。學校也可以不顧師生實際課堂互動,一昧要求授課教師必須上網回報學生狀態,設定期中預警等形式化的工作。更不要說,兼任老師要例行線上更新著作目錄、自我評鑑,配合學校參加研習及課程會議。以上林林總總,說明兼任教師所做的行政業務及研究工作,涵蓋的範疇並不少於專任教師。但付出如此多的心力,兼任教師卻只能領到長達十多年未調整的微薄鐘點費,薪資中的研究津貼、寒暑假薪資、離職儲金皆無理地被剝奪。兼任教師的訴求很簡單──同工同酬,既然是做相同的事,就要領相應比例的合理酬勞,才能更有效提升教學品質及落實勞動正義:兼任教師有權爭取合於比例的研究津貼!

因此,我們的訴求如下:

一、 單節課鐘點費調整公式:當前鐘點費支付標準(630)x(1+基本工資調幅)(16年來調幅為21.7%)。故每節課的合理鐘點費為766.7元。

二、一學期加上學期前的備課、學期間和學期後批改作業與考卷(平均而言,學期前後至少各須增加半個月的工作量),故鐘點費支付時理應納入計算,一學期須加上一個月的工作量,改為支付5.5個月鐘點費。

三、年終金是是工資的一部分,兼任教師應可比照專任教師,年終必須加發等比例的1.5個月鐘點費。

四、兼任教師有權爭取合於比例的教學研究費。

五、教育部應將高教工會作為對話主要窗口,在決策過程中,採納上述合理意見,一同為兼任教師權益考慮,提出合理的調漲成果!

新聞聯絡人:

徐文路(兼任教師代表)0953-257350

陳書涵(辦公室主任)0978-3127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