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7:因為在不同學校授課而有多份收入,請問我需要負擔補充保費嗎?

A:因為工會的爭取,不需要再繳了!

2012年健保補充保費制度上路後,原先規定只要有兼職收入則需要另外負擔2%兼職所得繳納補充保費。然而對於許多兼任教師而言,多份兼任工作加總可能都尚且不若一份正職工作收入,因此,對於兼職教師而言,還要繳納這2%補充保費極為不公平,因此,在高教工會聯合其他勞團的爭取下,衛福部後續逐次將需繳納補充保費的兼職所得門檻提高至基本工資,即未超過基本工資(目前為20,008元/月)的兼職收入部分無需繳納補充保費。

因此,以上述舉例每學期授課14學分之兼任教師為例,A校收入最多因此依法為健保投保單位,而B、C兩校則因為月收入未滿基本工資,因此亦無需繳納補充保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