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0. 學校教評會前兩天才臨時通知我出席答辯,可以這樣嗎?我可不可以不去參加?

學校教評會前兩天才臨時通知我出席答辯,可以這樣嗎?我可不可以不去參加?

目前還無法令強制規定教評會通知當事人出席的期間。且會議通知送達可採用寄存送達,並非當事人「拒簽」、「拒領」能使之有送達瑕疵。我們建議收到通知的當事人,還是要盡力出席答辯,但可在答辯過程對此種匆促通知、剝奪答辯準備時間的做法,做出抗議,並將其納入答辯書狀之中,以供未來教育部核准、申訴、訴訟時有證據資料,質疑學校的作為不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