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11新聞稿】勞動部裁決認證:文化大學「假資遣、真打壓」 判定違法解雇無效!工會要求立即撤換主管許惠峰!

為了打壓工會,造成員工寒蟬效應,去年新上任的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許惠峰(身兼代理法學院院長及法律系系主任),於今年6月28日,在「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文化大學分部」發起教育長個人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當天,不到三小時內立即下令解雇工會分部召集人翟敬宜、副召集人李宛澍。高教工會於7月23日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裁決申請,經過四次調查會議,詳細詢問包括直接下令解雇翟敬宜、李宛澍兩名工會幹部的主管許惠峰等多名證人後,工會取得階段性的勝利,工會要求文化大學校長與董事會必須立即撤換勞動部「認證」嚴重違法亂紀、專斷獨權的推廣教育部主管許惠峰!

 

此案為台灣高等教育史上第一起大專院校打壓工會、違法解雇工會幹部的案例,更是首次有大學遭勞動部裁定違法「解雇無效」,對高教產業內的勞資關係具劃時代指標意義。行政院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的重要認定與裁定如下:

 

一,文大(推廣教育部)違法解雇工會幹部行為無效,應回復工作

 

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調查認定,因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解雇工會幹部,目的即在打壓工會,在員工內部製造寒蟬效應,違反《工會法》,不當影響、妨礙、限制工會活動至為明顯,因此判定文化大學解雇兩名工會幹部之行為無效,要求文化大學必須回復兩人之工作!並且必須給付這段期間所積欠兩人之薪資(加計年息5%

 

二,文大(推廣教育部)決定資遣解雇何人,並無客觀標準,皆由教育長許惠峰與執行長二人決斷

 

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在調查過程中詳細詢問並比對多名證人的證詞後,特別在裁定書中載明: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究竟欲解雇何人,何時解雇,僅為教育長(許惠峰)與執行長二人所決定,人事單位事前並無計畫,不但未發現客觀標準與相關辦法,甚至不存在任何內部正式公文與書面記錄。

 

三,文大(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許惠峰下令解雇工會分部正副召集人,與工會發起許惠峰「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有「時間上之緊密關連性」。違法打壓工會「動機甚為明顯」

 

即便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在調查過程中不斷辯稱解雇兩名工會幹部與工會活動無關,然而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經過調查後確認,6月28日當天,工會於午間12點03分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教育長(許惠峰)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當日下午2點54分,工會正副召集人翟敬宜、李宛澍馬上收到資方發出的「終止勞動契約通知」。下午3點35分,資方再以電子郵件寄發全體員工嚇阻員工填寫問卷。委員會在裁定書中認定:資方之辯稱不足採信,因為教育長許惠峰當天下令解雇兩名工會幹部,與工會所進行之問卷調查活動有「時間上的緊密關連性」,違法打壓工會的「動機甚為明顯」。

 

四,工會使用員工電子郵件從事工會活動有其必要性,亦為社會通念所容許,文大(推廣教育部)發信「警告」全體員工指摘工會違法,為違法妨礙、限制工會活動。

 

除了判定文化大學解雇兩名工會幹部違反《工會法》無效外,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在裁決書中同時確認:高教工會文大分部召集人透過電子郵件寄發工會所規劃的教育長許惠峰「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給推廣部員工,屬於「工會活動」一部分而且有其必要性,也是社會通念所普遍容許的活動。然而,文大推廣教育部主管許惠峰卻針對此一必要而正當之工會活動,指示發信「警告」全體員工,指稱工會違法,企圖恐嚇員工。委員會認定此一行徑同時構成違反《工會法》第35條第1項第5款,違法妨礙、限制工會行動!

 

一年花費35個文大學生繳交的學費支付許惠峰違法亂紀的劇碼必須終止!

 

對於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的上述裁定,高教工會與兩名遭到嚴重打壓、違法解雇的工會幹部雖然感到欣慰,然而,這遠遠還不是還給兩位工會幹部、還給四百位文大推廣教育部員工的一個公道。因為,將職場帶回白色恐怖時期、遭到扼殺的言論自由、逐漸在員工之間瀰漫的寒蟬效應至今仍未改變。而更重要的,完全缺乏民主素養,身為法學院院長、法律系系主任、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薪資、加給、各類所得高達年薪350萬(等於35個文大學生一年所繳交的學雜費)卻藐視法令,讓文大師生蒙羞的主管許惠峰仍然不動如山。甚至藉口解雇工會幹部是為了節省人事成本同時,卻在10月7日增聘政治人物出身的陳凱凌,擔任編制外、直接隸屬於許惠峰個人的高階主管-「業務長」一職。因此,高教工會必須嚴正提出以下四點訴求:

 

1.文化大學應嚴格遵守裁決決定書要求「回復申請人與原職務相當之工作」。

2.文化大學校長徐興慶及全體董事會,應依權責立即追究許惠峰違法行徑、撤換其主管職。

3.文化大學因此衍生之一切相關費用,均應由許惠峰個人支付,不應由學校拿收到的學生學費來支付。

4.文化大學應修補已遭許惠峰個人嚴重破壞之勞資關係,儘速與工會重新展開誠信協商。

 

工會強調:倘若文化大學校長徐興慶與董事會,在清楚得知文化大學創下記錄,成為全台灣一百六十家大專院校當中,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因為嚴重打壓工會,箝制言論自由,違法解雇工會幹部,而遭到主管機關裁決認定的事實後,不立即撤換推廣教育部主管許惠峰,仍然放任其繼續藐視勞動部及勞動法令,迴避工會訴求,甚至持續打壓工會(及幹部),高教工會決定將針對校方乃至董事會發動更大規模抗爭!

 

文大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許惠峰違法解雇工會幹部

 大 事 記

     

         

2018年6月底

 

【工會文化大學分部成立】

以文大推廣部教職員為主體組成的「高教工會文化大學分部」成立,推舉翟敬宜擔任工會分部召集人。

2019年6月10日

 

【工會幹部全數當選勞資會議代表】 

工會推舉翟敬宜、李宛澍、蔡玉子等五人參選應選五席之勞資會議勞方代表,獲近七成選票全數當選。翟敬宜、李宛澍得票數分居一、二。

2019年6月21日

 

【資方試圖濫設懲處事由】 

資方計畫在工作規則懲處事由增訂「散布不實言論」、「挑撥離間製造是非」、「工作態度不良」等罪名,會議中遭工會代表強烈反對。

2019年6月28日

 

【解雇工會正副召集人】 

工會於當日午間12點03分以電子郵件方式發送「教育長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當日下午2點54分,工會正副召集人翟敬宜、李宛澍雙雙收到「終止勞動契約通知」。下午3點35分,資方再以電子郵件寄發全體員工稱「工會違法」、嚇阻員工填寫問卷。

2019年7月23日

高教工會向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提出裁決申請。

2019年8月15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第一次調查會議。由許惠峰本人任「首席資深顧問」、妻子鍾佩陵為主持律師的「龐波國際法律事務所」承接業務、擔任文化大學代理人。

2019年9月3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第二次調查會議。推廣教育部教育長許惠峰、執行長楊馥如出庭作證,楊馥如於調查庭上作證時承認:628日當天才「知悉」要解雇翟敬宜與李宛澍兩人。

2019年9月17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第三次調查會議。

2019年10月18日

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全體委員詢問會議。文大委任律師會議上宣稱解雇工會幹部兩人省下費用等於十五個學生一年繳交學費。然而與此同時,教育長許惠峰則在10月7日公布,增聘政治人物出身的陳凱凌,擔任全新創設、直接隸屬於教育長個人的高階主管-「業務長」一職。

2019年11月7日

【勞動部認證文大打壓工會、違法解雇無效】

工會正式收到勞動部所寄發之裁決決定書(108年勞裁字第31號)。

 

附件,「20191107文大推廣部事件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決定書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