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公平,反惡法—高教工會對公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的聲明

要公平,反惡法—高教工會對公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的聲明

 
由於經濟與社會政策的失誤,政府財政赤字高漲,台灣社會同時面臨高齡化、少子化與青年貧窮化的危機,修改當前的退休制度已成為迫在眉睫的議題。然而,目前行政院提出不負責任的年金法修惡版本,不僅造成公、私立大學教職員退休權益的改變與損失,也讓不同世代與職級別的差距更加擴大。高教工會要求高教受雇者應該有穩定公平的退休撫卹條件,反對加劇大學教職員退休條件的不公平現象。
 
以下,高教工會除了批判此次修法的錯誤之外,並提出四點改革訴求:
 
第一、我們要求年資的計算要公平!
 
在行政院3月份函送立法院的《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中,提出教授級退休年資乘以2.0倍、副教授級退休乘以1.9倍、助理教授級退休乘以1.8倍的新方案。事實上,當前公教人員退休時的薪資基數計算基礎本來就是不同職級的本俸了,再加上這種差別的倍數,只會造成退休者之間的競爭與衝突,導致其老年安養的貧富差距惡化。我們要求不分學術級別的齊一計算方式,請教育部與立法院不要在高教部門製造社會不公與人際衝突!
 
第二、我們要求年金改革要符合社會正義!
 
當前有二千多名公立學校教授(或公務員)退休後轉任私校教職,我們認為,雙薪教授已獲得了國家保證之退休權益,若繼續在私校領取仍然由國家負擔一大部分的第二份薪資,根本違背了退休制度設計的理念,且因重複獲取國家早已困窘之財政預算,而使資源分配嚴重失衡。我們要求,年金改革要符合社會正義,應該立即停止雙薪教授之退休給付!
 
第三、我們要求強化私校教職員退休的年金保障!
 
目前關聯到全國私校教職員退休權益問題的《公教人員保險法》修正草案,正在立法院審議。由於當前私校教職員退休金只能一次領取,嚴重缺乏養老保障,我們要求,立法院應當儘速通過公保養老給付之年金化,其(每個年資)給付率至少要比照勞保之1.55%,而非當前草案中的1.3%,並追溯至民國99年起算,以保障其退休權益!
 
第四、我們要求年資計算要接續!
 
目前《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與《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撫卹條例草案》中並未解決公私立學校與勞工之間,轉換工作時年資接續與退休金計算的相關問題。而未來在少子化衝擊下,部分大學可能關閉,大學教授也已經開始在不同學校或私人企業之間轉換跑道。然而,目前的草案全完全未顧及就業者轉換工作後的退休年資與權益接續問題;在基金管理的財務與行政協調上,勞委會勞保局與公教年金管理單位互踢皮球。我們要求,政府應正視公保與勞保之間,以及公校退撫與私校退撫之間的年資接續與合併退休金計算方式,立法院並應立即訂定上述幾種社會保險或退撫制度間的年資接續辦法!
 
高教工會要再次強調:一個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退休金改革制度,才能真正讓在高教領域的所有勞動者—不論是私校或是公校的教職員,安心付出,如此也才能真正打造優質的高教品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