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大學教師鐘點費,就是要比公校少16%!?」

「私立大學教師鐘點費,就是要比公校少16%!?」

今年3月,行政院核可了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調整16%的方案(今年8月1日起),以部分因應自1993年起,已超過21年未調整的大專鐘點費低薪狀況。

然而,高教工會與多位私立大專校院教師發現,絕大多數私立大專校院,竟然遲遲不願公布鐘點費調整方案。更有消息傳出,許多私立大學校長「開過會」,打算「聯合不調漲」,讓私立大專的教師(超)鐘點費,未來與公立大專「脫鉤」?(如表一)

這影響到的不僅是日益增多、倚靠鐘點費計薪的私立大專兼任教師,也還包括私立大專的專任教師,其超過基本授課時數時所領取的「超鐘點費」,也將依此標準。全台任教於私校的大學教師佔總數60%,專兼任各有約3萬名,總共至少有6萬名大學教師受影響。

表一、公私立大專教師(超)鐘點費(民國82-103學年)

 

講師

助理教授

副教授

正教授

公私立大專(超)鐘點費(民國82-102學年)

575

630

685

795

公立大專(超)鐘點費(民國103學年起)

670

735

795

925

私立大專(超)鐘點費(若聯合不調漲,民國103學年起)

575

630

685

795

資料來源:教育部;製表:高教工會

為此,高教工會與數間公私立大學的專任與兼任教師代表,舉辦了「大專校院(超)鐘點費調漲,私校不應與公校脫鉤」記者會。教師代表一字排開,高舉「反對公私校鐘點費脫鉤」手舉牌,向官方、大學、以及社會喊話:大學鐘點費已21年未調漲,折合物價調整,實質減薪已達33.5%!私校跟隨公校一併調漲16%,是理所當然。學校不該再找藉口剝削教師。

出席代表並嚴正批判教育部放任私立大學「聯合不調漲」的共謀,要求公私立大學在今年8月1日一體適用新鐘點費標準。

 

公私校階層化恐更形嚴重

出席老師代表指出,公立與私立大學,都是在從事高等教育公共服務,且受主管機關監督運行。鐘點費「基準」的存在,是為了保障大學專兼任受雇者有基本待遇,並且確保教學品質。如同「基本工資」的存在,豈可因公私營單位有差別對待?若各校要隨財務狀況,高於「基準」而再調整鐘點費,各校教師並無異議;但若要以大學自主為由,想在「基準」之下給予鐘點費,則是不分公私立大學教師都一致反對的。

倘若真的連基準都脫鉤,未來在私校兼課6小時,才抵得上公校兼課5小時的薪資,這豈不導致公私立之間的師資「階層化」更形嚴重?使優秀師資更難流向私校,或使私校教師就得忍受不公平待遇?

這也有違政府過去幾年來促進「公私校受雇者福利待遇一致化」的政策(如將私校教師納入公保年金)。為何政策要前後矛盾,互相牴觸?

 

他們聯合凍漲薪資,我們也要聯合要求加薪!

高教工會表示:各大學校長協進會「開過會討論」,打算「聯合不調漲」的作為,相當明顯,就是一種資方之間的聯合行為──透過預先協議的聯合不調漲,來避免因相互競爭而得提高勞方鐘點薪資。而教育部直到今日,竟是默許這種作法,也透露了它的階級立場。

面對這種狀況,勞方怎麼辦?最根本的出路,還是勞方得組織起來,聯合要求加薪!各大學專兼任受雇者應盡速加入工會!如果資方不從,我們則將對這些學校發起持續的抗議或杯葛行動。我們已調查清楚,那些聘任最多教師的私立大學,每年都仍有豐厚的盈餘,憑什麼拒絕調整鐘點費?它們將是我們優先抗議的對象。除此之外,我們也將持續向各大學的主管機關──教育部──進行施壓,要求捍衛《私校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4項許諾的私校教職員薪資待遇比照公校,至少在基準上絕不脫鉤。

各大學的受雇者,請盡快加入工會!讓我們一同爭回屬於我們應有的薪資待遇與鐘點費用,並且捍衛一個高品質、公共化的高教環境!

 

聯絡人

陳書涵0978312775(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辦公室主任)

林柏儀0922796883(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組織部主任)

工會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