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9. 學校的評鑑結果我認為不合理,而且導致我的權益受損害,減少了年終獎金,還不能升等。我可以怎麼救濟?

學校的評鑑結果我認為不合理,而且導致我的權益受損害,減少了年終獎金,還不能升等。我可以怎麼救濟?

對於不合理的評鑑結果,可以依據學校的教師評鑑辦法進行「申復」,也可以依據教師申訴辦法進行「申訴」。在這之外,若因結果而影響了年終獎金等具體權益,也可以進行再申訴(或訴願),以及相關訴訟。

  在法律管道之外,我們建議應當還是根本性地團結學校教職員,拒絕包山包海的評鑑項目,以及和剝奪工作權益相連結的評鑑規定。教師評鑑應當是鼓勵教師自我反思與提升專業,而非作為校方用以剝削控制教師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