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0. 我的學校新學期片面修改「專案助理教授」的基本授課時數,從10小時上修到16小時,而且還要求薪資要縮減為只能領「講師級」的薪資。請問它們可以這麼做嗎?

我的學校新學期片面修改「專案助理教授」的基本授課時數,從10小時上修到16小時,而且還要求薪資要縮減為只能領「講師級」的薪資。請問它們可以這麼做嗎?

 

「專案教師」雖未受《教師法》保障,但我們仍可主張學校不得恣意變動其基本授課時數或薪資待遇。然而,基於法律工具的相對缺乏,我們建議遭遇類似狀況的專案教師盡速加入工會,透過談判、協商、施壓的方式,逼迫校方不得利用專案教師的非典型聘僱地位,而恣意延長其工作時數或壓低其薪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