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心聲】高教工會長庚大學分部召集人鄭惠芳教授發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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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長庚大學分部召集人鄭惠芳教授發言稿(20260325)

根據:臺北市政府勞動局函「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與庚大學間勞資爭議仲裁判斷書」(114年度北市勞仲字第01號,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3月2日,發文字號:北市勞動字第1156029370號)

 

一、發言背景、長庚大學的教師之勞動尊嚴嚴重受損           

我在長庚任教33年,是高教工會長庚大學分部的召集人。王永慶創辦人仍在世時,我就已在長庚大學的前身——長庚醫工學院任教。王永慶創辦人對教育充滿熱忱,十分禮遇教師,教師長期享有經常性的工作獎金與津貼。長庚大學能成為台灣頂尖大學、躋身世界大學評鑑前500大,我門也竭盡所能做出貢獻。然而這幾年長庚大學片面將教學型教師的基本教學時數提高約50%,大幅刪減原有的經常性獎金及津貼,並使教師評鑑制度更加嚴苛,使教師更容易被評為不及格。甚至有主管當面對教師講羞辱否定的話,嚴重損害了教師的勞動尊嚴。

 

二、教師反對被嚴重壓榨卻遭主管職場霸凌

當教師提出異議時,卻遭到施壓。教師連署抗議,竟被主管要求簽署「撤銷連署同意書」,甚至發生職場霸凌,且該職場霸凌案也已經調查成立確定在案。校方宣稱,提高授課時數是為了推動「教研分流」,以提升整體教學品質與研究能量。這是一個不合理的藉口,「教研分流」制度在長庚大學早已存在數十年。我一直都是通識教育中心的教學型教師,教學型老師也需做研究,只是學科性質有別,學校的研究資源不同,評鑒時教學比研究的成果在比重上為重。許多教師反映,在沉重的教學負擔下,導致身心俱疲、情緒憂鬱,「身心靈」嚴重受損,這樣的情況當然影響到教學。

 

三、工時過高對大學教育之影響:教師與學生層面

大學教師的工作負荷與壓力之大,早已非個案。聯合報2021年報導〈為了專業犧牲太多 教授爸爸愧疚錯過孩子童年〉,正反映此一普遍困境。在升等、各類評鑑、適任性評量、獎勵機制的壓力下,教師不得不將心力集中於研究發表,致使教學投入不足,課後亦難以及時回應學生需求。此種結構性排擠,削弱教學品質,直接影響學生之受教權益。

必須強調,在既有負荷已重的情況下,再增加50%工時,絕對是進一步惡化問題。依據國際勞工組織(International Labour Organization)相關公約精神,工時應合理安排,以避免過勞並保障休息與健康。教師亦為勞動者,其勞動條件攸關教育品質,理應受到保障。

 

四、仲裁判斷書揭示:「大學自治 」不能作為侵害教師的人權與勞動權益之藉口

我們向學校反映都得到反效果。非常感謝高教工會協助申請勞資調解。調解不成後,又進一步申請勞資爭議仲裁。令人極為感慨的是,長庚大學的教師竟必須透過勞資仲裁, 才能爭取到我們應有的最基本勞動條件。

 

2026年3月,台北市政府勞動局勞資爭議仲裁判斷書已裁定:「教師增加授課時數,即可能壓縮教師原先備課或研究時間。」因此主文第一點裁決應回復原先授課時數:教授每週8小時、副教授與助理教授9小時、講師10小時,也就是跟公立大學的教師一樣。該仲裁判斷書主文第二點已裁決:「固定津貼之不利變更應得教師之同意。」 因此,長庚大學依法絕對不能片面刪減經常性工作獎金,既應恢復原來的固定津貼,且應對於過去未經教師同意卻片面被刪減的固定津貼全數補回。

 

在仲裁過程中,長庚大學一再以《大學法》第一條「大學自治」為擋箭牌,聲稱學校有權修改基本教學時數、教師評鑑制度及工作獎金等。這次勞資爭議仲裁結果最重要的意義,在於清楚揭示:大學自治並不代表長庚大學可以無視教師的勞動權益,片面既加工時又減薪,嚴重壓榨大學教師。

 

長庚大學以大學自治為名,透過校務會議、教務會議、主管會議等程序,片面改惡教師的勞動條件,這些會議的委員大多數是校長欽點的主管,利益糾纏相結合在一起,完全未尊重少數教師的人權與基本勞動權益。

 

五、呼籲社會大眾嚴格監督長庚大學

回顧2024年11月,勞動部曾發生疑因工作過載與職場霸凌而導致員工不幸輕生的事件,提醒我們:過勞與職場霸凌很可怕。過勞與職場霸凌就是我們最大的困境。在長庚大學的教師會因過勞而垮掉,也會因威脅、恐嚇、羞辱與霸凌而崩潰。勞動條件不斷被改惡, 讓我們意識到《教師法》對教師的保障,比不上《勞動基準法》 對勞工的保障。

 

我的整個職業生涯都在長庚大學,與長庚榮辱與共。 今天我們的發言,不是為了惡意攻擊,而是希望長庚大學能變得更好。今天我們有戴著面具的大學教授,就是在向社會大眾共同表達我們對「長庚大學治理不當」的憤怒。 大學教授必須戴著面具發聲,本身就說明長庚大學的治理已發生嚴重問題,必須解決。我們在此鄭重呼籲三點:

 

  1. 修法改善教師勞動條件相關法令,不要讓私立大學以大學自治為名卻實質壓榨教師。
  2. 呼籲社會大眾與媒體共同嚴格監督長庚大學:長庚大學務必尊重勞資爭議仲裁的裁決,校方不能再次透過校務會議、教務會議、主管會議等,改惡應修正的勞動條件。
  3. 請大家共同監督長庚大學:絕對不能夠對具有勞動權意識的教師,進行任何形式的報復及職場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