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費繳交通知之時間變更:統一於1月或7月通知

各位高教工會會員好:

感謝您長年來參與高教工會,並持續繳交會費,使工會能有充足的人力、物力以推動各種任務。為了讓工會能更節省收取會費的作業時間,將主要心力用於推展高教改革與促進高教受僱者勞動權益,2014年12月29日高教工會第一屆第三十三次理事會做出決議:自2015年開始,在不影響會員效期的情況下,將過去於「每年會員通過入會之月份通知收取會費」之方式,改為按入會時間屬上半年或下半年,於「每年1月或7月統一通知收取會費」。

此種新作法將不會影響會員效期、不更動每年定額扣取之會費,但能夠大幅減少工會秘書處在收取會費上的作業時間。只要是上半年度(1-6月)通過入會者,秘書處將統一於每年的1月通知會員,收取該年度會費及逾期會費;下半年度(7-12月)通過入會者,秘書處將統一於每年的7月通知,收取該年度會費及逾期會費。

而儘管通知收取會費改採統一作業,但會員的會籍效期仍是以其通過入會的時間按年度計算,使會員權益不受更動。舉例來說,您是2月18日入會,您會籍資格的期限仍是到隔年的2月17日。簡言之,目前新的收費辦法,改變的只是通知繳費時間(統一於1、7月),並不影響個別會員的會籍資格期限(仍是按照您的通過入會時間按年度計算)。

高教工會成立三年以來,已即將進入到第二屆。眼前高等教育場域仍問題重重,大學教職員工更有團結捍衛勞動權益的必要。再次感謝您對工會的支持,期望我們一同繼續努力!

高教工會秘書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