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4. 學校沒有把我解聘或不續聘,但新的學期就沒發聘書給我,也不給我薪水了。我該怎麼辦?

學校沒有把我解聘或不續聘,但新的學期就沒發聘書給我,也不給我薪水了。

            我該怎麼辦?

別擔心。「沒發聘書」和法律上的「解聘或不續聘」,全然是兩回事。依據我國教師法規定,專任教師在沒有構成教師法第14條的解聘或不續聘事由、學校未依法定程序決議解聘或不續聘、教育部還未核准之前,即為「續聘」狀態。此法律關係存續和有沒有拿到聘書無關,教師自然也有權利請求全額薪資。若有權益受損,教師可以循申訴、訴訟機制,要求校方發放聘書或追討遭積欠的薪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