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經濟成長成果應公平分配給公、私部門受雇者,刻不容緩!「實質薪資負成長」毫無正當性,政府應提出政策終結!

根據我國政府之公開資料,回顧檢視過去20年來我國的經濟成長、政府決算歲入、物價調幅、工業及服務業經常性薪資、軍公教人員薪給,本會發現,我國軍公教人員薪給調幅明顯偏低,完全無法跟上我國經濟成長與政府歲入大幅擴張的程度,而且甚至落後於物價調幅,相對於民間事業單位的工業及服務業經常性薪資漲幅也較低。換言之,軍公教人員薪給平準物價後是「實質負成長」,而且這樣的「實質負成長」是在我國政府歲入及經濟狀況持續攀高的情況下所發生,毫無正當性可言。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政府資訊公開平台

整理、計算、製圖: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年份

人均GDP

中央政府歲入決算

消費者物價

每月個人消費支出

工業服務業經常性薪資

軍公教薪給

91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100.0

92

102.3

101.1

99.7

102.4

100.2

100.0

93

108.2

119.9

101.3

107.4

101.0

100.0

94

111.9

112.1

103.7

111.2

101.8

103.0

95

116.4

118.5

104.3

113.5

102.8

103.0

96

123.2

125.0

106.2

115.0

104.5

103.0

97

120.5

125.6

109.9

114.3

104.7

103.0

98

118.3

119.0

108.9

114.7

102.5

103.0

99

128.4

114.7

110.0

117.3

104.3

103.0

100

129.9

128.0

111.6

120.2

105.7

106.1

101

133.3

127.7

113.7

122.3

107.0

106.1

102

138.2

132.5

114.6

126.4

108.1

106.1

103

146.8

132.2

116.0

130.1

110.0

106.1

104

153.6

144.4

115.6

133.0

111.4

106.1

105

157.7

145.2

117.2

137.3

112.9

106.1

106

161.3

147.1

118.0

143.5

114.9

106.1

107

164.7

154.5

119.6

144.4

117.9

109.3

108

169.3

158.9

120.2

149.0

120.2

109.3

109

177.4

166.1

120.0

151.5

122.0

109.3

110

195.4

182.8

122.3

 

124.4

109.3

111

         

113.6

資料來源:中華民國統計資訊網、政府資訊公開平台

整理、計算、製表: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註1:本圖及表是以民國91年之各類指數為基期100,以政府公開數據,計算出各項目指數自91年至110年的20年間變遷。

註2:每月個人消費支出因110年行政院主計處之「家庭收支調查」尚未公布,故僅計算至109年;軍公教薪給因111年調薪4%,故計算至111年。

 

    具體觀之,若將我國民國91年的「人均GDP」473,260元(新台幣)設為指數基期100,於民國110年已成長為「人均GDP」924,796元(新台幣),指數成長至195.4,也就是成長了95.4%。

 

    同期之間,我國民國91年的「政府決算歲入」1,305,741,429,005元(新台幣)設為指數基期100,於民國110年已成長為「政府決算歲入」2,386,695,982,733元(新台幣),指數成長至182.8,也就是成長了82.8%。代表我國經濟成長成果,政府能透過課稅等方式以充實財政,使政府歲入持續增長。

 

    然而,同一時間,我國物價亦有增長。若以民國91年為「消費者物價指數」基期100,至110年「消費者物價指數」已漲為122.3%,共成長22.3%。而若觀察行政院主計總處家庭收支調查公佈之「平均每人月消費支出」,則自91年每人每月平均15,357元(新台幣),至109年成長至23262元(新台幣),基期自100漲至151.5,共成長51.5%。換言之,經濟成長的同時,我國人均消費及物價也有所上升,但經濟成長速度仍快於人均消費及物價漲幅。

 

    但從薪資面觀察,我國民國91年的「工業服務業經常性薪資」平均為每月34746元,至110年「工業服務業經常性薪資」平均為43,209元,僅成長24.4%。顯然對一般勞工而言,薪資成長速度跟不上人均消費的成長速度,更無法與創造出來的經濟成長幅度相比擬。

 

    而我國軍公教人員薪給的成長速度,則更為緩慢。若以民國91年為基期100,20年間僅有94年、100年、107年各調薪3%,就是加計111年調薪4%,累計也才調薪13.6%,與同期間的經濟成長(成長95.4%)及政府歲入(成長82.8%)相差極端懸殊,而且也跟不上人均消費(成長51.5%)及物價漲幅(成長24.4%)。也就是說,我國軍公教人員薪給確實「實質薪資負成長」,而且是在我國政府歲入及經濟狀況持續攀高的情況下所發生,毫無正當性可言。

 

    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共同付出勞力,使我國能運作有序,經濟有效成長,政府財政充實,社會持續進步。然而,這成長的果實,沒有理由是不公平分配回給軍公教人員與一般勞工,甚至是使其「實質薪資負成長」,處於生活所需無法靠正常薪給維繫的處境。何況,政府為軍公教人員之雇主,政府自身對待軍公教的薪給政策能直接控制,決定施政成果有無合理分配予政府雇員薪給的程度,間接也將影響到民間勞工所能看齊的薪資水準。我國若要正視當前社會不平等的種種問題,就要從積極合理化軍公教人員及一般勞工的薪資待遇開始,逐年改善,使其至少跟上過去20年持續攀高的各人支出漲幅(51.5%)壓力,並以跟上20年來經濟成長(95.4%)及政府歲入成長(82.8%)為目標。

 

    本會會員包含大專院校編制內及編制外教職員,屬於相關政策的直接受影響者,高度關注此一問題狀況。故本會強烈呼籲,政府應立刻提出政策,改善20年來「經濟成長成果未合理分配回公私部門受僱者」之問題狀況,並具體處理軍公教人員及一般勞工薪給長期跟不上經濟成長、政府歲入、人均消費漲幅之狀況,擺脫「低薪」、「實質薪給負成長」、「貧富差距惡化」、「經濟成果遭不公平分配」之惡評,朝向公平正義的進步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