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別適用勞基法,教育部淪為「兼任教師殺手」! 全國大專兼任教師站出來「反失業」,向教育部討公道!

 

  「在大學教了近二十年的書,沒退休金、沒有任何聘僱保障,現在好不容易能適用勞基法了,居然又因為教育部居然還跟大學聯手惡搞,讓兼任教師還沒受到保障之前,就先丟了工作!」

 

即將失去工作的大專兼任教師,北上至教育部抗議、討公道!

 

  高教工會於01月17日(週二),陪同數十位來自北、中、南各地,因為教育部錯誤的切割適用勞基法政策,而導致下學年可能失去工作的大專兼任教師,來到教育部門口抗議。工會要求教育部長應出面回應,確保這些遭受威脅的兼任教師不會被惡意解雇,同時也呼籲教育部不應繼續擔任大學校方打手,剝奪兼任教師的勞動權益保障。

 

  高教工會這兩年來,努力推動讓大專兼任教師能夠納入勞基法保障,不再成為大學校園內的法令孤兒,希望改善兼任教師長年被校方當作廉價教學人力,剝削、壓榨使用。原本在工會與兼任教師持續爭取下,這項改革訴求露出一線曙光,勞動部終於願意正視兼任教師血汗勞動的現況,打算自今年八月一日起,將大專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的適用對象之中。

 

  然而,沒想到原本的改革訴求,卻因為教育部向勞動部的強力施壓下,迫使勞動部竟史無前例地,於去年九月公告之「大專院校編制外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草案」中,為了替學校節省人事成本,刻意於該草案中進行切割,僅讓「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受到勞基法保障,其他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則繼續維持毫無任何勞動法令保障的現況[1]

 

  高教工會在草案公告前,便已經多次提醒、呼籲勞動部與教育部,千萬不能做出此等圖利大學校方,卻違反平等原則的差別待遇政策。若執意在納入過程中,區隔出一特殊區塊不適用保障,絕對會成為資方逃避勞動保障的「後門」,並產生「無保障者排擠有保障者」的就業排擠效應。換句話說,只要勞動部的切割作法一出現,必定會產生一波大規模的兼任教師失業潮。

官方惡意切割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已即將造成兼任教師大規模失業潮!

 

  然而,就在政府的一意孤行下,這個切割適用勞基法的草案不過僅公告兩個多月,就已經發生大量的兼任教師向工會投訴,表示已經遭到學校「口頭」告知,因為日後只有「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會受到勞基法保障(會增加學校人事成本),而「具本職」的兼任老師,卻可以繼續像以前一樣便宜聘任,不受法律保障。因此,許多學校已經預計下學期,開始只聘任「具本職」的兼任教師,藉以規避法律責任,節省人事成本;或要求兼任教師得自行提供一份在外的「全職證明」,不然就是去職業工會投保最高級距,只要沒有提出這類證明之前,就不能安排下學期的課程,也無法拿到聘書!(見附件)

 

  針對這些不肖校方,為了拒絕提供兼任教師勞動保障,而祭出的「解聘」、「不續聘」、「減少排課」、「強迫投保職業工會」…等爛招,工會早已於三個多前向官方反映,同時也發文向教育部檢舉這些違法學校。高教工會也於去年十二月發起連署,逾兩百多位大專兼任教師連署反對切割適用勞基法。然而,上萬名基層兼任教師可能遭遇的工作危機,迄今卻仍未獲的教育部的正面回應與處置。

 

  面對草案公告前的提醒,教育部與勞動部充耳不聞,執意丟出這個不合乎理論與事實的差別對待草案,面對草案公告後,如雪崩一般的種種亂象,甚至關於兼任教師下學期是否會被解僱的嚴重問題,教育部與勞動部若是作為盡職的主管機關,理應立即修正這個帶來莫大災難的草案,盡速改為讓大專兼任教師「一體適用勞基法」,才能真正落實對兼任教師勞動權的保障,不致發生兼任教師都還未享有各種法令保障前,就先丟了工作。然而,相反地,官方卻未立刻著手修訂草案,面對兼任教師即將失去工作的焦急不安,完全視而未見。

教育部與大學校方聯手惡搞,為省人事成本無視兼任教師工作權!

 

  草案公告前,我們可以責罵教育部與勞動部顢頇怠惰,不顧提醒便丟出這個切割適用的草案。但草案才開始公告,就馬上對兼任教師發生了如此嚴峻的工作權侵害,官方竟還繼續擺爛,這就已經不只是顢頇怠惰的表現罷了,我們合理質疑,教育部與勞動部早就預知後果,根本是有意與大學聯手惡搞,假意讓「未具本職」的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實則開了後門讓學校未來只要聘僱「具本職」兼任教師,就不會增加任何人事成本。由此顯見,教育部已完全失去主管機關應盡之職責,僅為校方利益,便出賣原本最該受到保障的一萬多名「純兼任教師」之工作權。

 

  面對教育部的失職與偏袒,即將造成兼任教師的大規模失業,我們提出嚴正抗議!我們也絕對反對大學此等恣意妄為,欺壓剝削兼任教師的不正辦學作為!今日來到教育部前,我們便是要為這一萬多名,長年遭受不合理待遇的兼任教師,向教育部討個公道。

 

  我們要求:

一、教育部應立即發文給全國大專院校,要求校方即刻停止各種恐嚇性的調查,只要未具正當理由,不得任意解聘、不續聘「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

二、教育部應與勞動部,立即著手修正「大專院校編制外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草案」,讓全體大專兼任教師,一體適用勞基法!

三、針對下學期因「未具本職」身分,而遭到學校解聘、不續聘之個案,我們要求教育部應立即進行個案介入並救濟。

 

 

 

 

附件、學校不續聘「未具本職兼任教師」證明

 

 

 


[1]在勞動部往年的歷次勞基法擴大適用公告當中,從未發生過像今日兼任教師之狀況,在公告擴大適用於某種職業別之中,卻又切割掉「具本職」的勞工,可以不受到法令保障。勞動部今日之作法,是史無前例第一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