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9. 學校人事室要我的系開教評會,聽說打算要把我不續聘或強制資遣,卻沒有通知我出席答辯。它們可以這樣做嗎?

學校人事室要我的系開教評會,聽說打算要把我不續聘或強制資遣,卻沒有通知我出席答辯。它們可以這樣做嗎?

當然不行。系、院、校三級教評會若要審議涉及剝奪教師工作權的解聘、不續聘、強制資遣案,都必須通知當事人前來出席說明答辯。當事人也有權利在說明前知悉被提案解聘、不續聘、強制資遣的具體事由為何,以有效對此答辯。若未踐行此程序要求,即構成程序瑕疵,不應受教育部核准;就是核准,也可透過申訴、訴訟等程序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