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5:我在不只一家學校任教,請問每一家學校都需要幫我加保勞保嗎?差別在哪?

 

A:每一家學校都需要加保勞保!

首先,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第一項第四款,學校必須幫聘用之兼任教師投保勞工保險,再根據2009年勞委會(現勞動部)進一步核釋,於不只一所學校任職的兼任教師,每一家學校在兼任老師支付授課並鐘點費期間(一般一學期約4.5 ~ 5個月)都需要幫老師加保勞工保險(每校每月收入未超過11,100元者以11,100元級距投保),計算投保平均月薪時則合併計算。

因此,沒錯;若我在三所大專院校擔任兼任教師,則三所大學都需要幫我投保勞工保險。要留意的是,有沒有投保差別很大,因計算投保月薪時合併計算,因此直接影響到勞保制度下支付的各種給付(含生育給付、傷病、醫療、失能、老年等五種給付)

舉例來說,一位分別在A(私校)、B(私校)、C(公校)三家不同學校任教,授課學份分別為6、4、4的兼任講師,三家學校每月薪資大約為:

A校: 575 x 6 x 4 = 13,800 (以15,840元級距投保)

B校: 575 x 4 x 4 =  9,200 (以11,100元級距投保)

C校: 670 x 4 x 4 = 10,720 (以11,100元級距投保)

若三家學校都依法投保,則投保薪資合併計算為(11100 + 11100 + 15840)=38,040元。以生產後申請生育給付為例,三家學校都加保,則生育給付為 [ 38,040 x 2(個月給付)],但如果只有A校加保、B、C未加保,則只能申請到 [ 15,840 x 2 ] 金額之給付,差別頗大,生育給付外其他給付亦同,若退休後申請老年給付則影響可能更大!所以請務必確認每一家學校都有確實加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