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舉行動再傳捷報! 政大五名兼任助理確認為勞工!

檢舉行動再傳捷報!

政大五名兼任助理確認為勞工!

政大學生勞動權益促進會、高教工會

2016年1月20日 新聞稿

12月中,兼任助理檢舉行動再傳捷報!政大五名在上學期擔任系所工讀生的兼任助理,出面檢舉校方未為其投保勞保、提撥勞退金。經台北市勞動局調查之後,判定該五名助理與政大校方之間,的確具有雇傭關係(參考附件)。記者會上,政大勞工所的陳同學與劉同學皆到場說明其個案狀況,並要求勞動主管機關應立即針對校方的違法行為開罰。

檢舉人陳同學表示,自己擔任勞工所的工讀生,工作內容包括整理所上圖書室、所辦值班、遞送公文等等,薪資以時數計,值勤時間每回至少4小時。除了工作與薪資具有對價關係,同學在現場也必須聽從行政人員或相關教師的指揮監督,其勞動成果也歸屬於系所,從屬性至為明顯。劉同學同樣也在所辦擔任兼任工讀生,工資以時薪計算,每週工作約4~8小時,亦具有勞動從屬性。對陳、劉二位同學而言,工作內容不但與論文無關,亦非課程內容或畢業條件之一,該兼任助理工作就是為了打工賺取生活費,這與一般大專院校中,系所辦發放助學金聘僱學生從事兼任工讀工作,並無不同。包括陳、劉兩位同學在內的五名政大工讀生,紛紛被判定與校方間具有雇傭關係,足見一般大專院校內,學生擔任所辦工讀生、協助所務運行的相關工作,與校方間應屬於雇傭關係,是無庸置疑的。

今日,政大勞促會、高教工會與兩名檢舉成功的兼任助理一同參加記者會,齊聲呼籲:政大的五名案例,加上檢舉行動至今的24起兼任助理適用《勞基法》、確立雇傭關係案例,目前累計案例已經高達29起,且檢舉人廣及各種兼任助理類別,在在證明「學習型助理」僅為教育部圖利校方、未規避雇主責任而虛設的後門。

日前,兼任助理納保一事,因各大校方罔顧勞動法令,為了否定兼任助理的勞工身份,不惜協同教育部,動員所有資源、全面反彈,甚至連署要求行政院出面阻擋。這使得早應依法納保的廣大兼任助理們,普遍處於無職災保障、零投保年資等惡劣勞動處境。我們必須強調,北市勞動局雖能在一片保守校方與行政官僚的干擾中,做出對的決定、判定兼任助理之雇傭關係,卻仍未能依法行政,針對違法校方開罰、予以懲戒,甚至在來函中,將裁罰權推回勞動部(參考附件)。我們無法接受這種「勞動主管機關集體當機」的狀況,因此強烈要求台北市勞動局、勞動部,既然認定政大兼任助理為勞工,就應針對政大違法未為其員工投保的行為,立即開罰!

  • 政大未幫其雇用之兼任助理投保勞保、提撥勞退金,實屬違法,北市勞動局與勞動部作為勞動主管機關,應負起行政責任,立即對政大開罰!
  • 全面落實學生兼任助理《勞動基準法》權益!
  • 全面廢除違法的「學習型助理」!

新聞聯絡人:林奕志(政大勞促會):0921-205-225
                       陳佑(政大檢舉人、高教工會成員):0939-050-900

附件一,北市勞動局回函陳同學,確認雇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