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理科大違法斷保,高教工會檢舉有成!

高教工會日前接獲兼任教師會員來信,反應致理科技大學多年以來,每逢寒暑假就中斷兼任教師的勞保與健保:聘期明明從8月1日開始,學校卻從開學第一週9月6日才開始投保,寒假2月份又退保一個月,3月1日才又開始加保,暑假又退保。法定應投保12個月,致理科大卻只幫兼任老師投保9個月!這有無違法?

 

當然違法!依〈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4條、第11條,要以學期起迄日為聘期(上學期8/1-1/31;下學期2/1-7/31)加保,寒暑假不得中斷!

 

工會在接獲訊息後,立即於109年5月26日去文教育部,檢舉該校違法行為,並要求教育部積極處置以維護兼任教師法定權益。工會已於6月30日收到教育部副本來文,文中清楚要求致理科技大學「未依「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4條規定聘任兼任教師,及第11條、第12條規定辦理保險及提繳退休金事宜,爰應立即改善,另請貴校就107學年度迄今未依前揭規定辦理之情事,於文到10日內逐案列冊報部說明」

 

亦即,在工會檢舉成功之下,致理科大應立即改善,在聘期間為兼任教師投保社會保險:108學年度下學期應投保至109年7月31日為止,而109學年度上學期則應從109年8月1日開始投保。簡單來說,學校發給兼任教師聘書上的起始日,就是學校應為老師投保的起始日,不得片面中斷,否則就是違法行為。

 

關於寒暑假期間不得中斷投保,其實並非自始是法定權益,而是工會多年前與許多兼任教師努力爭取的具體成果,迫使教育部將該保障制定於〈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中。這項權利照理說自106年起已實施多年,工會卻仍時常接到會員投訴,表示有部分學校會偷偷在寒暑假期間幫兼任教師退保,致使教師的勞保年資受損,甚至私下請兼任教師自行去職業工會投保。

 

工會必須再次強調,只要兼任教師現行有在任何一所大專院校開課,則該校就必須於聘期起始日投保勞工保險;兼任教師並可擇「學分數最高」的學校投保全民健康保險。倘若是屬無本職工作者(無其他全時工作),則學校亦須在聘期間提撥6%的勞工退休金。若學校拒絕,或以各種行政困難為由拖延時間,請各位兼任教師千萬別輕易放棄大家努力爭取來的成果,加入高教工會,我們將進一步協助會員處理。

 

大專兼任教師的各項勞動權益保障,雖然仍舊十分不足,但目前的一點一滴都是許多兼任教師夥伴從零開始,努力推動而獲得。面對教育部如木頭人般的怠惰行政,我們只能期待自身的團結行動。希望在未來的道路上,能有越來越多的夥伴一同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