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快報第209期】大學兼任教師的苦難,是高教崩壞、不義的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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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面圖片與全文轉載自「公民行動影音記錄資料庫」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86335

 

鄭老師  /  高教工會 大學兼任教師會員代表

 

高教崩壞四個字,並不是危言聳聽。以台灣高等教育的教研環境與資源來說,無論是教師們的專業能力或課程的多元與深度,對有心學習與被細心栽培的學生來說,大學教育是成長與蛻變的關鍵。然而對於高教體系裡的工作者而言,各種虛虛實實的績效指標,早已凌駕教育與學術的本質與良知,才會層出不窮地出現論文作假、實驗作偽、無心教學,只求表象績效數字的現象。

 

我的朋友,因為被要求招生名額但無法達標,不得不辭去專任教職;我的同學,因為不堪導師工作完全壓縮研究空間,只好遠去他國任教;我的學弟,因為拒絕學生勒索加分,校方會議紀錄竟遭篡改而不被續聘。我身邊眾多的朋友們,作為高教主力的兼任教師,卻被教師法和勞基法排除在外!試問,企求優質的高教品質,卻拒絕提供教學主力的教師相對的基本工作保障,合理嗎?

 

試問,當你領著兼職的薪水,卻被要求幾近專職的工作,而當你提出勞基法的基本要求,卻被懷疑可能是狼師、會危害校園安全,所以不能享有勞基法的保障,這是什麼樣的邏輯?這竟是教育部對高教兼任教師訴求勞基法的回應!

 

因為可能有狼師的存在,所以需要讓校方有權隨時取消教師的工作權;那麼,校園中的專任教師和職員工,也可能有危害校園的風險;同理,也應該取消教師法和勞基法對專仼教師和職員工的保障嗎?同理,全國的受僱者,凡有勞基法保障者,皆可能因法律保障而危害社會?所以,全國受僱者,皆不應有勞基法的保障?

 

這種完全背離事實與邏輯的說法,正是高教崩壞的事實。身為教育主管機關的教育部,其思考與用心,本應從健全完善整體教育環境、保障師生長遠權益的角度出發,為兼任教師該有的尊重與保障發聲;結果,教育部卻釋放「勞基法無法處理不適任教師」等違背事實的錯假訊息,以鬥爭式手法污名化兼任教師,企圖誤導家長與社會大眾。這不是高教的崩壞,什麼才是高教的崩壞?

 

社會上各階層的工作,都有其辛苦與付出,都應受相對的尊重與保障。因此,本文的目的,並不在於比較工作量的多寡或辛苦程度,而是希望全國四萬人次以上,為高教持續努力的兼任教師,能獲得事實理解,並與一般工作者一樣,平等獲得合理的工作保障與可資救濟的管道。任由努力工作的人,被長期持續性地歧視與剝削,還無法可援,這是社會的不義。

 

20年來超過百張聘書,背後的真相是,沒有工作權的合理保障,聘期只有一學期。

 

我所授課的課程總共超過20門課,大約有1/5是單學期選修課,加退選後才確定開課,4/5是多年來延續性的必修課程。儘管教授的是十年來延續性的必修課,我的聘書聘期,早年還有一年,現卻只有一學期。

 

教育部和某些學校,往往說兼任教師所授課程是變動性的單學期的課程,所以不能給與兼任教師聘任的保障。事實上是,我們明明是支撐起長期的師資需求,教授的是長期延續性的必修課,卻被切割成臨時人員。

 

教育部和某些學校又說,為了課程的多元和與時俱進,不能給與兼任教師聘任的保障。事實上是,我目前在三所學校教授7門不同的課程之中,有2門就是學校開設的新課程。我們兼任教師正是不斷努力準備新課程,因應學校對教學方法與課程性質的需求,不斷與時俱進;所以,我們並不是落伍不知上進的魯蛇。

 

教育部主張,因為需要汰除不適任教師、因為要與時俱進的新教師、因為大學教師很特殊,所以不能適用勞基法。請問住院醫師們、律師們、各工作場域的工作者們,都因為勞基法的保障,變成不適任醫師無法汰除嗎?變成不適任的員工可以霸著工作不做嗎?

 

教育部更表示兼任老師已受「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保障,但這項辦法根本不設罰則,若學校違反,教育部只能口頭勸說。同時,更欠缺了勞基法當中最重要的工作權(續聘)保障。更何況,高教工會對第一線工作的兼任教師所進行的問卷也顯示,八成的老師們並不認可所謂的聘任辦法對工作保障有何實質改善。近來學期末又有許多老師們反應被無理由不續聘,教育部只自稱已有辦法,卻坐視辦法沒有實效?

 

更令人不解的是,勞動部居然說,勞動部與教育部兩部決議,讓兼任教師受教師法規範;事實上是,兼任教師是編制外教師,既沒有教師法的保障、也沒有勞基法的保障。

 

教育部和勞動部的說法,總是有意無意地誤導社會大眾,讓大家誤以為已有諸多保障,兼任教師們還在爭取額外權益。再者,都育部不斷地重申,教師工作很特殊,不適用勞基法;然而,醫師有醫師法,律師有律師法,他們的工作也有特殊性,但也都受勞基法保障,何來窒礙難行?至於說兼任教師請假會損及學生受教權,專任教師請假就沒有學生受教權的問題,此種差別對待,不是歧視,又是什麼?

 

真正的工作實情是,我們兼任教師的教學評量,在5分制裡,往往單學期低於3.5或3.8,就會失去工作。因此,我們不會隨意請假,來承受教學現場的任何風險。教育部如果接地氣,就能立即明辨是非,不會跟著錯假的各種藉口起舞才對;事實上,教育部卻帶頭宣傳錯假訊息。兼任教師們,和所有教育工作者一樣,明明是教育工作夥伴,教育部卻似乎是將我們視為對立面的另一群人。

 

百張聘書的事實,見證了高教崩壞過程,兼任老師對高教的貢獻和被剝削;更說明了,我是不被法律保護的、兼任教師裡的,倖存者!

 

我的朋友當中,因為長了腫瘤需要請假開刀的、因為被學生勒索加分抗拒不從的、因為種種理由被視為配合度不夠的、因為學校把課程改來改去,所謂改善到把課程直接變成學生自學就好的,認真盡責的兼任老師們,已經被高教的崩壞和不義,來回輾壓了。

 

所以,勞基法,只是最基本、最應得、最卑微的訴求而已!

 

如果教育部覺得勞基法不適合,就讓我們直接納入教師法!

 

一學期四千份起跳的作業,熬夜批閱長時間的工作,絕不是教學現場的幾個小時而已。這是兼任教師的日常。

 

我每學期大約600-700個學生(也曾多達上千位學生,因為有學校把三班併成一班,高達140人一班),平均每個人6個成績,大約改四千份作業或考卷。還不算指導報告的時間和心力(不只平日的學習報告,有些學校舉辦常態性競賽,兼任教師也需義務指導學生參賽)。隨便在120公分的長桌上排一下,常擺不下,熬夜一直改,電郵一直回。

 

在智慧型手機24小時上線的環境裡,如何設計課程與教學,逐歩引導學生有效率的學習,擺脫上網成癮的情形,把常見的隨意瀏覽模式,切換成做中學的真確學習方式,是教學現場目前的日常。老師們需在短時間內掌握學生的學習狀況,回饋學生並指導其學習方法,提升學生思辨與運用能力;因此老師們必須在各種創意教學法中,設計各種討論與學習單,仔細用心地栽培學生。否則學生只是大略聽過,其實沒有被培養,只能假裝都學過些什麼,其實完全無法運用。

 

我們這麼努力,因為我們兼任教師,真的把學生的學習與人格的養成,當作最重要的事情。我們不是那種沒有原則地討好學生,實際上卻藏著關鍵不教,好讓學生只能永遠做助理的人。

 

教課、指導報告、長時間熬夜批閱學生的作業或報告,是兼任教師們工作的完結嗎?不,遠遠不只於此。行動辦公室,反映出兼任教師常被當作類專任的日常!

 

車上的行動辦公室,就是我車上必備的工作用品,是兼任老師們自己最堅實的後盾。因為同一天需趕往不同學校,以前也需在不同的城市間奔波,沒有研究室,沒有可回家拿的條件(超過百公里遠),出門前都要帶好。近10年我都在同一城市教課,車上物品已少2/3。

 

不過,車上還是維持:1、待評閱的學生作業、報告、考卷。2、備課、研習、研究用資料。3、乾淨衣服和毛巾。4、筆記型電腦。5、便當盒+小餅乾(常態性的,交通上緊繃無法用餐時的代餐)。由於是學期末,已清掉大部分。這是物品最少的狀況。

 

為什麼車上的工作用品會這麼多?除了沒有研究室之外,真正的問題是,兼任教師最花時間心力的,是要參加各種教學研習會、工作坊、學術研討會。這包括了備課過程的大量閱讀、實地考察、製作教學簡報和教學講義、各種會議所需的報告,撰寫論文、填寫配合行政作業的各種表單報告。最瑣碎又急如星火的,是行政作業的各種表單,有時熬夜整星期還做不完一份。每個學校,都有需要配合的各種會議和工作;有段時間,我常週五下午接到電話,要我下週一或週三前完成新工作。從以上長期的事實,可以對照出,教育部真的不了解第一線工作現場。以上任何工作,只要兼任教師無法即時完成,就可能淪為被指責「不配合」、「不適任」或不予續聘的教師!

 

尤有甚者,若是學校申請教育部等單位的計畫,兼任老師也得撰寫計畫並執行計畫,耗費的時間心力比平日多出好幾倍,頂多是換幾個中午開會便當。有時我會自備便當,畢竟,實在不想吃這種便當,這算是我小小的發洩吧!

 

其實,我個人非常珍惜參加各式研習會議和工作坊中,和志趣相近的老師們,互相切磋、互相鼓勵的過程。但有不少兼任教師,直接被要求提供各種備課檔案,包括語言課程的教材題庫,甚至被要求錄影示範解說作為數位教材、為其他老師們提供各種教案、教學簡報、講義、懶人包等等。大家不妨想想,是哪些人,如此順理成章地,「要」走兼任教師們的心血結晶?「要」去做什麼?還要兼任教師們簽名「同意提供」、「授權使用」!

 

準備教學研究的各種書籍資料,兼任教師得自費準備,連圖書館和研究小間的使用權都比不上研究所學生,借書還要保證人,但費盡心力做出的教研成果,卻直接被攘奪。教育部真的看不出來兼任教師受到的差別待遇和層層剝削,就是因為在編制外,就是因為沒有合理的續聘保障,才會任人欺凌嗎?長期被搶走自己的教研成果,難道不是被壓榨的苦難嗎?

 

身為資深的兼任教師,我們能為自己爭取的,恐怕已很有限。我們之所以挺身而出,主要也是希望後輩兼任教師們,不要再受到這些不應有的苦難所折磨。

 

20年來,高教的崩壞,導致很多循環相害的問題。

 

有些私校的專任或專案教師們(聘期只有一年),過的其實是壓力很大的、集點積分人生的日子;從國科會研究申請、產學合作案、論文發表與升等、指導學生參賽得獎、各式資歷證照、參加各項研習會議、輔導學生紀錄,甚至招生……等等,都有不同的積點積分,有些還有行政職的龐大工作量。在這種唯恐點數分數不足的情形之下,還能有多少心力和時間投入在教學上?

 

因此,有些專任老師先挑走最想要的時段和班級,把早八和晚上的課,留給兼任教師;有些老師把時間留給自己做研究,把兼任教師的教學簡報,直接在課堂上「播映」。甚至有些教學單位,已經沒有任何一位專任教師,單位主管也只好把所有的工作,都請兼任教師們一起配合完成。

 

兼任教師們在努力「配合」之下,一天工作12-16小時都忙不完,教育部看不見這些差別待遇下各式各樣的苦難,看不見學生受教品質被架構性的教育崩壞所犧牲,還擺出高姿態,指責兼任教師們為何不另謀創業?在教學現場,以教學為前提而不是以自己研究計畫為前提的,把學生受教品質視為最重要事情的,正是作為高教主力的兼任教師們!教育部口口聲聲重視學生受教權,卻把最重視教學現場的我們,視為不適任、危害校園安全的壞份子,所以需要每學期控管?

 

 

或許,有些人總會說著「至少……」的風涼話,至少還有課教、至少比起被欠薪的教師……。但是,稍微學過同理連結的人都知道,用「至少」來作為發話端,根本沒有同理的素養,切斷了互動的連結,更完全欠缺反思進歩改革的空間。

 

大學兼任教師,已經承受失去親人卻無法奔喪的痛,也多次歷經不良於行都勉力授課的苦,連因登革熱高燒都還得上課;但我們還有著更多的義憤,看著身邊同為兼任教師的好友,有的長年認真用心、專業優秀,被要求為其他老師提供諸多教學資源,只因開刀請假,竟被污名化為不適任教師;有的兼仼逾20年,長期教學評量都是學校前10%,卻在期限過後才接到要求說明某一班教學評量的電郵(請老師15日前回覆,電郵卻在16日才發出),而後連一封信函都沒有,便不予續聘。還有專任教師,當著我們的面,提案要求我們被錄影和製作各種數位教材,最終目的直說是教材庫充足後便不需教學人力。還有轉成專案教師的兼任教師,辭去各校兼任後,聘期一年隨即被終止聘約,也沒任何理由;還有更多更多為了各種計畫績效,被強加在兼任教師身上的工作,包括輸入學生成績的方式,一個班就要輸入600次才能送出成績。

 

偶爾,我下課時間詢問學生的意見。學生們無法想像,兼任教師被剝奪奔喪的喪假,被要求高燒仍然來上課,好維護學生的受教權,學生們覺得這樣很變態、很沒人性,也不會因為一位長期用心教導他們的老師,因為偶發性困難無法到課,就覺得自己受教權受損。所以,當所謂聘任辦法可以請假,有些學校卻以內規要求必須請同校同領域教師代課,而該時段又沒有資格相符的老師的時候,就會發生還是請不成假的事情,更何況都得自付代課費用。學生也不認為,要老師輸入600次才能送出一個班的成績,對他們的學習,會有什麼樣真正的助益。學生直接問了最根本的問題:這麼扭曲的事情,是誰的需要?是誰在操縱?為什麼不能被改正?人們接受教育,不就是為了慎思明辨,改變不對的事情嗎?

 

工作環境和待遇,都是兼任;工作內容和要求,直逼專任。我們只訴求勞基法,竟還要被污名化,損傷學生受教權?危害校園安全?真是顛倒黑白的世界!

 

為了終止高教的不義與惡性循環,爭取正向發展的合理工作保障,我們兼任教師拒絕被作為無意義的工具人!

 

還給高教兼任教師合理的工作保障,還給教育現場應有的正向力量,停止惡劣的歧視和剝削,就從大學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開始!

 

相關連結:

高教工會大專兼任教師爭權大事紀: https://reurl.cc/p4MDr

兼任教師權益Q&A: https://reurl.cc/baE6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