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江秋後算帳,交大帶頭砍半,教育部裝聾作啞? 大專兼任教師怒吼:〈聘任辦法〉假保障,一體適用《勞基法》!

教育部日前公布修改〈大專兼任教師聘任辦法〉,聲稱大幅提升兼任教師工作保障。但高教工會今日至教育部前召開記者會指出:大專兼任教師只要沒有適用《勞基法》、沒有「續聘保障」,就根本無助於改善處境。而只管制「解聘」卻不管制「不續聘」的〈聘任辦法〉,現實中根本毫意義,教育部顯然只是打假球,惡意欺騙社會大眾與媒體。

    工會並提出不當對待兼任教師的淡江大學與交通大學兩校案例,要求教育部積極介入受侵害的兼任教師個案,並承認沒有《勞基法》保障下的〈聘任辦法〉,根本不足以保障兼任教師勞動權益。

    淡江大學法語系兼任教師宋亞克已在淡江兼課超過6年。長期以來教學評量與學生評價皆有相當水準的她,為維護教學品質與工作權益,今年3月公開揭露淡江試圖全面不續聘「無本職兼任教師」的不當舉措,促成淡江校方在社會壓力下承諾「淡江大學106學年度教師聘用,將完全遵照教育部規定及三月二十三日指示辦理,不會以兼任教師是否具有本職為考量」。

    然而如今安排下學期課程時,法語系多位兼任老師中,就只有宋亞克老師遭遇授課時數被大砍,從6學分降為2學分,形同遭「秋後算帳」(可參照附件一)!?經向教育部反映淡江此一不當作為,官方至今也未拿出任何積極作為?修正〈聘任辦法〉時高分貝聲稱已大幅保障兼任教師的教育部,面對老師擔任「吹哨人」(Whistle blower)揭弊後遭秋後算賬,竟置之不理?只見毫無實益的公文往返?

    交通大學更傳出以「課程調整」之名,大砍半數通識中心的兼任教師,達近二十位。許多已在交大教學多年的兼任教師,儘管教學認真且評價良好,也將一夕之間就失去工作,毫無標準與保障(附件二),有如「聘任辦法假保障,交大打臉教育部」!

    出席記者會的交通大學楊同學指出:交大聲稱通識課程改革是為了增加開課的多樣性、合乎學生需求。結果實際上卻是反其道而行,只透過數場的黑箱會議,在毫無兼任老師參與的情況下,就做出了大量不續聘兼任教師的決定。儘管面臨師生抗議此一決策過程不民主、師生不接受、而且毫無必要性,至今交大校方卻依然故我,不願暫緩此種不當作為。學生怒吼:這不但傷害了教師的工作權,也侵犯了學生的受教權!

    高教工會代表指出,問題的源頭在於教育部自行訂定的行政命令〈專科以上兼任教師聘任辦法〉,根本無能保障大專兼任教師。

    其中,辦法第5條新增訂:「兼任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學校應終止聘約(解聘):一、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十五、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其僅是具體化「解聘」要件,而並非限縮解聘事由;除此之外,對於真正經常剝奪兼任教師工作權的「不續聘」,則依然毫無管制。也正因此,諸如淡江大學或交通大學的不當狀況,校方才能有恃無恐至今。

    因此,工會與出席的受害師生強烈要求,教育部勿再阻撓大專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唯有在完整的《勞基法》或《教師法》的保障下,兼任教師才能擺脫被用完就丟的「免洗筷」處境,〈聘任辦法〉修正後增訂的相關權益(如產假、病假等),也才真正有落實的可能。

    無論如何,淡江大學與交通大學的兩校個案,應成為官方是否實際保障兼任教師勞動權益的試金石。官方沒有妥善解決,師生必將追究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