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1:我在大專院校兼任教師,請問我在法律上享有什麼保障呢?
A:依現行法令,幾乎沒有任何具體、實質的保障!
由於現階段大專兼任教師既不適用教師法[1],也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形同法外孤兒。過去幾年在高教工會持續爭取壓力下,教育部雖然應付性地於去(2014)年7月發佈了「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然而綜觀整部辦法僅寥寥八條,內容對兼任教師教學、研究、勞動等各項重要權益保障仍近乎空白。
基於此,工會才長期主張:應讓兼任教師一體適用勞動基準法,才是保障人數不斷增加的兼任教師各項勞動權與社會權的根本之道(後進一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