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快報181期】團結才有改變:永達董事會終被教育部聲請接管教職員生參與公益董事刻不容緩!

永達技術學院自民國104年8月7日遭無預警停辦後,教職員被迫失業、學生被迫轉學、輟學。停辦至今已逾四年半,高教工會於此期間持續追蹤關注董事會提出的轉型計畫與校產流向,多次召開記者會揭露董事會諸多弊端,不斷要求教育部應立即依法解散董事會。在工會與教職員生多年的努力下,教育部終於遲至今日,發新聞稿公開表示:「已完成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刻正依私立學校法第25條規定,併同此次未給付超額年金部分,發文屏東地方法院聲請解散董事會,以維護校產公共性及退休教職員權益。」(https://ppt.cc/fOoqqx

對此,高教工會表達以下五點聲明:

一,教育部終於一擺過去長年消極「發公文」的方式,正式針對永達董事會諸多違法事項,依法申請解散董事會,高教工會對此表達肯認。但工會也必須再次強調,正因為教育部四年多以來的消極怠忽職守,遲遲不願依法盡速解散永達董事會,才致使停辦以來,累積自人民納稅金與學生學雜費的校產已減損3億5397萬元之譜,無法及早讓校產回歸公共教育使用。也致使教職員必須承擔因董事會不當挪用校產,而遭積欠退休金的惡果。

二,工會呼籲,教育部除應盡速完成向法院聲請解散董事會的相關程序外,教育部亦應秉持苗栗地方法院在「亞太案」上的裁決精神(https://ppt.cc/flTBPx),為順利解決教職員與學校爭議,確保學校解散清算後的校產能回歸公共,向法院提出重組公益董事的名單中,至少應包含永達教師、職員、學生,與工會代表,且數額不少於二分之一。

三,對於永達董事會於停辦階段以來的諸多違法事項:包括違法挪用校產且拒不追回(販賣校地卻優先支給董事河崎惠子6000萬、長期向董事二等親、監察人馮王貞美輸送不當租金每年113萬等)、各種財產減損與報銷折舊未符合程序規範(有106年會計師查核財務報告為證)、惡意積欠教職員退休金(受害者達100人以上)…等,教育部作為主管機關亦應積極調查究責。於籌組新董事會後,也應進一步追查停辦階段以來,原董事會是否涉有任何違法利益輸送、挪移校產之行徑,並積極透過法律途徑追回校產。

四,工會同時也主張,永達於未來重組新董事會後,應積極確保學校盡速進入解散清算程序,保障校產回捐政府,同時於解散清算階段,提出補償過去在粗暴停辦過程中,權益嚴重受損的教職員生權益,包括:給予教職員因非自願離退之補償、學生因被迫轉學所產生之花費等。

五,最後,高教工會重申,針對教育部向法院聲請解散永達違法董事會的成果,完全歸因於這近五年來,許多永達的前教職員生,鍥而不捨與工會堅持採取行動,不斷監督學校的後續發展,也才促使教育部做出此遲來正義之一舉。工會呼籲全國各大專院校的師生,請加入工會(https://theunion.org.tw/member/register.php),與我們持續關心高教退場、私校董事會監理的各種議題,唯有透過我們自身的團結與努力,才能真正保障教職員生的權益,捍衛校產公共性並使台灣高教邁入更良好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