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31. 我是在某學校任職的「兼任教師」,學校可以隨便就把我們不續聘嗎?我們有什麼樣的權益?

 我是在某學校任職的「兼任教師」,學校可以隨便就把我們不續聘嗎?我們有什麼樣的權益?

「兼任教師」已是當代大學最大宗使用來替代「專任教師」的聘僱方式。最核心的原因即在於,兼任教師的單位薪資廉價,且似乎容易彈性聘僱。然而,如同「專案教師」一般,「兼任教師」雖未受《教師法》保障,卻可以主張一般勞動法的原則,拒絕未達必要的恣意不續聘。另外,依據教育部訴願會台教法(三)字第1030109550訴願決定書指出:「兼任教師當認為學校對其待遇或聘任,有違法或不當的措施時,也可以向教師申訴評議委員會提出申訴。」是故兼任教師若遭遇違法不續聘,可循管道提出申訴等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