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當資遣成為懲罰工具:「制度型霸凌」如何令四萬名私校教職員噤聲?

文/林老師(前宜蘭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專任講師)
原文刊載於關鍵評論

近年來,教師自殺與自傷事件頻傳,這已非單純的心理調適問題。根據教育部校安通報資料,103至112年間,各學制教師自殺與自傷件數呈現明顯上升趨勢。這是一項結構性警訊:行政調查程序、教師評鑑、校事會議壓力,以及私校退場與資遣爭議,正成為教師心理健康的致命風險來源。
這種壓力並非來自單一主管的情緒失控,而是長期、系統性地透過考核、聘約、排課與資遣等制度運作,我將其稱為「制度型霸凌」——它合法、程序完備,卻極具傷害性。
114年10月份參加儲金人數統計表
| 學制 | 職稱 | 人數 |
| 大學院校 | 教師 | 10,803 |
| 職員 | 4,989 | |
| 科技大學及技術學院 | 教師 | 7,135 |
| 職員 | 2,995 | |
| 專科學校 | 教師 | 937 |
| 職員 | 303 | |
| 高中職 | 教師 | 10,425 |
| 職員 | 2,441 | |
| 國中小 | 教師 | 937 |
| 職員 | 163 | |
| 大陸地區臺商學校 | 教師 | 230 |
| 職員 | 38 | |
| 海外臺灣學校 | 教師 | 104 |
| 職員 | 4 | |
| 合計 | 教師 | 30,571 |
| 職員 | 10,933 |
一場設計過的制度獵殺
我在宜蘭聖母醫護管理專科學校的經歷,堪稱「制度型霸凌」的教科書案例。校方濫用行政權力,透過教師評鑑制度的反覆操作,層層堆疊出程序瑕疵下的停職、不續聘與刻意不排課。
令人難以想像的是,這種具針對性的行為竟發生在教育現場:校方曾操作「只有林老師的科系教師被要求打卡」,以此在同事間製造猜忌與恐懼。2018年,校方以考核不及格為由將我停職一學年,直到教育部介入後才迅速縮手復職並補發薪資。這證明校方的處置並非依法行政,而是存在高度爭議;然而,教育部雖糾正個案,卻未修補制度漏洞,導致相同的爭議在後續程序中被重複濫用。
最荒謬的轉折發生在後續。當校方以科系整併、無妥適安置為由處理人事時,我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自願資遣」,校方卻未依《教師法》妥善安排,反而改以強制資遣並拒發資遣費處理,而教育部僅以「行政審查」程序完備為由便核准資遣案,教育部只看學校有沒有開會、有沒有發公文(行政審查),卻不去看學校是否小動作逼人走,更是對霸凌者最諷刺的默許。
即便宜蘭地方法院一審(112年度勞簡字第5號)判決我勝訴,認定校方應給付資遣費,但二審(113年度勞簡上字第1號)卻轉向改判學校勝訴,將資遣費定性為「需雙方合意」的私法契約。結果是學校吞下了這筆錢,而司法漏洞不但未被修補,反而被默許延續。
從個案到共業:獲台大醫認證的「職業傷害」
這種職場霸凌並非孤例。
近日世新大學胡嘉智老師現身說法,令人心寒的是,胡老師的處境已被台大醫院認證為「職業傷害」。當學術殿堂的制度變成傷人的利刃,導致教育者需要尋求醫療的鑑定來證明其受難,這已是教育界的集體悲劇。
這正是制度型霸凌最可怕之處:只要讓教師明白,一旦提出異議,考核、聘約、排課、資遣,每一個制度環節都可能被轉化為懲罰工具。當教育部選擇忽視或輕率通過校方提出的處置案,制度自然會被濫用,而後果永遠由最弱勢的一方承擔。
沉默的大多數:1%連署背後的生存恐懼
近期高教工會針對「私立學校法定資遣費及退撫制度立法保障」發起連署,揭露私校教職員長期缺乏保障的問題。截至2026年2月2日,約有514位參與連署。然而,根據統計,相關制度實際影響的人數高達4萬名私校教職員,參與連署的比例僅約1%。
更令人不安的是,僅270名私立大專院校教職員連署。有私校教授坦言:「我們學校很多老師被校方施壓、霸凌嚇到了。同事跟我說,你去爭取就好了,我精神支持。」這種不敢留下名字、即便連署了選擇不公開姓名仍擔心被「清算」的恐懼,正是制度型霸凌最成功的產物。沈默的大多數,竟成了這個失能制度賴以運作的基礎。
結語:拒絕成為霸凌制度的共犯
這不只是林老師或胡老師的個案,而是4萬名私校教職員正在共同承受的制度型霸凌。
當一個制度讓教師連爭取基本權益都不敢留下名字,這不只是私校的內部問題,而是整個教育體系的結構性崩壞,放任制度被私校武器化。面對這場隱形的職場災難,我們不該再只是「精神支持」,因為沈默本身,就是對霸凌的默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