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6:同上,那每一家學校都需要幫我加保健保嗎?

A:選擇一家收入最多的學校作為加保單位。

去(2014)年2月前,很長一段時間,根據衛福部1995年的一份解釋,每週工時12小時以上,雇主才需幫聘僱勞工加保全民健保,因此過去兼任教師往往只能選擇自行前往區公所投保,老師所要負擔的保費比由學校加保多上很多。但在高教工會持續爭取之下,衛福部終於同意發文將兼任教師排除於週工時12小時門檻以外(見公文),如果老師於不只一家以上的學校任教,則以最要收入來源的學校的投保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