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拒絕一國兩制!放任黑心私校剝削?全教總籲修法明訂私校勞動標準,終結血汗校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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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拒絕一國兩制!放任黑心私校剝削?全教總籲修法明訂私校勞動標準,終結血汗校園】
 
雖然大專院校與高中以下學校在公私校比例上有所不同,但我們共同遭遇的問題卻都是一樣的,政府刻意放任私校壓榨教師,許多公校教師受保障的權利,到了私校卻全部被沒收。
 
雖然教育部在114學年度修法規定私立大專兼任教師鐘點費「不得低於公立學校」,這看似跨出了一小步,但實際上,這個問題本身就是教育部過去錯誤且故意的政策造成的。在103年制定〈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時,教育部惡意地將私校與公校兼任教師的鐘點費脫鉤,加上修法前鐘點費就已經停滯多年,造成許多私立學校在114年修法之前,已經長達32年沒有調整過兼任教師的鐘點費。況且這次修法也非教育部突然良心發現,而是工會抗爭超過十年的結果。
 
雖然有修正部分錯誤政策,讓私立大專院校兼任教師鐘點費不得低於公立學校,但高中以下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卻仍維持公私校脫鉤。一樣是當老師,有什麼道理公校與私校不一樣?有什麼道理大專院校與高中以下學校可以不一樣?
 
除了兼任教師鐘點費,還要提出三點問題:
 
▶授課鐘點無人管,教師過勞誰關心?
 
以大專院校為例,國立大學講師每週授課時數通常在10小時,若是超過這個基準,校方就需要支付超鐘點費。然而不論是在大專院校還是在高中以下學校的私校教師,基本授課鐘點卻完全不受管制。
 
以中華科技大學來說,教師被校方片面提高基本授課時數3小時,也就是說原本應該要支付超鐘點費的3個鐘點都變成教師的奉獻,慈濟大學則是趁著與慈濟科大合併之際調高1小時,而聖約翰科技大學更是增加達4小時。這種片面變更勞動條件的狀況,在我國一般勞工法令中是不被允許的,但是適用教師法的教師卻被教育部出賣,允許私校片面變更教師聘約,逼迫教師無償勞動。
 
▶私校教師「學術研究加給」也脫鉤
 
在私立大專,雖然教育部宣稱有補助調薪,但對於最核心的「學術研究加給」,教育部卻惡意曲解《教師待遇條例》第17條,聲稱私校教師準用功效標準僅限於「職級」而非加給的數額。也就是說,除了鐘點費及授課鐘點,教育又再一次的出賣私校教師,刻意護航私校教師學術研究加給與公校脫鉤,部導致許多私校老師的薪資調整始終跟不上公立學校。
 
▶資遣費沒保障、退休金也縮水
 
最後,也有許多私校教師抗議資遣卻沒有資遣費,若是在公立大專院校,教師若辦理資遣,就如同一般勞工一樣可以領取資遣費,但私校去完全沒有相關保障,相當的不公平。另外,目前私校退撫撥繳率僅有12%,遠低於公校的15%。這意味著,私校老師從踏入校園的那一刻起,他們的晚年生活就注定比公校老師缺乏保障。
 
我們要問:同樣是投身教學工作,為什麼私校老師的尊嚴及保障都要被打折?
 
教育部對私校教師差別待遇,放任私校剝削教師,難道我們的教育是要靠一群被剝削、廉價的教師支撐嗎?高教工會會繼續與全教總站在一起,反對這種不公平、不合理的錯誤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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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全教總新聞稿:
 
【拒絕一國兩制!放任黑心私校剝削?全教總籲修法明訂私校勞動標準,終結血汗校園】
 
114學年度教育部修正法規,明訂私立大專兼任教師鐘點費「不得低於公立學校」,卻獨漏高中以下私校教師!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嚴正指出,同為私校,大專有法規護體,高中以下卻淪為法外孤兒。此外,現行法規對私校專任教師的「基本授課節數」毫無規範,等同國家放任黑心私校無底線剝削。為捍衛教師基本勞權,全教總強烈呼籲教育部立即修法,全面防堵私校勞權漏洞。
 
▶[同是私校拒絕一國兩制!高中以下兼任鐘點費應比照公立]
 
教育部自114年起保障私立大專兼任教師鐘點費不低於公校,但高中以下私校卻被「放生」。私校為節省人事成本常大量聘用兼任教師,若無國家法規的強制底線,教師只能任由校方宰割。全教總強烈要求,應比照大專規定,立即修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明文規範:「私立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不得低於公立學校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數額」,確保制度公平。
 
▶[拒絕空白授權!明訂私校授課節數,全面提升薪資與退休保障]
 
公立學校有明確的「基本授課節數」與超鐘點費標準,但現行「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2條對私校卻隻字未提,全交由各校「自行內控」。這種缺乏國家標準的空白授權,已將長期讓黑心校方能肆意增加工時、獨斷苛扣超鐘點費,使私校淪為血汗工廠。
 
不僅在職期間遭剝削,私校教師的「退休保障」也面臨不公。現行私校退撫提撥率僅12%,明顯低於公校的15%。要真正改善私校待遇,必須從在職薪資到退休生活進行全面盤點。
 
▶為此,全教總提出三大勞權改革主張:
 
1.修正「高級中等教育法」第32條:明文規定私立高中職教師每週授課節數標準,由主管機關訂之。超鐘點費支給數額「不得低於公立學校」。
2.落實「教師待遇條例」:私校教師「學術研究加給」應依法比照公立學校,嚴禁校方以財務為由隨意打折。
3.提高退撫提撥比率:將私校教師退撫提撥比率從12%提高至與公校相同的15%,實質改善退休保障。
 
保障教師基本勞動與退休權益是國家責任,絕不能推卸給私校董事會的「良心」。呼籲教育部正視基層怒吼,儘速推動修法補足漏洞,還給私校教師應有的尊嚴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