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1採訪通知】: 大專兼任教師權益保障仍落空! 調查顯示: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保障不足,多間學校仍違法不給假、拒投保 工會訴求:納入《勞動基準法》,強化續聘保障,公私校一致提升鐘點費

去年八月一日新修訂上路的〈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施行至今已超過一學期,針對該辦法中對於大專兼任教師勞動權益的諸多保障,各大專院校是否有依規定落實?主管機關又是否有負起監督之職責?新辦法上路後,是否對於大專兼任教師勞動權益已有足夠保障?

 

高教工會將於明天(2018.5.22)上午十點召開記者會,公布超過百份大專兼任教師的問卷調查結果,問卷調查結果中顯示:新修訂之聘任辦法上路後,僅有21%的大學,有主動告知兼任教師相關權益,導致近八成兼任教師根本不清楚自身法律權益有何變動。而在聘任辦法上路後的第一個學期,僅有13%的兼任教師有請過假。而有高達近八成的大專兼任教師認為,教育部增訂的聘任辦法,對於兼任教師的勞動保障根本不足夠!

 

在工會進行的問卷調查中,也有不少兼任教師反映,有學校至今仍拒絕依法為兼任教師投保健保,甚至連最基本的勞保,都有學校為節省人事成本,祭出「當日投保、當日退保」的違法奧步!

 

記者會中,也將有大專兼任教師現身說法,說明在教育部修訂的聘任辦法上路後,兼任教師的具體處境。高教工會也再次強調,在沒有勞基法的工作權(續聘)保障之下,教育部所修訂的聘任辦法即便提供再多勞動保障,也僅是流於形式保障而毫無實質意義。而賴揆日前聲稱將替大專兼任教師「加薪」遭大規模不續聘的災難,事實上也是排除了佔整體60%之多的私立大專兼任教師,形同「口惠而實不至」。

 

因此工會再次呼籲:教育部與勞動部,應立即讓大專兼任教師「一體適用勞基法」!主管機關不應再為了替大學節省人事成本,而做為打壓兼任教師勞動權益的兇手!

 

時間:2018.05.22(週二)上午十點

地點:高教工會會議室(台北市中山區伊通街59巷6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