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任助理是勞工!譴責行政院打壓學生助理 ——對於行政院訴願會撤銷原處分聲明

對於行政院訴願會將勞動部過去針對各大學未替兼任助理納保開罰17案,從上週到前日竟作成全數撤銷原裁罰處分一事,我們表達強烈抗議,並且認為需澄清其效力範圍。

 

一、行政院訴願會一次撤銷17案,這在訴願史上極為罕見。何況,日子是選在行政院任期的最後末端,在九局下半恣意幫助各大學逃脫其因違法侵害學生兼任助理權益而應受的裁罰。這樣的決定缺乏完整討論,也欠缺訴願活動應遵守的個案認定精神,我們強烈予以譴責!

 

二、17案之中,有多位原檢舉人勞方,過去已向行政院訴願會具狀表示要求「訴願參加」,以補足檢舉人作為勞動當事人能提供的各種事實。然而,行政院訴願會對這些請求全數駁回,理由為認為裁罰與否並不涉及勞方權益,有原處分機關勞動部的參與即可。我們必須指出,這代表訴願會的決定也只能涉及到「是否撤銷裁罰」,而無涉這17案「是否是勞工」,更遑論廣大的學生兼任助理「是否與雇主構成僱傭關係」的問題。請相關主管機關切勿混淆二事,對於落實學生兼任助理勞權不應有任何鬆懈。甚至對於該17案裁罰,勞動部可應重為調查補充證據,而再次作成裁罰處分,不得讓大學存有僥倖心態。

 

三、高教工會目前與多位律師正在協助數位學生兼任助理提起民事訴訟,確認過去的僱用關係存在,並且追討因未獲納保而產生的鉅額損失。此一部分才是判斷該個案助理「是否是勞工」、「其雇主有無為其加入勞保、繳納勞退金義務」的司法有權機關,而非行政院訴願會。曙光還在眼前,各界可拭目以待。

 

四、總結而言,我們強烈質疑,行政院訴願會在有諸多利益偏頗的委員操作下,如陳盈蓉(曾任台北市政府財政局局長、交通部專門委員、交通部法規委員會委員)並非相關勞動法令專業委員,以及政治人物謝立功在2014年落選基隆市長後,就到行政院任職,又如蔡庭榕(曾任中央警察大學學務長,即校內一級主管)等人過去背景皆無與勞動議題無關,或者擔任學校要職的資方代表,顯示此次為大學清倉脫罪的決定,根本毫無專業與正當性!

 

最後,我們除強力譴責此次行政院訴願會的決定外,同時也要求上任的新政府落實其競選時的青年政見的第二大項第二點「提升大專院校研教助理的待遇」中,提及「要求大專院校依法承擔雇主責任」落實學生助理適用勞基法法令保障,並立刻實現針對助理勞權團體經年提出的三大訴求:

 

一、全面落實學生兼任助理《勞動基準法》權益!

 

二、全面廢除違法的「學習型助理」!

 

三、擴大教育經費,補貼助理納保相關費用!

 

新聞聯絡人: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  高詩雯 0988213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