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4. 若已達退休資格,能否先申請自願退休取得退休金,再控訴學校違法解聘或不續聘教師,爭回工作權?

若已達退休資格,能否先申請自願退休取得退休金,再控訴學校違法解聘或不續聘教師,爭回工作權?

因申請自願退休需要簽下同意離職(並非為解聘、不續聘),所以恐使未來無法再爭議學校「解聘、不續聘」處分違法,至少不容易證明該「同意」屬在詐術或脅迫下為之。

對此,教育部官員曾對外建議,若沒有合乎解聘、不續聘的法定理由,教職員不需要接受學校要脅的解聘、不續聘,教育部將嚴格審查有無教師法第14條的情事;教師部分可以待教育部核准審查,並可進行申訴或訴訟;職員部分可以進行訴訟。工會基本也持同樣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