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23. 我的學校有規定教師升等的「配額」,每種職等(如正教授、副教授)限定一定數量,除非有空缺教師才能夠申請升等。這規定導致我一直不能申請升等,請問它們可以這麼做嗎?

 我的學校有規定教師升等的「配額」,每種職等(如正教授、副教授)限定一定數量,除非有空缺教師才能夠申請升等。這規定導致我一直不能申請升等,請問它們可以這麼做嗎?

校方為了節省薪資成本,而片面訂定升等「配額」,屬於限制教師的升等權益。然大學教師分級及其升等屬《大學法》之規範,是為促進學術自由與教師專業發展,僅得由各級教評會以學術專業進行審查,而不得由學校恣意做出升等「配額」來限制教師升等權益。

  若學校的確以缺乏「配額」為由拒絕教師提出升等,等同無法律理由拒絕其升等,當事人可以依法進行申訴、訴訟來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