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選後跳票!以〈獎助生原則〉掏空學生助理勞動保障 學生勞權團體強烈譴責教育部欲蓋彌彰!

蔡英文總統在競選期間曾承諾,當選後會「將學生兼任助理納入適用《勞基法》」;但在選後,民進黨政府不僅沒有改正「學習型助理」的違法情事,教育部近日修正(5/18)公佈的〈專科以上學校獎助生權益保障指導原則〉(下稱〈獎助生原則〉)中,更僅是將過去的「學習型助理」更名為「獎助生」,就以此宣稱「已限縮學習型助理範圍,更能保障學生勞動權益。」

 

針對這份〈獎助生原則〉,台大工會、高教工會、政大勞促會等學生勞權團體於今日(5/24)共同召開記者會,認為蔡政府非但沒有任何兌現承諾,只是想方設法持續協助大學開後門!再者,此原則僅是變更學生在校內工作的名目,目的仍是掏空勞動保障,大學校方還可繼續逃避勞動法令中雇主應負擔的責任。出席各團體嚴正譴責蔡政府的該項政策,根本是對學生勞動的事實欲蓋彌彰!

 

青年政策承諾「兼任助理納入勞基法」 民進黨政府選後跳票?

 

蔡英文選前的青年政見白皮書「青年好政」中,在第二點第二項「提升大專校院研教助理的待遇」中明確指出,未來將「確認大專院校兼任助理的勞工身份,將學生兼任助理納入適用《勞基法》」(請參考下圖)。然而,一年半後的今天,在大專校院裡卻至少仍有四萬名同樣從事教學勞務的助理,以及無數被校方硬凹「打黑工」的學生,持續缺乏勞動保障。在這種情形之下,大學無異於是《勞基法》的化外之地。

 

教育部近日雖然修改舊有原則,似乎打算解決過去「學習型助理」鑄成的大錯,但工會團體充分檢視新版條文後,擔心修改後的〈獎助生原則〉可能只是換湯不換藥,「學習型助理」更名為「獎助生」而已!

 

不論獎助生的範圍如何縮緊,「獎助生」這項名義存在的一天,就可能被校方拿來包裝「與校方存在勞雇關係」的學生勞動者身份,這個漏洞也將成為大學校方規避雇主責任的藉口。〈獎助生原則〉上路,蔡英文政府的選前承諾將無異於全數跳票!

「學習」換「獎助」 舊瓶裝新酒!教育部掩蓋勞動事實 問題仍未解決!

 

2016年年底,教育部曾多次邀請高教工會與其他學生團體研商,針對〈專科以上學校強化學生兼任助理學習與勞動權益保障處理原則〉大幅翻修,經過大約半年的討論後,終於完成了新一套的〈獎助生原則〉。

 

對於舊〈原則〉的修訂,我們曾經提出數點具體可行的修正意見;可惜教育部完全沒有聽進去,在〈獎助生原則〉中並沒有拿掉或修正受到我們質疑的條文。也因此我們必須指出:因為教育部在〈獎助生原則〉中疏漏的重大缺失,將導致學生兼任助理得不到真正完整的勞動保障,更可能造成諸多危害。

 

更進一步來說,學習型助理之所以可能復活,是因為〈獎助生原則〉並未充分縮緊獎助生的範疇,大學更可能藉由「助理職務納入正式課程」、「附帶服務負擔的弱勢助學金」,繼續毒害全國近30萬名的校內學生勞動者。

 

在更仔細地檢視〈獎助生原則〉後,我們發現了以下缺失,包含(更詳細的說明請參考附件一):

 

一、研究獎助生:因為「著作權問題」與「涉及個人研究」的關係,使得他們在從事產學合作計畫衍伸的勞務時,不被當成勞工。

 

二、教學獎助生:教育部僅規定程序上的認定要件,而沒有宣示「以勞雇關係為主」的原則,可能讓學校任意通過程序,將所有的教學勞務都轉為獎助生。

 

三、附服務負擔助學生:教育部持續要求經濟弱勢生付出額外勞務,加重其負擔,反而使得弱勢生失去精進學業的寶貴時間,顯然為德不卒。

 

四、校內勞資爭議申訴管道:缺乏工會代表參與,申訴管道容易遭校方控制,參與代表亦可能因缺乏正確勞動法律知識,而做出錯誤判斷。

 

與會團體共同認為:〈獎助生原則〉雖然是既有原則修正後的產物,但在關鍵議題上,並未做出充分的修正,這也導致這份原則在未來可能繼續滋生校內勞動現場的問題與爭議。

濫用學習型 全國十所大專校院遭判違法!〈獎助生原則〉上路 還要有幾間超越《勞基法》的大學?

 

去年(2016)暑假期間,工會團體曾向勞動部提起檢舉,直指全國八成五以上的大專校院都有違反《勞基法》的可能。經地方勞動檢查單位確認後,目前已知至少有十所大學濫用學習型助理,被地方主管機關明確判定為勞雇型,針對違反《勞基法》之校方雇主應立即改正!

目前已有十間大專院校經勞動部認定「學習型」違法,

應為「勞雇型」!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

真理大學

德霖技術學院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朝陽科技大學

修平科技大學

國立台灣海洋大學

經國管理暨健康學院

中華大學

國立虎尾科技大學

 

 

 

 

 

 

 

 

 

 

 

 

 

 

 

 

 

 

我們剛剛指出:〈獎助生條例〉的「獎助生」,根本就是「學習型助理」的翻版,教育部拒絕承認「學習與勞動不互斥」的觀點,堅持要用學習關係或獎助關係「覆蓋」學生與學校間的勞雇關係,我們認為,教育部這種粗暴的態度,才是造成這一連串爭議與衝突的元兇!

在這十間遭確認違反勞動法令的大學中,已經包含了目前國內幾乎的所有大專校院種類(詳細名單請參考上圖。經國、海大遭判定違反《勞基法》的公文,請參考附件二):公立大學、私立大學、公立科大、私立科大、私立學院。這代表在教育部的縱容之下,不論公立私立、不論任何學校種類,都有可能是違法的資方!該次勞檢的範圍也僅是全體學生勞動者中的一小部分,我們也懷疑還有更多兼任助理正被強迫勞動、被苛求、被欺壓!

在此我們要特別強調:換湯不換藥的〈獎助生原則〉無法徹底改善當前校內學生勞動者的問題,倘若教育部不嚴厲監督,恐將造成學習型風潮再次來襲!我們要求民進黨政府應落實選前承諾,讓實際進行勞動的兼任助理獲得保障;教育部應全面停止甚至廢除〈獎助生條例〉,不應放任大專校院濫用學生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