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快報第215期】108學年度薪資權益-給大專校院教師們的提醒

各位大專校院教師們好:

 

最近高教工會注意到,在新學年的開始之際,極少數的私立大專藉由發放聘約之便,通知學校教師要一併進行「減薪協議」,簽署同意刪減學術研究加給。不論您任教的學校是否有類似狀況,盼望您一同關注此一課題,共同來捍衛大專教師的權益。

 

過去高教工會在協助私立亞太創意技術學院教師爭回減欠薪的經驗中得知,學校可能會藉由發放聘書時,個別約談「一手發聘書,一手要求簽下減薪同意書」的方式,來製造教職員的心理壓力,使教職員誤以為「要拿聘書,就要接受減薪」,而在資訊不足下違背己意簽下減薪同意書,製造「合意減薪」的假象。為了避免這種可能,我們特別想提醒全國大專教師,若有這種狀況發生,千萬不要配合,並請立刻與工會聯繫。以下幾點是相關的法律權益說明:

 

一、 任職私立大專院校的編制內教師,與公校老師相同,都受到《教師法》與《教師待遇條例》保障。學校未有《教師法》第14條上的事由(各類「不適任教師」事由),不得解聘或不續聘老師;而《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也已保障只要私立學校教師沒有「同意」刪減學術研究加給,學校就不能變動支給數額。

 

二、 因此,私立大專教師依法有權不簽下任何「減薪同意書」,也能夠正常續聘。而學校就是「沒發聘書」,基於《教師法》上學校對教師有續聘義務,教師與學校的聘僱關係法律上仍會延續,學校也有繼續發薪的義務,否則就構成違反《教師待遇條例》規定,受影響教師得向教育部檢舉要求對學校開罰。

 

三、 教育部判斷學校減薪是否「合法」,已明確要求各校以是否取得教師的「減薪同意書」(或「變動薪給協議書」)為判斷。如果教師同意,則視為合法減薪,未同意即不得減薪,否則構成違法減薪。是故這事關重大,千萬別輕忽。包括新聘書上的學術研究加給數額是否與過去相較發生了縮減,也需要特別注意,確定無誤再簽名回擲。

 

四、 如果學校有任何威脅或施壓,暗示教師們「不同意減薪,就不發聘書」、「請共體時艱,學校財務改善就會還錢」,也切勿慌張。建議您除了表明拒絕外,也可要求學校給您「回去思考幾天,會儘速回覆」,過程不妨錄音存證,然後請與工會聯繫商討如何處理。我們相信,學校在監督壓力下終將會自知理虧、打退堂鼓。

 

我們能夠體諒當今所有私立大專院校在學生數減少的壓力下,的確經營不易。但無論如何,私立學校是非營利財團法人,其設立目的是為了辦理教育活動,而提供教育人員正常穩定的薪資是教育活動的基礎。若財務困難,學校不應要求教職員「減薪」犧牲,而影響教學品質;正如同其生源充分時通常也不會「加薪」一般,而該把盈餘優先用在充實教育資源。辦學者該回歸到辦學根本面,思考如何讓學校教育活動正常發展。

 

何況,歷來也沒有學校能因「減薪」還能正常辦理,反而都是因導致勞資衝突連連使得辦學更加不易;所謂要教師「減薪以共體時艱」,往往是校董要擺脫薪資責任、保全手上鉅額校產的藉口罷了。

 

學校財務若是暫時有困難,我們唯一同意的是:學校在尊重教職員個人意願下,暫時向教職員「借薪」,而非「減薪」。「借薪」是要還的,「減薪」是不用還的。基於學校仍有土地建物和設校基金等資產,我們相信「借薪」及其利息最後學校都可清償,也是法律上的最優先債權。當然,借薪也要擬訂契約,約定合理期限與利息,並尊重教職員的出借意願,而非強逼借薪,或設想可借了不還。在這之外,學校也該優先思考向其他正常方式籌措充分資金,並讓財務透明化、全面取消各種不合理的花費或加給,以維護廣大教職員生的權益。面對學校「刪減年終獎金」,我們也建議教師們比照至校務會議提案:可「借年終獎金」,但不同意「減年終獎金」。

 

最後,高教工會歡迎大專校院教職員加入工會(https://www.theunion.org.tw/)。若您還在猶豫是否入會,至少也不要損及自身薪資權益。我們建議各校教職員儘早加入工會,超過20人以上可設立學校的工會分部,及早有效監督學校正常營運,具體確保全體教職員的權益。

 

電話:(02)25077391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工會網址:https://www.theunion.org.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