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當資遣成為懲罰工具:「制度型霸凌」如何令四萬名私校教職員噤聲?

並非學者不努力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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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林老師(前宜蘭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專任講師)
原文刊載於關鍵評論

 

近年來,教師自殺與自傷事件頻傳,這已非單純的心理調適問題。根據教育部校安通報資料,103至112年間,各學制教師自殺與自傷件數呈現明顯上升趨勢。這是一項結構性警訊:行政調查程序、教師評鑑、校事會議壓力,以及私校退場與資遣爭議,正成為教師心理健康的致命風險來源。

這種壓力並非來自單一主管的情緒失控,而是長期、系統性地透過考核、聘約、排課與資遣等制度運作,我將其稱為「制度型霸凌」——它合法、程序完備,卻極具傷害性。

 

114年10月份參加儲金人數統計表

學制 職稱 人數
大學院校 教師 10,803
  職員 4,989
科技大學及技術學院 教師 7,135
  職員 2,995
專科學校 教師 937
  職員 303
高中職 教師 10,425
  職員 2,441
國中小 教師 937
  職員 163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 教師 230
  職員 38
海外臺灣學校 教師 104
  職員 4
     
合計 教師 30,571
  職員 10,933

 

一場設計過的制度獵殺

我在宜蘭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的經歷,堪稱「制度型霸凌」的教科書案例。校方濫用行政權力,透過教師評鑑制度的反覆操作,層層堆疊出程序瑕疵下的停職、不續聘與刻意不排課。

令人難以想像的是,這種具針對性的行為竟發生在教育現場:校方曾操作「只有林老師的科系教師被要求打卡」,以此在同事間製造猜忌與恐懼。2018年,校方以考核不及格為由將我停職一學年,直到教育部介入後才迅速縮手復職並補發薪資。這證明校方的處置並非依法行政,而是存在高度爭議;然而,教育部雖糾正個案,卻未修補制度漏洞,導致相同的爭議在後續程序中被重複濫用。

最荒謬的轉折發生在後續。當校方以科系整併、無妥適安置為由處理人事時,我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自願資遣」,校方卻未依《教師法》妥善安排,反而改以強制資遣並拒發資遣費處理,而教育部僅以「行政審查」程序完備為由便核准資遣案,教育部只看學校有沒有開會、有沒有發公文(行政審查),卻不去看學校是否小動作逼人走,更是對霸凌者最諷刺的默許。

即便宜蘭地方法院一審(112年度勞簡字第5號)判決我勝訴,認定校方應給付資遣費,但二審(113年度勞簡上字第1號)卻轉向改判學校勝訴,將資遣費定性為「需雙方合意」的私法契約。結果是學校吞下了這筆錢,而司法漏洞不但未被修補,反而被默許延續。

 

從個案到共業:獲台大醫認證的「職業傷害」

這種職場霸凌並非孤例。

近日世新大學胡嘉智老師現身說法,令人心寒的是,胡老師的處境已被台大醫院認證為「職業傷害」。當學術殿堂的制度變成傷人的利刃,導致教育者需要尋求醫療的鑑定來證明其受難,這已是教育界的集體悲劇。

這正是制度型霸凌最可怕之處:只要讓教師明白,一旦提出異議,考核、聘約、排課、資遣,每一個制度環節都可能被轉化為懲罰工具。當教育部選擇忽視或輕率通過校方提出的處置案,制度自然會被濫用,而後果永遠由最弱勢的一方承擔。

 

沉默的大多數:1%連署背後的生存恐懼

近期高教工會針對「私立學校法定資遣費及退撫制度立法保障」發起連署,揭露私校教職員長期缺乏保障的問題。截至2026年2月2日,約有514位參與連署。然而,根據統計,相關制度實際影響的人數高達4萬名私校教職員,參與連署的比例僅約1%。

更令人不安的是,僅270名私立大專院校教職員連署。有私校教授坦言:「我們學校很多老師被校方施壓、霸凌嚇到了。同事跟我說,你去爭取就好了,我精神支持。」這種不敢留下名字、即便連署了選擇不公開姓名仍擔心被「清算」的恐懼,正是制度型霸凌最成功的產物。沈默的大多數,竟成了這個失能制度賴以運作的基礎。

 

結語:拒絕成為霸凌制度的共犯

這不只是林老師或胡老師的個案,而是4萬名私校教職員正在共同承受的制度型霸凌。

當一個制度讓教師連爭取基本權益都不敢留下名字,這不只是私校的內部問題,而是整個教育體系的結構性崩壞,放任制度被私校武器化。面對這場隱形的職場災難,我們不該再只是「精神支持」,因為沈默本身,就是對霸凌的默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