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快報第192期】日本兼任教師的處境、團結與工會運動:日本大學兼任教師的概觀圖像

北海道大學教育學部教授  光本滋  著

北海道大學法學研究科博士生 許仁碩 譯

編者按:本文為高教工會在浩然基金會贊助下執行「亞洲反教育商品化資訊中心」計畫之一部分。

【前言】本文是為了海外讀者所寫作,對於日本的大學兼任教師問題,試圖提供讀者一個概觀圖像,並且初步介紹相關議題。

兼任教師(非常勤講師),是通稱在大學僅負責教授特定科目,以非典型方式受雇的教師(實際上兼任教師並非正式法律用語,但幾乎所有大學均使用此一稱呼)。兼任教師與大學間的關係僅限於兼課,如果沒有其他的研究職,則與大學校方毫無瓜葛。因此,從大學的角度來看,兼任教師的定位,就是一群專門為了教課而來的打工老師。

兼任教師惡劣的僱傭、勞動條件以及與專任教師間的落差

首先值得一提的是,兼任教師的僱傭、勞動條件相當惡劣。日本的大學課程,通常是每週一次,每次90分鐘,稱為「一節」。如果以教一節課,一個月上課四次來計算的話,兼任教師能拿到的薪水大約是日幣2萬5千到3萬(日幣,下同,約6千5百至8千台幣)左右。一共必須兼到九~十節課,才能夠達到3百萬(約80萬台幣)[1]左右的年收入。雖然會另外支付交通費,但除此之外,獎金等其他津貼一概不給付。對於備課、改報告、考卷所花費的工時,也不會支付薪資。另一方面,專任教師與兼任教師之間,在待遇上有壓倒性的落差。雖然是較早之前的資料,但根據2007年由各地兼任教師工會所進行的聯合問卷調查顯示,在平均年收入方面,不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全職兼任教師)是306萬(約82萬台幣),而具本職的兼任教師則是872萬(約234萬台幣)。

僱傭、勞動條件的問題不是只有薪資而已。兼任教師並不像專任教師那樣配有研究室,也沒有任何教育、研究方面的經費補助。在上課前後只能在「講師室」、「休息室」之類的共用空間休息而已。就算上課講義的影印費用是由大學支出,但為了製作講義所購買的書籍、資料等費用,幾乎都必須自掏腰包。根據關西地區大學兼任教師工會在2007年的問卷調查顯示,全職兼任教師一年用在教育、研究相關的支出平均為27萬日幣(約7萬2千台幣),其中由公費支出的部分平均僅有1.4萬(約4千台幣)。相對的,有本職兼任教師的支出平均則為74萬(約20萬台幣),當中將近40萬(約11萬台幣)是由公費支應。

陷於弱勢立場的兼任教師

即便是在如此惡劣的僱傭、勞動條件之下,兼任教師們卻陷於不得不接受的弱勢立場。其最大的理由,就是兼任教師的立場在面對專任教師大學校方時非常弱勢,特別是全職兼任教師更是如此。兼任工作大多是透過認識的專任教師,或是同為兼任教師的前輩介紹而來的,因此就算待遇很差,因為擔心得罪人,經常難以拒絕。而且大學看準了全職兼任教師的弱點,經常有原本穩定兼課,但突然不續聘,或是被減時數的情形發生。由於兼任教師是一年一聘,因此能否拿到下一年的聘約,就是全職兼任教師每年心頭上懸著的一塊大石。

兼任教師的立場之所以如此弱勢,其背後的結構為與博士後研究、博士生的人數比起來,大學教師,或者是兼任教師以外,能讓其活用學術專長的職缺非常非常稀少。因此,大部分的情形下,兼任教師是買方市場,對做為應徵者的博士生等來說,容易陷於不利的條件。此一供需失衡屢屢被大學校方濫用來壓低教學人事費用。此外,專任教師也對改善兼任教師的待遇沒有興趣,甚至在一些時候,還會為了自身的利益一同壓迫兼任教師。

團結發聲所改善的待遇

早稲田大學兼任教師(非常勤講師)組成工會集會爭取權


為了改善兼任教師的僱傭條件與待遇,最重要的是兼任教師自身以行動發聲。此外,建立能夠讓運動延續下去的基礎也是必要的。從1995年開始,京都、東京、大阪、神戶等大都會陸續成立了兼任教師工會,開始具備了行動的條件。

在工會集結的兼任教師們,為了要求各大學持續聘用與改善待遇,展開了行動。此外,為了讓政府認知到大學兼任教師的問題,並從制度上著手解決,也進行了相關遊說與請願。這些行動由於無前例可循,兼任教師們只能在摸索中前進。

艱困的環境中努力不懈之下,至今運動獲得了一些全國性的成果:①藉由將大學兼任教師明確定義為「部分工時勞工」,令兼任教師們意識到有制度性因素,在妨礙作為部分工時勞工的他們爭取改善待遇。②2005年度開始,兼任教師也可以申請文部科學省的科學研究費補助金[2]。③由政府預算支出的私立大學經常門經費補助項目中,兼任教師的鐘點費用提高至過往的150%。④在大學法人化之後(2004年),許多國立大學法人曾打算大幅壓低兼任教師的鐘點費(約25%),但在工會的反對下並未實現。

之後,日本國內開始推動勞動市場的「法規改革」(將保障勞工權利的法制解體),非典型受僱勞工數量增加、僱傭、勞動條件的惡化與不續約等情形越來越嚴重。在非典型勞工運動的努力之下,勞動契約法在2013年修法,規定定期契約勞動者在連續持續五年更新契約後,有轉換為不定期契約的權利。然而在修法後,出現了許多改為在五年內解僱非典型勞工,避免其轉正的企業,這完全違背本次修法保障非典型勞工的目的。同樣的情形也在大學裡普遍出現了,對此,兼任教師工會為了保障會員的工作權,向大學提出團體協商,或是向勞動委員會[3]申訴。最後成功讓許多大學廢除了雇用兼任教師的「五年上限」。

釐清兼任教師的實際情況與問題

在這段期間當中,工會對於兼任教師的性別、年齡、國籍、經濟狀況、工作模式、權利行使情形、常見問題等進行了調查,一定程度上讓我們更清楚兼任教師的實際情況。除了本文已經引述的部分之外,調查還揭露了更多資訊:如全職兼任教師的女性比例較高(55%)、有相當比例是外國人(24%)、平均年齡為45.3歲、平均工作年資達11年、平均兼課學校數量為3.1所、平均授課節數為每週9.2節。平均授課節數是從文部科學省的學校教師統計調查,除以全國兼任講師的人數(約2萬6千人),而首次被推算出來的。

此外,全職兼任教師有96%的人並未加入職場的社會保險、75%僅加入國民健康保險、15%則是以受扶養親屬身份掛在家人名下加保。國民健康保險費平均一年為26.4萬(約7萬台幣),再加上一年平均16萬6320日幣(約4萬4千台幣)的國民年金保險費,二者就佔了全職兼任教師年收的13%,是相當大的負擔。因此,大部分的全職兼任教師都希望能在大學加保。問題是大部分的全職兼任教師,實際上都同時在複數的大學兼課,因此無論在哪一所大學的工時,都沒辦法達到加保所需的工時下限。對此,兼任教師工會則推動適用擬制工時制[4]、複數學校工時合併計算等,透過修改與善用既有制度來因應。

兼任教師工會運動的教訓

透過兼任教師工會的運動成果,以及工會進行的相關調查所揭露的實際情形,我們可以知道兼任教師實際上是反映出了日本大學的結構問題。

在大學當中,存在著許多不平等。這些不平等也存在於大學間、系所間、教師與職員間以及不同職級的教師之間。問題乃是在於製造大學或學科間的階序,以及教職員間的差別待遇結構,在整體上支撐著大學威權性格的結構因素。在這樣的威權性格之下,會將兼任教師置於弱勢立場,並且長期以來制定過低的不當僱傭、勞動條件,都是顯而易見的。為了解決兼任教師的問題,有必要釐清相應於各項業務專業性的適切勞動條件,並建立大學的一套標準。

 

首都圈大學非常勤講師組合刊物〈控室〉



目前,各大學的非典型勞工均日漸增加。而去質疑在社會意義上,是否應該容許這樣的僱傭、勞動條件與實況繼續存在,正是大學的社會責任之所在。因此大學教職員也必須串連大學以外的勞工,一同為了改善不安定的非典雇用以及惡劣的勞動條件而努力。


結語

在全國各地開始組織兼任教師工會的1995年,當時我還是碩士生。偶然認識了首都圈兼任教師工會秘書長,以此為契機,當時親眼見識了數位投身於兼任教師工運的運動者的活躍。若無他們的努力,全職兼任教師的實際處境不可能為世人所知,也更不可能在僱傭、勞動條件上獲得維持或是改善。目前,大學的勞動環境日漸嚴苛,但當事人若不自己發聲,則不可能有所改變。為了改變的可能性,團結起來,打造組織基礎的重要性從未動搖。我想,這點是放諸四海皆準的吧。

本文在寫作時所參考的資料、文獻如下:

  • 関西圏大学非常勤講師組合ほか編『大学非常勤講師の実態と声 2007』大学非常勤講師実態調査アンケート報告書(2005-2006調査)(http://www.hijokin.org/en2007/index.html)
  • 江尻彰「大学非常勤講師の雇止め問題」民主法律協会『民主法律』280号、2010年2月
  • 入江公康・大野英士・小田原琳・林克明「労働現場としての大学 非常勤講師問題から考える」青土社『現代思想』2014年10月号
  • 松村比奈子「研究者の雇用不安とはどういう問題か 大学非常勤講師のアンケート調査にみる「高学歴歴難民」の現状」日本国家公務員労働組合共闘会議『国公労調査時報』第572号、2010年8月
  • 日本科学者会議編『日本の科学者』(特集:大学非常勤講師問題)40巻5号、2005年5月
  • 志田昇「早稲田大学における非常勤講師の闘い―その成果と教訓―」『経済科学通信』第142号、2017年2月


[1] 譯註:根據日本厚生勞動省統計,2016年碩士畢業生第一份工作的平均年薪約為277萬日幣。

[2] 譯註:文部科學省相當於台灣的教育部,科學研究費補助金的定位則相當於台灣的科技部研究經費補助,是研究者主要的研究經費來源。

[3] 譯注:在中央與地方層級皆有設置的委員會,功能為調解勞資爭議、審查不當勞動行為事件以及審查工會資格。

[4] 譯註:原文為みなし労働時間制、意指在勞工因工作屬性,有時會導致雇主難以透過直接指揮監督來計算工時,例如跑業務、出差。在發生這種情形時,例外改以直接估算之所需工作時數,來當作實際工作時數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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