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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高等教育的普及,孕育了優質公民與人才資源。為拓寬當年高等教育的窄門,私立大專校院發揮了關鍵作用——如今全臺約七成的大專為私校,僅三成為公立。然而,承擔重任的私校教職員,卻在制度上成了「勞權孤兒」。
當私校教職員遭非自願離職、資遣或退休時,並無明確法律保障可獲得資遣慰助金。現行僅有教育部自110年起推動的「鼓勵私立學校加發教職員資遣慰助金推動原則」,非強制;僅依《私校退場條例》被專輔的學校,才須強制給付。如今在少子化衝擊下,許多私校為縮編或退場,甚至以資遣費作為談判籌碼,迫使教師簽下不合理協議,放棄應有權益。
相比之下,《勞動基準法》及《勞工退休金條例》明確保障勞工在65歲前遭資遣時,雇主必須給付資遣費,至少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工資,並且於60歲起也仍可請領專戶之勞工退休金。
此外,私校教職員的退休金提撥率為12%,非但低於公教人員退撫新制的提撥率15%,延續「公、私校不平等」;而且此12%的分擔比率為「教職員35%,學校32.5%,政府32.5%」,也就是私立學校對教職員的退休金提撥負擔僅3.9%(12%×32.5%),還遠低於一般民間雇主對勞工的退休金法定提撥率6%。這造成私校教職員不易累積充足的退休金,難以因應離開職場後的晚年生活風險,不公平也不合理。
▶我們主張:
一、修法明定:私校教職員只要非自願離職、資遣或退休,皆應獲得資遣慰助金,其標準應至少達每滿一年發給二分之一個月之平均薪給(含本俸與加給)。
二、修法提高私校教職員退撫提撥率,比照公教退撫新制的提撥率15%,終結公私校教職員權益不平等。
不論您是公私校教職員生或公民大眾,請您一同連署,支持這項修法訴求,共同守護私校教職員的勞動權益!
▶連署發起單位: 臺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加入連署: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fNK9Q093N8GZ9wwAz2mQWZvoHDIN9mqyzKtvIHhhp8-zjvQ/viewfor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