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院系所評鑑改革

評鑑制度改變了大學自治精神,大學走向績效主義,扼殺研究創新,戕害學術的自由。我們主張:以課責取代評鑑。大學營運資訊應透明公開,受社會大眾監督,而非由具利害關係的「評鑑中心」來評鑑。

 

評鑑制度成為臺灣教育重要的關鍵,財團法人高等教育評鑑中心基金會在99年已完成第一週期79所學校、1,908個系所的評鑑工作,並展開第二週期的五年評鑑。評鑑制度改變了大學自治精神,雖然教育部後來一再宣稱評鑑與大學退場機制脫勾,但是校務與系所評鑑涉及經費分配、招生員額以及學校名聲,因此各校不得不配合演出。大學在評鑑制度引導下朝向績效主義,為了爭取國科會與教育部的各項研究資源,學者競逐更多論文引用係數,學術風氣轉為抄短線,一窩蜂投入熱門主題進行研究,不但嚴重扼殺原來的學術研究自由與創新,研究主題也迎合外國學術之偏好,與國家社會發展脫節。透過由上而下、客觀化的量化評鑑,已經造成大學制度評鑑化,戕害學術的自由。

誰來評鑑「大學評鑑」?

2012年教師節有點特別,教育部前有高教工會和大學教師抗議,要求暫停「大學評鑑」、對現行制度進行總檢討。

什麼是大學評鑑?二○○五年大學法修正,教育部成立「高教評鑑中心」,自二○○六年起全面展開大學評鑑。當時目的是:以評鑑結果來分配補助大學的經費,形成「獎懲機制」;藉此淘汰部分校院系所,形成「退場機制」。大學評鑑馬上成為全國大專院校最大的壓力來源。

高教評鑑中心由上而下貫徹各種「客觀」評鑑指標,改變了大學社群原本的自主審查習性。

為了符合指標要求,各校院系所也發展出各種荒謬的因應之道,評鑑制度很快引發各方怨言。教育部於是在二○○八年宣稱「評鑑與退場機制脫鉤」、評鑑只是幫各大學調整體質。然而,五年一輪的大學評鑑仍持續進行。

評鑑涉及經費分配、招生、名聲,各校院系所只能無奈配合,結果是:同質化、形式化、指標化和作假文化。更嚴重的是,外部評鑑內化為大學校方考核教師的制度:凡事量化記點、重研究而輕教學。評鑑實施至今,校方辦學不見得有進步,但教師勞動條件變差、學生受教品質降低則很確定。

在各界批評中,教育部近日又做出回應:獲「頂尖大學」和「教學卓越」補助的三十四所大學,可不參加評鑑中心的評鑑,只需自我評鑑。也就是,教育部主觀地將大學分為「前段班」和「後段班」,獲得愈多政府補助的前段班,愈不用接受外部評鑑。這是典型的分化策略,其動機及合理性都相當可議。

首先,頂尖與教卓補助和大學評鑑完全是兩回事,目的不同標準也不同,教育部故意混淆兩者,是對評鑑的不尊重。其次,在外部監督標準不明下,讓三十四所大學自辦評鑑,將強化這些學校校方的對內控制權,對弱勢學門系所不利。最後,這種做法將鞏固傳統大學排名,傷害多元辦學、大學特色發展的高教理念。

若評鑑真能促進大學發展,多數大學教師並不會反對。但現行制度是套由上而下的控制體系,無論指標建置或實施方式,都沒有經過公共討論,缺乏基層教師、系所、學生及工會團體的聲音。當後者開始集結,要求共同檢討評鑑制度時,教育部不願面對實質問題,卻急著將大學分類治之,可見評鑑對教育部而言,只是一項控制工具。誰不尊重大學評鑑?答案應該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