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自2005年修改大學法,全面實施大學教師評鑑制度以來,高等教育的真實現場,發生了什麼樣的改變?產生什麼樣的扭曲?對此,高教工會邀請學者專家舉辦記者會,呼籲我國應全面檢討大學教師評鑑制度,並對司法機關喊話對個案有加強監督之必要。
記者會上,曾對教師評鑑制度採取「公民不服從」抗議的高教工會理事長周平副教授將綜合說明,我國實施大學教師評鑑以來「弊大於利」的高教現實。表面上,實施大學教師評鑑制度是要提升教師專業品質,但現實上反而成為各校壓榨與控制教師的利器,各種連年修正的形式化評鑑指標並無助教師專業成長,反而是逼迫教師忙於「集點」、聽命,而無助真誠與深入的教學研究提升,甚至成為各校高層整肅異議教師之工具。
曾對大學教師評鑑評分程序提出憲法訴訟的陳妙芬副教授也出席記者會,指出我國憲法法庭111年憲判字第12號判決未能有效檢討大學教師評鑑制度,甚至審判過程竟出現「審查標的錯置」之狀況,導致缺乏客觀評分程序及標準的教師評鑑規則,竟輕易通過違憲審查,顯示司法機關恐尚未正視大學評鑑的諸多現實問題,相關狀況還有待各界一同關注與改革。
除此之外,政大法律系林佳和副教授也出席分析,在目前狀況下確實需要司法機關強化對大學教師評鑑與不續聘個案爭議之關照,以有效使教師專業及工作環境獲合理保障。
高教工會呼籲,我國大學教師評鑑制度確實有通盤檢討之必要,未來立院修改《大學法》應優先改正教師評鑑制度,杜絕目前各大學假評鑑之名,行各類壓迫之實的狀況,回歸建立大學教師專業成長機制,讓評鑑與懲戒脫鉤,還高教發展生機,
與談人:
周平(高教工會理事長,南華大學應用社會學系副教授)
陳妙芬(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副教授)
林佳和(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系副教授)
時間:2023年6月26日上午10:00
地點:高教工會辦公室(台北市伊通街59巷6號4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