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師簽離譜約 教育部:校方不合法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昨揭露,多所私立大專教師本學期收到新聘約,出現「無條件授權校方任意調整薪資與工時」、「保證學生考取證照至少五張以上」、「協助招收日間部三名或進修部十名學生」等不合理規定,強迫教師簽下聘書,否則以教師「不應聘」為由解雇,惡意逼退教師。

針對上述離譜聘約,教育部表示不合法,學校無權強迫教師簽聘約;教部將發文各校限期改善,否則扣獎補助款。

教育部技職司副司長饒邦安表示,這種條文不具法律效力。且教師法保障教師工作權,解雇限於貪汙、性侵,明顯不能勝任工作者等特殊情況。

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秘書長陳政亮表示,最近很多老師反映,學校以更新聘書為由增加不合理條文,並強迫簽約,否則就解雇,甚至在聘書中恐嚇,不得向媒體與第三人透露,否則「將負損害賠償之責」。

高雄市和春技術學院財務金融系助理教授陳建華說,校方日前要全校老師限時簽署新聘約及附約,要求老師須每周自願留校五天義務協助行政教學工作、輔導畢業生取得專業證照五張、每學期協助系上招收三名日間部或十名進專院(進修學院暨進修專院)學生、在期刊發表論文二篇以上,否則「同意聘期屆滿時無條件終止聘約,自願離職」。

新竹縣大華科大資管系助理教授陳育良表示,學校在新聘書中明定,只要想減薪,經校務會議或其他「合法程序」即可修正,有異議視同解聘。

陳育良表示,學校已連續三年減薪,將老師的學術研究費從前年九折一路打到今年只剩七折,平均每名教師每月被扣減一萬多元薪資。已陸續走了近五十名教師,學校這學期竟還蓋二億七千多萬元的大樓,根本是惡意掏空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