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快報第185期】國立中正大學惡意栽贓員工遭駁斥! 林姓諮商心理師訴願成功!

  高教工會曾於2018年8月,以【大學快報第156期】:「國立中正大學違法解雇員工、一審遭判敗訴後竟還惡意霸凌?! 敬邀大專院校的師生共同關注/聲援受害諮商心理師」,報導了國立中正大學違法解雇了其輔導中心的林姓諮商心理師。國立中正大學違法解雇遭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敗訴」後,非但始終抗拒讓心理師恢復原職,而且還採取了各種惡意霸凌的手段,包括主動向衛生局檢舉其3年前任職期間「未依規定載明個案諮商紀錄」,使其遭受開罰;甚至向地檢署濫訴提告「詐欺」、「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刑事犯罪控訴,迫使其得一再至地檢署奔波應訊。

  所幸,在林姓諮商心理師的堅持救濟,以及工會出具意見書協助下,中正大學的惡意霸凌舉動,再次被主管機關駁斥。

  衛福部訴願會於108年3月5日作成衛部法字第1073100076號訴願決定,訴願書中指出:「本案原處分機關係因中正大學之檢舉而進行稽查,中正大學對訴願人離職2年多後所提出之檢舉,雙方間又因勞資糾紛亦在司法爭訟中,與訴願人具有高度利害衝突,經遍閱卷內資料,原處分機關逕以檢舉人提供之書面諮商紀錄作為判斷訴願人違規情狀之依據,並未進一步勘驗訴願人電腦或其他線上資料是否遺有相關個案諮商紀錄,或向中正大學查證資料提供之完整性,有無勘驗輔導中心受理諮商紀錄之錄影存證資料?是否善盡調查義務?對訴願人有利及不利之情形,是否均注意?不無疑義。另對於已離職後之訴願人既已無從再返回原工作場所確認文件資料,原處分機關仍限期其提出先前執行業務之個案資料,是否有期待可能性?亦非無疑。」所以決定將「原處分撤銷」。

  作為各大專校院教職員工的工會,我們在此要稱許訴願機關的正確決定,同時也要嚴正批評國立中正大學校方的行為。

  作為國立大學,面對職員期待進修而與管理方產生勞資爭議,應當妥善協調溝通處理。不採此道,反而仗勢雇主地位違法解雇員工、違反勞動基準法,實屬不當。何況此舉遭法院判決敗訴後,竟還不思檢討,還進一步濫訴與四處檢舉「追殺」其教職員。如今又再次被訴願機關認定違法駁回,甚至至今還是不願與勞方和解。這是何等的錯誤示範!?

  我們並且要指正,大專校院此類違法解雇、濫訴檢舉所花上的人力成本、律師費用,等同不當侵吞了本應用在正常的教學研究活動上的高等教育經費。同時,一位資深、優秀的諮商心理師只因為雇主霸道心態,而被迫無法在第一線提供服務,也是全校師生的損失。校方行政團隊此等濫用資源,還讓學校名號揹上「違法」「敗訴」名號,其主事者是否應當負責?主管機關又豈容大學這樣虛耗資源,欺壓自身的教職員工?

無論如何,林姓心理師屢屢勝訴的辛苦經驗讓我們再次看到,諸多大專校院面對教職員的不當所作所為,往往都通不過司法審查。面對惡性解雇或欺壓,不論是為了工作權益或是教育環境,我們沒有低頭的義務。我們呼籲大專院校教職員工,包括各單位的職員(如在各校受雇的心理師們)加入高教工會,面對雇主不合理的作為,我們願與各位一齊努力積極捍衛你我應有的工作權,一同爭回正常的大學工作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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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06 【大學快報第156期】: 國立中正大學違法解雇員工、一審遭判敗訴後竟還惡意霸凌?! 敬邀大專院校的師生共同關注/聲援受害諮商心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