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爭取:大專兼任老師,按月發薪獲得保障!

       

      高教工會於日前接獲逢甲大學一位兼任教師來電反應,表示由於校方未準時按月發放鐘點費,對以兼課維生的諸多兼任老師來說,已造成生活經濟上的嚴重困擾。另外,也因為學校延遲、合併發放數月薪資,導致兼任教師單一月份所領取之鐘點費超過基本工資,致使兼任教師須因此多負擔2%二代健保費用,這無疑是因為學校的行政疏失,所造成不合理的權益侵害。

 

        接獲反應後,工會便立即發文予逢甲大學校方及教育部,希望學校改善延遲給付薪資問題,以確保兼任教師權益,同時也要求教育部督促校方積極處理。工會於公文寄發後一個月,便收到來自逢甲大學校方回文,表示從今起將按月發放鐘點費,以免額外增加兼任教師補充保費之負擔(附件)。

 

        對於逢甲大學校方接到高教工會的公文後,願意從善如流,改正過去對於兼任教師權益的不當侵害,工會在此予以高度肯認,這也再次印證,只要我們願意團結爭取,就有可能一點一滴,慢慢地改變各種不合理的勞動處境。工會也在此呼籲全國各大專院校,倘若該校仍有延遲給付兼任教師鐘點費之情事,請儘速改善,按月定期發放薪資,切莫輕視兼任教師之勞動權益。

 

       雖然在高教工會協助之下,單一學校個案已獲處理與改善,但我們仍須再次強調,兼任教師許多勞動權益遭受侵害,卻往往求助無門,根本原因仍是在於,全台不分公私立的兼任教師(約4萬5千人左右)至今仍毫無任何勞動法令保障(既排除於《教師法》,也不受《勞基法》的保障)。

 

       現今各大專院校的兼任教師人數皆逐年上升,兼任教師已漸成為台灣高等教育的重要教學人力,面臨的卻是高工時、低工資、毫無法令保障的不合理勞動現狀。對此,工會將繼續努力推動,要求行政院和勞動部,應儘速將全台的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給予兼任教師的最基本的勞動保障!而兼任教師獲得基本保障,也才能減少學校「以兼任取代專任」、改惡專任教師福利的不當作為。

 

       最後,我們也要呼籲各大專院校的兼任教師們,請加入工會,和我們一同努力,拒絕不合理勞動環境,改造良善的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