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2:學校可以隨意在學期中解聘兼任老師嗎?學校可以隨意不續聘嗎?

A:不可以!

根據「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四條規定,兼任教師在聘約有效期間內,除非經校內教師評審委員會審議通過,不得隨意解聘。

至於聘約期滿後,學校是否可以隨意不續聘,目前實務上學校普遍擁有絕對生殺大權,然而未來一旦爭取將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成功,工會主張只要學校有固定開設此一課程的需求,則必須將其與兼任教師之僱傭關係視為不定期契約。因此,除非校方可以舉證提出合法解雇事由,否則應不得隨意不予續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