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天國定假 政院胡亂砍! 立院應駁回!

2015/12/14 工會聯合行動 新聞稿】

行政院勞動部於2015年12月9日,在工總、商總等工商團體12月2日大動作的放話與施壓要求之下,一週內突然發佈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第23條修正案,刪減900萬勞工國定假日共7天。該舉不但嚴重侵犯台灣勞工休假權利,工作時間已高居全球第4高的台灣勞工,工作時間恐將因此一改惡而持續居高不下,保守估計更將造成台灣全體勞工一年800億元的經濟損失。

勞工團體對於行政院、勞動部刪除七天國定假日的「公告」,表達最強烈的譴責與抗議!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與團結工聯等勞工團體,過去兩個多月以來,已多次前往勞動部與行政院抗議,亦透過大規模問卷證實:高達94%以上台灣勞工反對刪除國定假日的改惡措施,勞動部所說「多數勞工沒有意見」根本是睜著眼睛說瞎話!沒想到行政院與勞動部,竟然在資方團體大老闆的要求下依舊一意孤行與全台灣勞工為敵。

事實上,工會早在上週四(12/10),即勞動部公布修改勞基法施行細則23條的隔日,將工會長期以來的訴求與說明以傳真與email方式,分別聯繫國民黨與民進黨立法二院黨團辦公室。為此,各工會團體今(14)日上午十點再次發起聯合行動,集結前往立法院大門口前,要求立法院各黨團應立即駁回「勞基法施行細則第23條」,維持勞工全年國定假日19天、一天都不應該刪除!

工會團體說明:基於法規命令的修正,按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條,屬立法委員得連署交付委員會審查的事項,可予以駁回、修正或另為立法[1]因此,今天工會團體除了於立法院大門口前公開行動之外,預計也將直接前往四個黨團辦公室,再一次親自遞送工會的訴求與說明,並要求各黨團明確針對此一攸關、影響台灣900萬勞工重大權益的政策表態。

工會團體指出,各政黨、尤其是國、民兩黨,過去一年不斷高談如何改善台灣勞工低薪、過勞的集體處境,但勞工薪資還未加、工作過勞現象還未改善,勞工休假竟然就先被砍?!儘管政府明年開始縮減法定工時為「單週40工時」,基於七成產業早已實施週休二日,此舉根本只有形式上的意義,豈可再以此為由,要砍勞工休假?

工會團體表示,如果行政機關可以如此恣意就亂砍全體勞工7天國定假日,卻不需要受到包括立法院在內的任何實質監督與審查,準此邏輯與程序,未來倘若行政院、勞動部進一步要將勞工假日全數砍掉,難道也不受控制嗎?

我們認為,尤其目前正值選舉期間,距離大選僅剩一個月時間,立法院各黨、尤其佔有多數席次的兩大黨,更有義務要立刻回應此問題,如果未來一週內各黨立院黨再持續沉默不出聲,工會團體必定會透過各種方式將此等真相供諸於全體勞工與社會,讓台灣勞工睜大眼睛好好檢視,到底哪些政黨坐視行政院、勞動部一而再、再而三地侵害勞工休假權益,相信台灣勞工絕不會接受此等惡質的擺佈!

行動發起團體: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團結工聯(新高市產業總工會、台南市產業總工會、苗栗縣產業總工會、新竹縣產業總工會、桃園市產業總工會、台北市產業總工會、宜蘭縣產業總工會、全國自主勞工聯盟、台塑關係企業工會全國聯合會、中華電信工會等)、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等勞工團體。

【聯絡人】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研究員 陳柏謙(0911-678-400)

台灣電子電機資訊產業工會秘書長 林名哲(0953-532-001)

 

 


[1]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0條:「各機關依其法定職權或基於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送達立法院後,應提報立法院會議。

出席委員對於前項命令,認為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如有十五人以上連署或附議,即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62條第1項:「行政命令經審查後,發現有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應提報院會,經議決後,通知原訂頒之機關更正或廢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