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新月台勞資爭議:一位台大新生的心聲

【投書】新月台勞資爭議:一位台大新生的心聲
文/趙葉程(台大學生)
我是去年9月入學台大的學生,在去年11月底時,聽聞了新月台員工講述了在紀念品咖啡店所經歷的職場霸凌事件,包括言語羞辱、違法解雇、因人力不足無法休息用餐,提出營運建言卻被校方事後清算等,一開始我還是抱著保守、半信半疑的態度,畢竟許多事情或許只是員工的一面之詞,但作為勞工社的一員,我還是為12月5日在新月台即將召開的記著會準備著,隨著在新月台前的第一次記者會結束後,針對員工提出的各項至事證,校方給出的回應卻令我感到十分的匪夷所思。
新月台在被解雇的在員工入職無訓練、工作時被副校長友人無故刁難、找麻煩等等腐爛的工作環境下,員工只希望改善新月台的總體業績與工作環境,以及糾正多處營運上可能的違法事宜等等,卻被校方自己定調為問題人物,在向校長陳情後,隔天遭副校長解雇。
再看看台大說的解雇理由,事實上,校方情急之下的作為也不符合法定的解雇方式,依法解雇包括了「經濟型解雇」(需付資遣費但校方沒給)以及「懲戒型解僱」但「懲戒型解僱」需有犯罪、曠職、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等『事實』,才可在無預告期與資遣費的情況下解雇。台大校方給出的解雇理由是『疑似』偽造文書,所以直接請法務部門提告,連調查、給員工的解釋權都沒有,隔天就叫人滾蛋。
實際上,我特別查了偽造文書的構成要件其一為『足以對公眾或他人造成損害』,我想請問:到底是誰受到損害?更別說司法根本還未開始調查,於情於理下校方此次的解僱既不合理也不合法。所以台大主任秘書王大明在12月5日記者會當天說的『一切都是依法』、『並沒有任何的違法解雇』,完全就是睜眼說瞎話。
除了以上,員工在上班時時不時會被副校長的朋友找麻煩,硬是指定了當天已被告知無出售的品項(不止一次),根據員工說法,這樣的職場環境早已讓他戒慎恐懼,甚至有些PT還只是台大的學生而已,名面上披著『友善職場』,但實際的工作環境卻是如此,台大並沒有第一時間認錯,緊抱自己並無違法的立場,並回應這些在外頭舉牌的我們,是被高教工會所慫恿,很顯然對於我們的回應與指控完全避重就輕,以學生被鼓吹,試圖把有完整論述的我們塑造成叛逆的異議性份子(也是本次事件中我對自己學校最失望的地方),來模糊自己的違法、以及扛著『友善職場』標章下,自己所需肩負的企業責任-『改善各方面現存惡劣的職場環境』,同時也是我們陳情書中具體指出的訴求。
在頂著隔週期末考的壓力下,我和社團的同學們排出了每人每天有空的時間,利用午餐時間於辛亥路側門、台大正門,以及普通教學館課堂下課後發傳單、擺攤,讓更多學生、師長知道新月台的勞資爭議事件,希望事情熱度能高到『被校方看見』。在街站時,也有收到同樣身為台大學生在學校工作,一樣受到不合理的對待等類似的聲音…
若這次事件台大校長繼續漠視、不作為,只會說一切靜待法律程序、不硬起來處理,以後誰還敢在台大工作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