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邀連署:反對二代健保坑殺大學兼任教師與兼任助理

  1. 欲加入連署者請按此鏈結進入連署頁面
  2. 高教工會另展開一項「大專院校兼任教師與兼任助理(勞)健保權益調查」,如您最近曾經在大專院校內擔任兼任教師或兼任助理/校內工讀生,敬請按此鏈結進入調查表頁面,工會彙整相關資訊之後,將作為下一階段向勞健保單位進行檢舉行動的依據。
 
感謝大家的參與!
 

今年1月1日二代健保上路後,大專院校的兼任教師與兼任助理的薪資所得,都被扣了2%的補充保費。眾所皆知,課徵補充保費的用意,是要將各類專職者的「業外收入」納入健保;但對許多兼任教師與兼任助理來說,他們的薪資其實就是主要(甚至是唯一)的收入,但卻被健保局以補充保費的方式納入,結果是:一個僅有3萬元月薪的兼任教師,如果學校不將他以受僱者身分納保的話,除了得到區公所繳交一般保費外,還得繳交所有收入的補充保費,合併計算起來,竟相當於一位9萬元月薪者的保費!相同的,月薪8千的兼任助理所繳交的保費,則幾乎與一位月薪6萬元的受僱者一樣!

我們認為,作為社會上最弱勢的兼職工作者的大學兼任助理與教師,卻要繳交超高額的健保費,問題出在下列兩點:
 
第一、根據全民健保法的規定,不論受僱者是兼任還是專任,雇主一律必須為其投保。而對不將兼任教師與助理納保的違法學校,健保局不僅不去追繳健保費,處以罰緩,還以一份18年前的衛生署函釋,曲解法令說「未超過週工時12小時者,雇主沒有投保義務」,完全牴觸了健保法的規定。於是,兼職的受僱者一方面得自己到區公所加保,負擔高額保費,另一方面,所有的薪資又要再被課一次補充保費,簡直是被剝了兩層皮。
 
第二、一般健保費中的勞雇的分擔比是1:2,但在補充保費中卻是1:1,過度加重了勞方的負擔,完全不符合既有的勞雇分擔比例。而這也令以兼職工作維生的非典型勞工,在制度上受到更大的剝削。
 
話又說回來,健保局一方面以「週工時12小時」上限為由,刻意忽視兼職工作者的受僱身分,讓許多學校逃避了雇主的責任;另一方面,在補充保費的計算上,卻還是有所謂「勞雇分擔比」(雖然是1:1),此處又把兼職者當成是受僱者了。近乎「精神錯亂」的健保局,應當回神看看,現實上部分大學(如:高師大、政大、北藝大)的確遵守健保法規定,將兼任教師視為受僱者納保了,不知健保局對那些不將兼職受僱者納保的學校,到底是開罰還是不開罰?
 
總結來說,二代健保制度的實施,對以兼職維生的非典型受僱者特別不利;由於工作的不穩定性,非典型勞工已是社會中的弱勢,二代健保竟還落井下石,簡直是在坑殺社會弱勢。我們認為,這樣的制度完全不符社會正義的精神,高教工會在此要嚴正的抗議,並邀請社會大眾參與我們的連署。
 
以下是我們的四點訴求:
  1. 只要有受僱事實,無論兼任或專任,都應落實勞雇共同承擔的健保制度。

  2. 補充保費的勞雇比例應當回歸到1:2

  3. 可預知繼續聘任兼職工作者,學校應不間斷成為投保單位,不因寒暑假而中斷。

  4. 二代健保未來的決策過程,應當納入非典型勞工的意見。

工會期望透過此次連署,能夠讓大眾看到非典型受僱者的社會處境,特別看見在高等教育中兼任教師與兼任助理的弱勢處境—他們也承擔了高等教育的社會責任,應當受到公平的對待。工會除了要求健保局快速的修正二代健保的錯誤之外,也呼籲各大學依法行事,讓所有的受僱者都能夠獲得一定的保障。
 
同時,我們也將展開對於「未依法替兼任教師/兼任助理投保健保」的違法大專院校,向健保局進行「集體檢舉」行動。各位兼任教師/兼任助理,若於下學期開學前,都未接到學校主動詢問是否投保健保的表示,請於下方連結提供相關資料,團結眾人的力量,才有改變的可能。煩請各位盡力協助轉發此「連署」與「通報檢舉」訊息!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2013.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