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快報439期】私校專任教師超鐘點費32年未調!教育部應通盤調整!

私校專任教師超鐘點費32年未調!教育部應通盤調整!
超鐘點費被「打74折」!超時授課頻傳!保障不該「獨漏」!

 

▶高教工會0617新聞稿

 

高教工會多年來批評私立大專教師鐘點費嚴重偏低,超過30年未調淪為「金氏世界紀錄」的國際醜聞。然而,截至目前為止,教育部僅拿出「鋸箭法」處理,只保障了「公校專任」(附件一)及「公校兼任」教師(附件一之附則二)比照公教調薪幅度調整,以及近來預告「私校兼任」教師鐘點費要「不得低於公校標準」(附件二),但最常得超時授課的廣大「私校專任」教師卻被「獨漏」,迄今對其鐘點費仍未有保障規範!?

 

 

高教工會為此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的「獨漏」已導致截至目前為止仍有超過三分之二的私立大專校院竟32年未調漲其專任教師的超鐘點費,這些學校專任講師多授課一小時,仍僅有鐘點費575元,助理教授僅有630元!比起同級的公校或私校兼任教師講師級鐘點費780元,助理教授855元,形同鐘點費被「打74折」,完全跟不上教師正常薪給和物價的調幅,並不合理。

 

▶表一、我國公立、私立大專校院專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標準與法規

 

專任教師超鐘點費

兼任教師鐘點費

公立大專

教授1,070元。

副教授920元。

助理教授855元。

講師780元。

(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可參考附件一)

教授1,070元。

副教授920元。

助理教授855元。

講師780元。

(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可參考附件一之附則二)

私立大專

教授795元。

副教授685元。

助理教授630元。

講師575元。

(尚無法規規範,故有三分之二私校32年未調整,為其他標準的74%)

教授1,070元。

副教授920元。

助理教授855元。

講師780元。

(預告2025年8月1日起施行,可參考附件二)

整理、製表: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高教工會記者會上,邀請了三位任職於我國私立大專校院的資深專任教師代表共同出席,包含高教工會理事長周平副教授、高教工會開南分部召集人黃品堯副教授、高教工會監事周玠副教授,齊聲呼籲:「調漲鐘點費,不分公私校,不分專兼任!」、「拒絕差別待遇!捍衛教育品質!」、「私校專任教師,保障不該獨漏!」

 

工會強調,這種「獨漏」私校專任教師的鐘點費「差別保障」,絕不合理!私校專任教師薪給要依照公校標準,是我國《教師待遇條例》為確保教師待遇和教育品質的重要規範,怎麼面對超時授課衍生的「超鐘點費」就可以放任私校不比照公校調整?難道私校教師超時授課,花費的心神精力會比較少嗎?

 

 

而且,下學期起「私校兼任」教師的鐘點費都已經明文規範要「不得低於公校標準」(可參照附件二),代表政府很清楚教師待遇不該有「公私之分」,怎麼「私校專任」就被「獨漏」!?這問題若不矯正,未來甚至會導致荒謬情況:私校叫自己專任老師超時授課,助理教授級每小時鐘點費僅有630元,比找兼任教師教一模一樣的課鐘點費要855元,便宜上許多;看在言必稱成本的私校眼中,恐怕將導致「逼迫專任超鐘點,取代續聘兼任或新聘專任」的歪風?而相對地,一個私校專任教師要拿到「不打折」的鐘點費,教一模一樣的課,竟必須要跑到其他學校去當兼任教師才行,若在自己學校超鐘點,就要被「打74折」!?

 

 

出席記者會的工會代表表示,私校專任教師超鐘點費嚴重偏低不但影響教師合理待遇,長期也將影響教育品質。目前諸多私校在鐘點費缺乏規範而過度低廉的不正誘因下,「叫既有老師超時授課比加聘新老師還便宜」,導致學校經常逼迫專任教師「超鐘點」,根據教育部統計,我國私校基層助理教授被迫要求每週超時授課2~4小時比比皆是,甚至有私校竟然助理教授「平均」超時授課達6小時之譜!此種狀況排擠私校專任教師深入備課、輔導學生、研究發表的時間,同時也導致私校不傾向新聘教師補足人力,影響高教新陳代謝,長遠必將惡化我國高等教育品質。

 

為揭露此一問題的嚴重性,工會在記者會上一併公布「教師超時授課前20嚴重的私立大專校院」名單,呼籲政府立即介入,以正視聽!

 

工會根據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的公開資訊,將各私立大專校院專任助理教授的平均每週授課時數進行排序,揭露「教師超時授課前20嚴重的私立大專校院」如下:

 

▶表二、教師超時授課前20嚴重的私立大專校院

學校名稱

專任教師平均每週授課時數-助理教授

專任教師平均每週授課時數-講師

修平科技大學

15.99

18.45

吳鳳科技大學

15.76

16.25

德育護理健康學院

15.52

13.84

南亞技術學院

14.61

15.58

中華科技大學

14.44

15.85

康寧大學

14.16

14.89

建國科技大學

14.09

16.73

華夏科技大學

14

13.25

正修科技大學

13.87

14.92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

13.87

16.61

育達科技大學

13.7

14.82

健行科技大學

13.67

14.04

南開科技大學

13.55

12.5

明新科技大學

13.48

15.85

美和科技大學

13.48

16.76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3.42

16.64

輔英科技大學

13.39

15.13

東南科技大學

13.32

15.53

台鋼科技大學

13.21

13.3

一般公立、私立大專教師基本授課時數

9~10

10~11

資料來源: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整理、製表: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工會發現,這20間教師超時授課最嚴重的私立大專校院,有19間都是專任教師鐘點費32年未調整,而僅有建國科大1間調過15元,但仍明顯低於正常標準。過於低廉的超鐘點費標準,確實可能造成部分私校逼迫教師超時授課,也不願聘足人力,兩者有顯著的相關性。而其中如正修科大、明新科大甚至是學生仍達萬人的大校,財務沒有明顯困難,但仍傾向叫既有專任教師超時授課,並且也不調升其超鐘點費。

 

統計資料顯示,教師超時授課最嚴重的修平科技大學,專任助理教授平均要每週授課多達15.99小時,比起一般正常公私立學校的助理教授基本授課時數9~10小時,平均每週超時授課達6小時!其專任講師甚至平均要每週授課多達18.45小時,比起一般正常公私立學校的講師基本授課時數10~12小時,平均每週超時授課達6.45小時!

 

試問,這種每週要比正常教師標準多上6小時(約2至3門課)的超時授課狀況,要如何期待教師能有足夠時間備課與深入教學?而又因為私校專任教師鐘點費32年未調整,修平教師們超時授課但鐘點費卻被「打74折」,每位專任教師每年形同短領約48,000元[1],工作20年間即等於被苛扣了上百萬元之譜!

為了徹底改變這種壓榨基層大專教師的歪風,高教工會嚴正呼籲,教育部應通盤檢討,保障大專教師鐘點費應「不分公立私立」、「不分專任兼任」,都不該少於公教人員調薪幅度,以追上最基本的物價漲幅,捍衛實質待遇水準。除此之外,應採取具體措施包含完善法規與增加補助,以有效改變各私立大專校院教師的超鐘點費數額與超時授課狀況,以捍衛應高等教育應有的教師待遇和教育品質。

 

 

[1] 以修平科大專任助理教授鐘點費為630元為例,與一般公立專任兼任助理教授(或今年8月1日起私立兼任助理教授)之鐘點費標準855元相比,每小時即短領225元。而修平科大專任助理教授平均每週超時授課5.99小時,每學期18週,每年2學期,故平均每年短領鐘點費為48,519元(計算式:225*5.99*18*2)。

 

 

 

▶附件一、行政院最新修正「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行政院114年4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0782號函)

 

 

▶附件二、預告「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第23條修正草案(教育部民國114年2月19日臺教人(一)字第1144200345A號)

 

 

【新聞稿】私校專任教師超鐘點費32年未調!教育部應通盤調整!

私校專任教師超鐘點費32年未調!教育部應通盤調整!
超鐘點費被「打74折」!超時授課頻傳!保障不該「獨漏」!

 

▶高教工會0617新聞稿

 

高教工會多年來批評私立大專教師鐘點費嚴重偏低,超過30年未調淪為「金氏世界紀錄」的國際醜聞。然而,截至目前為止,教育部僅拿出「鋸箭法」處理,只保障了「公校專任」(附件一)及「公校兼任」教師(附件一之附則二)比照公教調薪幅度調整,以及近來預告「私校兼任」教師鐘點費要「不得低於公校標準」(附件二),但最常得超時授課的廣大「私校專任」教師卻被「獨漏」,迄今對其鐘點費仍未有保障規範!?

 

 

高教工會為此召開記者會批評,政府的「獨漏」已導致截至目前為止仍有超過三分之二的私立大專校院竟32年未調漲其專任教師的超鐘點費,這些學校專任講師多授課一小時,仍僅有鐘點費575元,助理教授僅有630元!比起同級的公校或私校兼任教師講師級鐘點費780元,助理教授855元,形同鐘點費被「打74折」,完全跟不上教師正常薪給和物價的調幅,並不合理。

 

▶表一、我國公立、私立大專校院專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標準與法規

 

專任教師超鐘點費

兼任教師鐘點費

公立大專

教授1,070元。

副教授920元。

助理教授855元。

講師780元。

(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可參考附件一)

教授1,070元。

副教授920元。

助理教授855元。

講師780元。

(2025年2月1日起施行,可參考附件一之附則二)

私立大專

教授795元。

副教授685元。

助理教授630元。

講師575元。

(尚無法規規範,故有三分之二私校32年未調整,為其他標準的74%)

教授1,070元。

副教授920元。

助理教授855元。

講師780元。

(預告2025年8月1日起施行,可參考附件二)

整理、製表: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高教工會記者會上,邀請了三位任職於我國私立大專校院的資深專任教師代表共同出席,包含高教工會理事長周平副教授、高教工會開南分部召集人黃品堯副教授、高教工會監事周玠副教授,齊聲呼籲:「調漲鐘點費,不分公私校,不分專兼任!」、「拒絕差別待遇!捍衛教育品質!」、「私校專任教師,保障不該獨漏!」

 

工會強調,這種「獨漏」私校專任教師的鐘點費「差別保障」,絕不合理!私校專任教師薪給要依照公校標準,是我國《教師待遇條例》為確保教師待遇和教育品質的重要規範,怎麼面對超時授課衍生的「超鐘點費」就可以放任私校不比照公校調整?難道私校教師超時授課,花費的心神精力會比較少嗎?

 

 

而且,下學期起「私校兼任」教師的鐘點費都已經明文規範要「不得低於公校標準」(可參照附件二),代表政府很清楚教師待遇不該有「公私之分」,怎麼「私校專任」就被「獨漏」!?這問題若不矯正,未來甚至會導致荒謬情況:私校叫自己專任老師超時授課,助理教授級每小時鐘點費僅有630元,比找兼任教師教一模一樣的課鐘點費要855元,便宜上許多;看在言必稱成本的私校眼中,恐怕將導致「逼迫專任超鐘點,取代續聘兼任或新聘專任」的歪風?而相對地,一個私校專任教師要拿到「不打折」的鐘點費,教一模一樣的課,竟必須要跑到其他學校去當兼任教師才行,若在自己學校超鐘點,就要被「打74折」!?

 

 

出席記者會的工會代表表示,私校專任教師超鐘點費嚴重偏低不但影響教師合理待遇,長期也將影響教育品質。目前諸多私校在鐘點費缺乏規範而過度低廉的不正誘因下,「叫既有老師超時授課比加聘新老師還便宜」,導致學校經常逼迫專任教師「超鐘點」,根據教育部統計,我國私校基層助理教授被迫要求每週超時授課2~4小時比比皆是,甚至有私校竟然助理教授「平均」超時授課達6小時之譜!此種狀況排擠私校專任教師深入備課、輔導學生、研究發表的時間,同時也導致私校不傾向新聘教師補足人力,影響高教新陳代謝,長遠必將惡化我國高等教育品質。

 

為揭露此一問題的嚴重性,工會在記者會上一併公布「教師超時授課前20嚴重的私立大專校院」名單,呼籲政府立即介入,以正視聽!

 

工會根據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的公開資訊,將各私立大專校院專任助理教授的平均每週授課時數進行排序,揭露「教師超時授課前20嚴重的私立大專校院」如下:

 

▶表二、教師超時授課前20嚴重的私立大專校院

學校名稱

專任教師平均每週授課時數-助理教授

專任教師平均每週授課時數-講師

修平科技大學

15.99

18.45

吳鳳科技大學

15.76

16.25

德育護理健康學院

15.52

13.84

南亞技術學院

14.61

15.58

中華科技大學

14.44

15.85

康寧大學

14.16

14.89

建國科技大學

14.09

16.73

華夏科技大學

14

13.25

正修科技大學

13.87

14.92

宏國德霖科技大學

13.87

16.61

育達科技大學

13.7

14.82

健行科技大學

13.67

14.04

南開科技大學

13.55

12.5

明新科技大學

13.48

15.85

美和科技大學

13.48

16.76

仁德醫護管理專科學校

13.42

16.64

輔英科技大學

13.39

15.13

東南科技大學

13.32

15.53

台鋼科技大學

13.21

13.3

一般公立、私立大專教師基本授課時數

9~10

10~11

資料來源: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整理、製表: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工會發現,這20間教師超時授課最嚴重的私立大專校院,有19間都是專任教師鐘點費32年未調整,而僅有建國科大1間調過15元,但仍明顯低於正常標準。過於低廉的超鐘點費標準,確實可能造成部分私校逼迫教師超時授課,也不願聘足人力,兩者有顯著的相關性。而其中如正修科大、明新科大甚至是學生仍達萬人的大校,財務沒有明顯困難,但仍傾向叫既有專任教師超時授課,並且也不調升其超鐘點費。

 

統計資料顯示,教師超時授課最嚴重的修平科技大學,專任助理教授平均要每週授課多達15.99小時,比起一般正常公私立學校的助理教授基本授課時數9~10小時,平均每週超時授課達6小時!其專任講師甚至平均要每週授課多達18.45小時,比起一般正常公私立學校的講師基本授課時數10~12小時,平均每週超時授課達6.45小時!

 

試問,這種每週要比正常教師標準多上6小時(約2至3門課)的超時授課狀況,要如何期待教師能有足夠時間備課與深入教學?而又因為私校專任教師鐘點費32年未調整,修平教師們超時授課但鐘點費卻被「打74折」,每位專任教師每年形同短領約48,000元[1],工作20年間即等於被苛扣了上百萬元之譜!

為了徹底改變這種壓榨基層大專教師的歪風,高教工會嚴正呼籲,教育部應通盤檢討,保障大專教師鐘點費應「不分公立私立」、「不分專任兼任」,都不該少於公教人員調薪幅度,以追上最基本的物價漲幅,捍衛實質待遇水準。除此之外,應採取具體措施包含完善法規與增加補助,以有效改變各私立大專校院教師的超鐘點費數額與超時授課狀況,以捍衛應高等教育應有的教師待遇和教育品質。

 

 

[1] 以修平科大專任助理教授鐘點費為630元為例,與一般公立專任兼任助理教授(或今年8月1日起私立兼任助理教授)之鐘點費標準855元相比,每小時即短領225元。而修平科大專任助理教授平均每週超時授課5.99小時,每學期18週,每年2學期,故平均每年短領鐘點費為48,519元(計算式:225*5.99*18*2)。

 

 

 

▶附件一、行政院最新修正「公立大專校院兼任教師鐘點費支給基準表」(行政院114年4月22日院授人給字第1144000782號函)

 

 

▶附件二、預告「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第16條、第23條修正草案(教育部民國114年2月19日臺教人(一)字第1144200345A號)

 

 

【採訪通知】私校專任教師超鐘點費32年未調!教育部應通盤調整!超鐘點費被「打74折」!超時授課頻傳!保障不該「獨漏」!

私校專任教師超鐘點費32年未調!教育部應通盤調整!
超鐘點費被「打74折」!超時授課頻傳!保障不該「獨漏」!

 

▶高教工會0617採訪通知

 

高教工會多年來批評私立大專教師鐘點費嚴重偏低,超過30年未調淪為「金氏世界紀錄」的國際醜聞。然而,截至目前為止,教育部僅拿出「鋸箭法」處理,只保障了「公校專任」及「公校兼任」教師,以及近來預告「私校兼任」教師鐘點費要比照公教調薪幅度調漲,但最常得超時授課的廣大「私校專任」教師卻被「獨漏」,迄今對其鐘點費未有保障規範。此舉導致截至目前為止仍有三分之二的私立大專校院,竟32年未調漲其專任教師的超鐘點費,專任講師多授課一小時,仍僅有鐘點費575元,助理教授僅有630元!比起法定標準(講師780元,助理教授855元)形同鐘點費「打74折」!

 

高教工會為此召開記者會,會同三位私立大專專任教師代表出席發聲,呼籲「調漲鐘點費,不分公私校,不分專兼任!」、「拒絕差別待遇!捍衛教育品質!」、「私校專任教師,保障不該獨漏!」。

 

工會在記者會上揭露,私校專任教師超鐘點費嚴重偏低的不但影響教師合理待遇,也將影響教育品質。工會發現,諸多私校在低廉鐘點費的不正誘因下,經常逼迫專任教師「超鐘點」,以致於私校基層助理教授被迫要求每週超時授課2~4小時比比皆是,甚至有私校竟然助理教授「平均」超時授課達6小時之譜,此種狀況影響私校既有教師深入備課、輔導學生、研究發表的時間,同時也導致私校不新聘教師補足人力,長遠將影響我國高等教育品質。

 

為此,工會將公布「教師超時授課前20嚴重的大專校院」名單,呼籲政府立即介入,以正視聽!

 

▶時間:2025年6月17日(週二)上午10:00
▶地點:高教工會辦公室(台北市伊通街59巷6號4樓)

【大學快報420期】南亞學院惡意打壓揭弊教師,工會向勞動部申請裁決制裁

前奧運柔道國手吳姓體育老師,於南亞技術學院擔任體育專任教師23年,竟因不配合校方的營區專班違規授課弊案,就被學校恣意遷調系所,然後刻意不排課,而正遭提報資遣!

 

甚至,當老師選擇挺身而出,與工會及各界通識教師召開記者會批評弊案,呼籲教育部積極介入;南亞校方高層卻不思反省,反而繼續惡意打壓,並只因其於網路張貼工會訊息,就將其退群噤聲!?

 

試問,南亞學院高層這是在遂行獨裁恐怖統治,還是在正常經營大學校園?學校高層羅時逢等人一再違規,遭媒體披露弊案連連,政府豈可毫無作為?

 

為制裁南亞學院高層打壓異己的不當作為,高教工會與南亞吳老師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於今日出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初審會議,並召開記者會,向大眾表明捍衛正常高教環境的決心,要求政府嚴懲南亞學院的不當打壓作為。

 

        南亞吳老師出席記者會表示:「我在108學年第1學期時,接獲學校要求支援馬祖營區在職專班課程,安排星期六、日密集授課,將一學期課程於四天上完,且期中考、期末考在星期日課程結束時同時完成。若學生出席率差,甚至未出席考試,學校要求我『給他們補考或補交報告,有成績就可以』。由於學校所為違明顯違反現行教育法令,而且我完全不敢苟同這販賣文憑、及詐領經費的方式。日後的108學年第2學期開始,我拒絕再次前往授課,由此得罪學校高層羅時逢等人,學校便以各種整肅手段對付,包含:逼辭行政、調換系所、考評不及格,甚至到現在的完全不排課程,惡意要資遣我。」

 

「我在4月1日和工會一起召開記者會,勇於揭發學校弊案後,為回應校方說法,便藉由學校教職員群組,轉貼高教工會相關權益訊息與報導。然而,學校卻以破壞教職員團結的名義,將我退群噤聲(圖一、圖二),不讓我進行工會活動,這完全違背民主法治與侵害言論自由。」、「就在國人關注奧運、關注體育賽事的時候,身為前任奧運國手的我,遵從教師法第32條規定,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並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然而,不願意同流合汙,學校就要將我資遣,工作權招致踐踏,我們還是法治國家嗎?」

 

圖一、南亞技術學院學校設有全校校內教職員工之資訊平台

圖二、南亞吳老師張貼工會新聞稿監督弊案後,遭主任秘書黃富昌退群打壓

 

 

        高教工會代表發言表示:「南亞技術學院此種針對異議教師惡意打壓的行為,當今在諸多私立大專校院屢見不鮮,侵害教師工作權益及正常高教環境甚鉅,政府單位絕不該坐視不管!」「何況,南亞的狀況已屬『累犯』,近三年來被校方提報資遣的教師,每一位都是曾公開監督校務,或不願配合弊案的教師。如果其工作權益未受維護,將會形成寒蟬效應,大學教師不再能公開發表意見,使得應當容許正常批評辯論的大學校園,淪為少數高層獨裁統治的環境,不但傷害教師,也傷害學生。」

 

        另外,對於吳老師的資遣處置,南亞校方曾公開聲明辯稱:「學校遭教師指控惡意資遣,純屬子虛烏有。」甚至宣稱校方聲明內容「這才是事實! 這才叫真理!!」但諷刺的是,究竟何者說法為事實、何為真理,不就是要讓不同意見的言論越辯越明,才能辨別真實?然而,南亞高層面對吳老師與工會的揭弊訊息,竟不是抱持「真理越辯越明」的立場坦誠回應,反而是擅自將吳老師自全校教職員工群組「退群」處分,使其不再有機會發表言論以監督校務,以及事後還辯稱「該新聞稿有損校譽,秘書室有責任下架並將之退出群組」。試問,這樣不願容許不同意見、打壓教師言論的學校高層,真的還有資格辦大學嗎?

 

        工會強調,南亞學校高層對吳老師的惡意打壓作為,就是在踐踏全國大專校院教師的工作尊嚴與言論自由,工會絕不會容忍。工會目前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就是要杜絕如南亞學校此種因教職員從事工會活動監督校務而遭打壓的情事,並向各大專校院喊話應嚴肅尊重教師監督校務的權利。若勞動部認定南亞學院不當打壓行為屬實,工會也將要求南亞學院應立刻回復吳老師應有權益,依法接受裁罰,並公開刊登裁決書於學校官網,以正視聽。

 

 

 

吳老師8月8日記者會陳述稿

  1. 本人吳老師曾為1996美國亞特蘭大奧運會國手,過去多次代表國家參加國際賽事並獲榮譽,更是2002南斯拉夫世界大學國家隊總教練。本人在23年前,進入南亞技術學院,是目前南亞學院運動成就最高的體育教師,期望將個人體育專業,傳承指導下一代。然現任約聘行政副校長羅時逢控制南亞後,以杜盛德為人頭董事長,不但10年來不發給年終獎金,也不遵行政府調升大專教師學術研究費的政策,甚至多年來不斷地要求教職員行貪贓枉法之事。只要有不配合者,就算是校長也會被更換,近年已經先後有王宇傑、簡仁德、及連信仲校長離職。媒體報導事實如下:

南亞學院近年重大違法事件紀錄

108年7月,蘋果新聞網、壹新聞標題「月領11萬沒教課」:報導羅時逢被教育部查核違法8項疏失,教育部108年2月13日以臺教技(二)字第1080008526號函,列計行政缺失,並扣減109年度私立技專校院獎補助款

109年3月,鏡週刊標題「前董座爽領224萬遭逮請辭,南亞悄悄回聘還租賓士讓他開」:報導遭教育部列計行政缺失並扣減獎補助款的南亞,將羅時逢回聘擔任「約聘副校長」,繼續坐領高薪,還開學校租賃的「賓士」車。

110年11月,聯合新聞網、鏡週刊標題「高教工會爆8所私校涉不當採購」:報導群豐、寶里兩家廠商都100%投標南亞技術學院,甚至4家長期投標南亞的廠商(群豐、寶里、威驊、驊程),是家族,甚至是夫妻關係,涉嫌「不法圍標」,恐有圍標掏空校產之嫌疑

110年11月,鏡週刊標題「南亞逼老師竄改成績」:報導校方未經同意私自變更不合格學生成績。

110年12月,鏡週刊標題「南亞竄改成績教育部調查結果出爐」:報導教育部調查報告結果顯示,認為學校違失情節重大,予以列計重大行政缺失

113年4月1日,多家媒體報導,「南亞學院通識教師不配合違法專班課程,遭惡意資遣,高教工會籲教育部保障工作權」

113年5月9日,TVBS新聞網標題「營區在職專班遭檢舉停辦」:報導學校營區在職專班課程不符合教育部規定,有販賣文憑之嫌,質疑詐領國防部經費。

  1. 我在 108 學年第 1 學期時,接獲學校要求支援營區在職專班課程,在馬祖營區教學點授課「健身科學」。由於學校違反現役軍人營區在職專班招生辦法,授課方式也不符合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而且我完全不敢苟同這販賣文憑、及詐領經費的方式。日後的108學年第2學期開始,我拒絕再次前往授課,由此得罪羅時逢等人,學校便以各種整肅手段對付,包含:逼辭行政、調換系所、考評不及格,甚至到現在的完全不排課程,惡意要資遣我。多名教評委員及申訴委員皆參與南亞學院弊案,便配合學校來資遣我。學校還罔顧教學品質的在112學年第1學期以學歷不符合的教師授課,第2學期更是只安排1位體育教師授課日間、夜間、及五專全部學制的體育。學校日間部生師比僅約16%,體育課程卻幾乎都超過60人,併班嚴重。就在國人關注奧運、關注體育賽事的時候,身為前任奧運國手的我,遵從教師法第32條規定,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並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然而,不願意同流合汙,學校就要將我資遣,工作權招致踐踏,我們還是法治國家嗎?南亞營區在職專班弊案是從105學年校本部開始,107學年再加入外島班,影響所及達千人之多的舞弊案件。學校被教育部專案查核列管長達3年之久,顯見是極其嚴重的弊案。這涉及詐欺、背信、偽造文書、及貪汙圖利等罪的重大刑事案件,已經向調查局檢舉。南亞學院為了掩蓋其詐騙軍職學生、詐取納稅人錢財、及販賣文憑的犯罪行為,竟然恬不知恥的用「行政疏失」的藉口。 難怪現在詐騙猖獗,因為連教育單位都在行詐騙之事。
  2. 我在4月1日召開記者會,勇於揭發學校弊案後,便藉由學校教職員 群組,轉貼高教工會相關權益訊息與報導。然而,學校卻以破壞教職 員團結的名義,將我退群禁聲,不讓我進行工會活動,這完全違背民主法治與侵害言論自由。甚至我向校內檢舉主任秘書黃富昌(時任教務長),配合羅時逢主導弊案,涉案嚴重,應依法解聘並移送檢調。但學校只是護航,並開始清除相關罪證資料。本人再次挺身而出,請媒體與政府單位,能關注南亞學院這涉及弊案的不當打壓行為,並保障我們教職員應有的權益。

 

 

【新聞稿】南亞學院惡意打壓揭弊教師,工會向勞動部申請裁決制裁

前奧運柔道國手吳姓體育老師,於南亞技術學院擔任體育專任教師23年,竟因不配合校方的營區專班違規授課弊案,就被學校恣意遷調系所,然後刻意不排課,而正遭提報資遣!

 

甚至,當老師選擇挺身而出,與工會及各界通識教師召開記者會批評弊案,呼籲教育部積極介入;南亞校方高層卻不思反省,反而繼續惡意打壓,並只因其於網路張貼工會訊息,就將其退群噤聲!?

 

試問,南亞學院高層這是在遂行獨裁恐怖統治,還是在正常經營大學校園?學校高層羅時逢等人一再違規,遭媒體披露弊案連連,政府豈可毫無作為?

 

為制裁南亞學院高層打壓異己的不當作為,高教工會與南亞吳老師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於今日出席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初審會議,並召開記者會,向大眾表明捍衛正常高教環境的決心,要求政府嚴懲南亞學院的不當打壓作為。

 

        南亞吳老師出席記者會表示:「我在108學年第1學期時,接獲學校要求支援馬祖營區在職專班課程,安排星期六、日密集授課,將一學期課程於四天上完,且期中考、期末考在星期日課程結束時同時完成。若學生出席率差,甚至未出席考試,學校要求我『給他們補考或補交報告,有成績就可以』。由於學校所為違明顯違反現行教育法令,而且我完全不敢苟同這販賣文憑、及詐領經費的方式。日後的108學年第2學期開始,我拒絕再次前往授課,由此得罪學校高層羅時逢等人,學校便以各種整肅手段對付,包含:逼辭行政、調換系所、考評不及格,甚至到現在的完全不排課程,惡意要資遣我。」

 

「我在4月1日和工會一起召開記者會,勇於揭發學校弊案後,為回應校方說法,便藉由學校教職員群組,轉貼高教工會相關權益訊息與報導。然而,學校卻以破壞教職員團結的名義,將我退群噤聲(圖一、圖二),不讓我進行工會活動,這完全違背民主法治與侵害言論自由。」、「就在國人關注奧運、關注體育賽事的時候,身為前任奧運國手的我,遵從教師法第32條規定,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並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然而,不願意同流合汙,學校就要將我資遣,工作權招致踐踏,我們還是法治國家嗎?」

 

圖一、南亞技術學院學校設有全校校內教職員工之資訊平台

圖二、南亞吳老師張貼工會新聞稿監督弊案後,遭主任秘書黃富昌退群打壓

 

 

        高教工會代表發言表示:「南亞技術學院此種針對異議教師惡意打壓的行為,當今在諸多私立大專校院屢見不鮮,侵害教師工作權益及正常高教環境甚鉅,政府單位絕不該坐視不管!」「何況,南亞的狀況已屬『累犯』,近三年來被校方提報資遣的教師,每一位都是曾公開監督校務,或不願配合弊案的教師。如果其工作權益未受維護,將會形成寒蟬效應,大學教師不再能公開發表意見,使得應當容許正常批評辯論的大學校園,淪為少數高層獨裁統治的環境,不但傷害教師,也傷害學生。」

 

        另外,對於吳老師的資遣處置,南亞校方曾公開聲明辯稱:「學校遭教師指控惡意資遣,純屬子虛烏有。」甚至宣稱校方聲明內容「這才是事實! 這才叫真理!!」但諷刺的是,究竟何者說法為事實、何為真理,不就是要讓不同意見的言論越辯越明,才能辨別真實?然而,南亞高層面對吳老師與工會的揭弊訊息,竟不是抱持「真理越辯越明」的立場坦誠回應,反而是擅自將吳老師自全校教職員工群組「退群」處分,使其不再有機會發表言論以監督校務,以及事後還辯稱「該新聞稿有損校譽,秘書室有責任下架並將之退出群組」。試問,這樣不願容許不同意見、打壓教師言論的學校高層,真的還有資格辦大學嗎?

 

        工會強調,南亞學校高層對吳老師的惡意打壓作為,就是在踐踏全國大專校院教師的工作尊嚴與言論自由,工會絕不會容忍。工會目前向勞動部提出「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就是要杜絕如南亞學校此種因教職員從事工會活動監督校務而遭打壓的情事,並向各大專校院喊話應嚴肅尊重教師監督校務的權利。若勞動部認定南亞學院不當打壓行為屬實,工會也將要求南亞學院應立刻回復吳老師應有權益,依法接受裁罰,並公開刊登裁決書於學校官網,以正視聽。

 

 

 

吳老師8月8日記者會陳述稿

  1. 本人吳老師曾為1996美國亞特蘭大奧運會國手,過去多次代表國家參加國際賽事並獲榮譽,更是2002南斯拉夫世界大學國家隊總教練。本人在23年前,進入南亞技術學院,是目前南亞學院運動成就最高的體育教師,期望將個人體育專業,傳承指導下一代。然現任約聘行政副校長羅時逢控制南亞後,以杜盛德為人頭董事長,不但10年來不發給年終獎金,也不遵行政府調升大專教師學術研究費的政策,甚至多年來不斷地要求教職員行貪贓枉法之事。只要有不配合者,就算是校長也會被更換,近年已經先後有王宇傑、簡仁德、及連信仲校長離職。媒體報導事實如下:

南亞學院近年重大違法事件紀錄

108年7月,蘋果新聞網、壹新聞標題「月領11萬沒教課」:報導羅時逢被教育部查核違法8項疏失,教育部108年2月13日以臺教技(二)字第1080008526號函,列計行政缺失,並扣減109年度私立技專校院獎補助款

109年3月,鏡週刊標題「前董座爽領224萬遭逮請辭,南亞悄悄回聘還租賓士讓他開」:報導遭教育部列計行政缺失並扣減獎補助款的南亞,將羅時逢回聘擔任「約聘副校長」,繼續坐領高薪,還開學校租賃的「賓士」車。

110年11月,聯合新聞網、鏡週刊標題「高教工會爆8所私校涉不當採購」:報導群豐、寶里兩家廠商都100%投標南亞技術學院,甚至4家長期投標南亞的廠商(群豐、寶里、威驊、驊程),是家族,甚至是夫妻關係,涉嫌「不法圍標」,恐有圍標掏空校產之嫌疑

110年11月,鏡週刊標題「南亞逼老師竄改成績」:報導校方未經同意私自變更不合格學生成績。

110年12月,鏡週刊標題「南亞竄改成績教育部調查結果出爐」:報導教育部調查報告結果顯示,認為學校違失情節重大,予以列計重大行政缺失

113年4月1日,多家媒體報導,「南亞學院通識教師不配合違法專班課程,遭惡意資遣,高教工會籲教育部保障工作權」

113年5月9日,TVBS新聞網標題「營區在職專班遭檢舉停辦」:報導學校營區在職專班課程不符合教育部規定,有販賣文憑之嫌,質疑詐領國防部經費。

  1. 我在 108 學年第 1 學期時,接獲學校要求支援營區在職專班課程,在馬祖營區教學點授課「健身科學」。由於學校違反現役軍人營區在職專班招生辦法,授課方式也不符合大學法、及專科學校法,而且我完全不敢苟同這販賣文憑、及詐領經費的方式。日後的108學年第2學期開始,我拒絕再次前往授課,由此得罪羅時逢等人,學校便以各種整肅手段對付,包含:逼辭行政、調換系所、考評不及格,甚至到現在的完全不排課程,惡意要資遣我。多名教評委員及申訴委員皆參與南亞學院弊案,便配合學校來資遣我。學校還罔顧教學品質的在112學年第1學期以學歷不符合的教師授課,第2學期更是只安排1位體育教師授課日間、夜間、及五專全部學制的體育。學校日間部生師比僅約16%,體育課程卻幾乎都超過60人,併班嚴重。就在國人關注奧運、關注體育賽事的時候,身為前任奧運國手的我,遵從教師法第32條規定,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並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然而,不願意同流合汙,學校就要將我資遣,工作權招致踐踏,我們還是法治國家嗎?南亞營區在職專班弊案是從105學年校本部開始,107學年再加入外島班,影響所及達千人之多的舞弊案件。學校被教育部專案查核列管長達3年之久,顯見是極其嚴重的弊案。這涉及詐欺、背信、偽造文書、及貪汙圖利等罪的重大刑事案件,已經向調查局檢舉。南亞學院為了掩蓋其詐騙軍職學生、詐取納稅人錢財、及販賣文憑的犯罪行為,竟然恬不知恥的用「行政疏失」的藉口。 難怪現在詐騙猖獗,因為連教育單位都在行詐騙之事。
  2. 我在4月1日召開記者會,勇於揭發學校弊案後,便藉由學校教職員 群組,轉貼高教工會相關權益訊息與報導。然而,學校卻以破壞教職 員團結的名義,將我退群禁聲,不讓我進行工會活動,這完全違背民主法治與侵害言論自由。甚至我向校內檢舉主任秘書黃富昌(時任教務長),配合羅時逢主導弊案,涉案嚴重,應依法解聘並移送檢調。但學校只是護航,並開始清除相關罪證資料。本人再次挺身而出,請媒體與政府單位,能關注南亞學院這涉及弊案的不當打壓行為,並保障我們教職員應有的權益。

 

 

【新聞稿】再立教師勞權保障與永續經營典範!高教工會與聖約翰科大續簽團體協約!

高教工會與聖約翰再次簽訂團體協約!此次續約不只更新了協約內容維護教師勞動權益,也確認雙方對於學校正常辦學的期待。高教工會呼籲各大專院校的受雇勞動者們集體加入工會,透過集體與校方簽訂團體協約來進一步保障正當與永續的勞動環境。

去年(2023)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與聖約翰科技大學簽訂團協後,成為國內工會與大專院校達成協議朝向永續經營的典範案例。今年初舊約到期,雙方依約展開續約協商會議。由於去年簽訂團協一事和緩了校內的勞資緊張關係,本次續約會議便在和平討論的氣氛中完成。經歷三次良性溝通後,雙方於4月正式簽訂新約,團協並在陸續完成向主管機關勞工局備查等相關法定程序後正式生效;現正給予聖約翰科技大學的專任教師們更完善的勞動保障。

針對高教工會教師會員們所關注之勞權議題,雙方經過回應與交流後,在會議上取得了一定程度的共識與成果。新約除了再次承諾變動教師重大權益應先與教師代表協商外,也明文保障於團協期間不會強制資遣任何一位專任教師。本次締結之團體協約,在攸關教師勞動權利的一些重要事項上皆有規範。針對這點,高教工會聖約翰分部召集人蔡麗惠表示:「老師在教學與排課上得到了更好的保障,能更安心在授課現場上發揮專業」。本次團協取得的幾項重大成果包括:

 

一、團體協約有效期間內不會對專任教師辦理強制資遣。

二、排課以專業專任為優先原則,保障全校教師授課權利。排課以符合教學品保原則為優先,維護排課公正與公平。

三、維持現行基本授課時數與授課不足時數之計算方式。

四、於教師輔導安置及資遣委員會增加一名教師代表。

五、增設或修正校內規章若涉及變動教師重大權益時,應先與教師會代表協商,落實校園民主精神。

 

對於聖約翰大學校方能再次透過簽署團體協約來讓學校朝向正常辦學發展與維護校園勞資和諧一事,工會給予高度肯定。在高教勞資爭議頻傳的現在,續約一事也更彰顯了團協對於學校穩定經營的正向幫助與價值。工會呼籲各個學校都能以聖約翰為典範,透過團體協約的方式保障教職員的權利與展現學校永續發展的決心,讓高教受雇者能更安心的發揮所長。

以聖約翰大學為首,過去一年多來高教工會除了已正式與大同技術學院簽訂團體協約外,也正與數間學校進行團體協約協商中,其中不乏即將進入簽約階段的學校;這些團體協約都將在勞動權益保障上取得難得的成果。由這些進行中的案例可知,高等教育產業勞動者與校方簽訂團體協約已不再是種囈語,而將成為未來解決勞資爭議的關鍵管道。

簽訂團協是由勞動者團結得來的成果,工會也再次呼籲高教勞動者們集體加入工會,透過團協來進一步保障與改善勞動條件;高教工會也會繼續至各個學校協助教職員與校方協商,共同創造更加民主與永續的高等教育勞動與教學現場。

 

【大學快報412期】南亞學院通識教師不配合弊案竟遭逼退資遣!?大專通識專任教師10年間遭腰斬!教育部應有作為!


南亞技術學院通識中心體育專任教師,竟因不配合校方的違規授課弊案,就被學校恣意遷調系所,然後刻意不排課,而遭逼退資遣!?

 

高教工會為此召開記者會,批評南亞技術學院惡性資遣教師,並呼籲教育部應駁回此一不當資遣案,捍衛各大專校院第一線通識教師們應有的工作權益。

 

記者會上,吳老師現身說法,說明自己從擔任奧運柔道國手出身,一路在南亞通識教育中心擔任體育教師22年,只因近年拒絕配合營區專班違規集中授課弊案,就被校方調系所、降考績、不排課,如今遭逼退資遣的處遇。作為體育專業教師對此完全不能接受,將捍衛權益到底。

 

 

吳老師指出:「在108學年第1學期時,接獲時任學校通知,要求支援營區在職專班課程。開學時才被告知星期五下午搭機出發,星期六、日授課兩天,共去四天即可,且期中考、期末考在星期日課程結束時同時完成。個人當時在不瞭解的情況下前往上課,實地授課後認為四天密集的方式,不符合教育部法規。此外,上課時間大部分的軍職學生有勤務工作,約只有3到4位學生有穩定出席,多數學生到課率不佳,甚至有完全沒來上課考試的情形。我不知道如何處理,遂於第一週返台後,將上述狀況向學校反映,得到的回答竟是學校要求給他們補考或補交報告,有成績就可以。我完全不敢苟同這販賣文憑的方式,日後的108學年第2學期開始,我不願意再配合去營區在職專班外島授課,學校便將我列為汰除教師,以各種整肅手段對付,包含:逼辭行政、調換系所、考評不及格,甚至到現在的完全不排課程,惡意要資遣我。」

 

南亞校方先是在111年8月,請吳老師自通識中心轉調至休閒管理系「支援」,以使休閒系專任師資員額符合法規標準。但到了隔年,校方就開始刻意不排課給吳老師;吳老師要求學校正常排課,校方就透過主管評分使其「資績排序」墊底,而正當化不予排課;吳老師要求歸建回通識中心,校方就稱通識中心已無員額需要,無法歸建;吳老師質疑南亞現行體育課都還有不當併班授課、大班教學,或者有主管在超鐘點,若經正常檢討明明可釋出課程使所有教師都能正常任課,但校方也依舊置之不理,宣稱「一切合乎校內法規」,體育課開班標準已上調至80人一班…。而歷經兩學期授課不足,加上不讓吳老師歸建回通識中心,學校就召開教評會逼迫吳老師辦理資遣。吳老師不願配合,校方主導的教評會還是強行通過,目前正待教育部審理准駁中。

 

南華大學資深通識中心教授謝青龍出席記者會聲援,指出南亞做法顯然不當。「少子女化」不是學校踐踏通識教師專業的藉口,大學若要正常營運,通識教育就有正常開課需求,不容學校恣意轉調、裁撤專任師資,教育部該有所作為整頓!高教工會監事、大專通識教師周玠也與會指陳,各大專校院近年屢傳通識教師遭轉調至特定系所以填補員額,讓通識教師身份妾身不明,使其排課及工作權益經常受損,教育部實在應通盤檢討。

 

除此之外,曾經揭發南亞校方多起弊案的巫仁杰教授及南亞技術學院前校長王宇傑,也到場力挺吳老師,證實南亞歷來辦學亂象連連,包括校方曾為護航營區在職專班學生,竟直接修改學生期末成績,使其原本被當的學生改為通過,遭教育部糾正;另外學校前董事長羅時逢還竟將自身改聘為副校長,坐領高薪與學校座車,並還在各種公開場合繼續以董事長身份出席,受評鑑報告批評。教師出面表達異議,就被要求遷調到停招系所,隔年遂行強制資遣。學校教師對種種亂象往往敢怒不敢言,深怕自己成為下一個被整肅的對象。相對於此,吳老師勇敢拒絕違規授課,彰顯了大學教師本於教育良心的應有作為,此種正派教師決不該受學校資遣威脅,而應受教育部高標準嚴審保障。

 

 

實際上,吳老師的狀況並非單一個案!高教工會於記者會上發布統計數據指出,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顯示,我國各大專校院任職於通識教育中心的專任教師,過去10年之間竟然少了一半之譜!在102年全國仍有2649名通識專任教師,112年僅剩1341人,形同「腰斬」。

 

過往各大專校院特別是技專校院,為了要使其教育內涵能不單受既有專科學校領域侷限,往往都會在通識教育中心聘任大量的專任教師,擔任共同科目及通識科目教學,豐富整體教育內容。但在過去10年間,工會經常接獲通識專任教師投訴遭學校逼退、或被校方要求轉調至專業系所「灌水」師資,其結果一方面造成「通識虛級化」等開大學發展倒車之歪風,大學的博雅全人教育精神蕩然無存,二方面也導致系所師資員額無法正常聘任專業人才,影響學生教育權益。荒謬的是,主管機關教育部對此竟似乎毫無作為,就讓此種「腰斬」通識師資的狀況繼續發展?還是教育部心中根本是覺得通識教育並無必要?

 

        除此之外,根據南亞技術學院的公開校務資料,因為近年大量專任教師遭學校惡性逼退,結果導致學校儘管招生連年下滑,但專任教師人數下降的比例竟更劇烈。在過去3年之間,南亞專任教師人數自110學年還有81人,到了112年竟汏減到僅剩60人。以致於南亞學院一反常態在少子女化、招生減少的情況,「生師比」竟然還更加惡化,自19.14攀升至19.41,使得南亞學生教學品質無法改善。相對的,南亞如果願意正常辦學,回歸開課標準每班45人,並且杜絕不當併班授課和主管超鐘點,根本還沒有必要資遣教師,還可改善教育品質。

 

工會呼籲全國大專校院的通識教師團結起來,積極捍衛應有的工作權益與教學專業;並公開喊話:吳老師的個案是大專通識教師勞權的試金石!教育部應立刻駁回資遣案,並通盤檢討各大學通識教育崩壞之歪風。

 

 

 

吳老師陳情書

 

陳 情 事 實:

  1. 陳情人吳老師學歷為國立體育大學運動技術系學士,國立體育大學教練研究所碩士,為體育專業本科生出身。過去多次入選國家隊國手,代表國家參加國際賽事並獲榮譽,包括:1993加拿大世錦賽、1996美國亞特蘭大奧運會、1997法國世錦賽。教練生涯擔任過文化大學助理教練、清華大學、師範大學、及南亞學院柔道教練,更是2002南斯拉夫世界大學國家隊總教練。也在雅典、北京、倫敦、東京奧運時,擔任全國電視實況轉播評論。個人體育專業成就、及學經歷皆相當完備,是目前南亞學院運動成就最高的體育教師。我原為通識教育中心教師,且已在校服務超過22年,曾擔任衛生保健組長、課外活動組長、體育組長,總共八年的行政主管資歷。
  2. 校方在111年3月15日召開安置會議,及111年6月13日召開運動類教師座談會,皆是不符合教育部安置程序,且會議還強調陳情人自111學年度起,從通識中心到休閒與餐旅管理系「支援」。然而我卻在112學年度,休閒與餐旅管理系系主任及系上教師仍有超鐘點,且體育課程倂班的情況下,惡意不排課,並執意資遣我,不讓我歸建回通識教育中心。112學年度下學期,學校即以教評會議同意「資遣陳情人」。我因學校要求,到休閒與餐旅管理系「支援」,但支援完畢卻被資遣。學校不但用詐騙的方式,資遣還不符合教師法第27條規定,怎麼會是休閒與餐旅管理系,來資遣「支援」的通識教育中心教師呢!

 

陳 情 理 由:

  1. 南亞技術學院營區在職專班集體舞弊:國防部國軍營區在職專班的推動,原是為照顧國軍弟兄提供在職進修,並提升學歷職能的美意。然南亞學院卻以違法操作,導致營區專班遭到教育部停辦,也造成休閒管理系被扣減名額的結果。南亞營區專班外島班,同一門課程星期六連上10節,星期天連上8節,竟然4天就完成課表排定應出席18週的課程。還跨年級、跨學制、跨科系的來併班授課,且持續多年,簡直無法無天。學校文件證實,「本校在營區專班,受到教育部以扣減獎補助款及不得招收營區專班學生為懲處」。我向校方多次檢舉不法,連信仲校長卻不願將犯法之人解聘並移送檢調,只因系教評委員、及校教評委員的一級主管在內,多人皆有涉案。這被學校操作的教評會,又如何能公正的來審理資遣案呢!
  2. 自述馬祖營區專班授課過程:我在108學年第1學期時,接獲時任學校通知,要求支援營區在職專班課程,在馬祖營區教學點授課「健身科學」。開學時才被告知星期五下午搭機出發,星期六、日授課兩天,共去四天即可,且期中考、期末考在星期日課程結束時同時完成。個人當時在不瞭解的情況下前往上課,實地授課後認為四天密集的方式,不符合教育部法規。此外,上課時間大部分的軍職學生有勤務工作,約只有3到4位學生有穩定出席,多數學生到課率不佳,甚至有完全沒來上課考試的情形。我不知道如何處理,遂於第一週返台後,將上述狀況向學校反映,得到的回答竟是學校要求給他們補考或補交報告,有成績就可以。我完全不敢苟同這販賣文憑的方式,日後的108學年第2學期開始,我不願意再配合去營區在職專班外島授課,學校便將我列為汰除教師,以各種整肅手段對付,包含:逼辭行政、調換系所、考評不及格,甚至到現在的完全不排課程,惡意要資遣我。我遵從教師法規定,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並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然而,不願意同流合汙,學校就以資績排序將我資遣,工作權招致踐踏,這還有公理正義嗎?
  3. 南亞學院召開的教師安置委員會,不符合安置辦法規定與程序:學校在111年3月15日召開教師安置委員會,要將我從通識教育中心轉調至三系合併後的新系休閒與餐旅管理系支援,卻完全未通知我出席,也沒按安置程序給予聲明機會。學校又在111年6月13日召開運動類教師座談會,用詐騙手法,強調是以「支援」來到合併後的新系。我於111學年到休閒與餐旅管理系「支援」,而支援結束後應歸建回原單位,學校卻在112學年以「本校教學單位中已無通識教育中心,故無法輔導遷調任何教師至通識教育中心任教。且從111年12月22日教育部核定後,也沒有專兼任教師」,要來資遣我。然而校內網頁仍有通識中心,且還有法規及課程。學校說通識教育中心沒有教師,但教育部資訊公開平台證明,南亞教務處通識中心在111學年有19位兼任教師,112學年也還有16位兼任教師,校長連信仲明顯公然說謊。甚至學校還要求我轉調到教育部未核准通過的「體育教育中心」,學校稱,「若有申請願意輔導遷調至「體育教育中心」,學校尚不會辦理資遣案」。此證明學校以威脅恐嚇的手法,逼迫我轉調到不存在的單位。
  4. 南亞學院不顧教學品質:學校稱「休餐系教授體育相關課程老師計有5位,且開設體育課共16節,體育課程不足」。然而在學校刻意安排下,僅有我完全沒有課程,其他教師都達到基本鐘點,甚至系主任還大幅度的超鐘點,明顯與學校說只有16學分可分配不符。且5位教師中,只有4位教師的碩士學歷是與體育相關,學校竟安排資格不符的教師授課夜間部體育課程。學校稱招生員額不足、鐘點數不足,實在是因為「營區專班受到教育部以扣減獎補助款及不得招收營區專班學生為懲處」;以及「於110-2學期至112-1學期之排課,一、二級主管無減授鐘點」。學校文件證明,是被教育部減班懲處,以及圖利一、二級主管超鐘點所致。學校自己違反「南亞學院教職員兼任行政主管職務加給暨工作津貼標準」規定,兼任行政主管職務給予教師減免鐘點、職務加給及工作津貼。系主任每月已領取10多萬優渥的薪資,且只需授課5個鐘點即可,卻貪圖鐘點費,犧牲學生與教師權益,前述營區專班即是最好的例子。本系現在涵蓋的班級數有14班,在11位教師中,僅剩9位編制內教師,教師員額吃緊。以下為112學年第1學期休閒與餐旅管理系體育背景教師的鐘點時數:

 

112學年第1學期休閒餐旅管理系體育背景教師鐘點時數

姓名

職級與行政職務

鐘點數

備註

陳OO

副教授兼系主任

14

弊案主導人、兼主任僅需5鐘點

姜OO

講師

14

超2鐘點

董OO

講師

12

 

劉OO

講師

12

學歷資格不符合

吳老師

講師

0

 

 

  1. 南亞學院五專課程,併班情形嚴重:學校尚有五專體育課程,依照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學校應聘任合格體育教師,擔任體育教學及協助推動全校體育活動」。個人是南亞體育教師中唯一具備合格中等教育教師證的教師,所以資格上應優先安排五專體育課程。且「體育課之教學,除原班授課外,每班人數,不得超過各級學制各該年級班級學生人數規定」。五專前三年體育課程比照高中職課程,應採原班上課,併班上課即是重大教學品質缺失。
  2. 南亞學院四技課程,併班情形嚴重:學校112學年第1學期日間部四技新生班招生有6個系7個班級,總共只開設4個班的體育課程,修課人數分別為63、52、61、64,且選項只有桌球、羽球,校內也沒有足夠場地可以容納這麼多學生同時間上課。現在新的第2學期,學校將體育課程從上學期的16學分,更肆無忌憚的併班到剩下12學分。
  3. 學校的資績排序,卻淪為犯罪及整肅異己工具:學校以資績排序來做教師排課的優先順序,而最後一名要被資遣,然而資績排序是不看授課專業的。系主任參與營區專班弊案,資績排序竟還可以拿到全系第一,而教評委員,有參與弊案者也能拿到高分。這些犯了滔天大罪的人,在正常學校一定是解聘並移送法辦的,其惡行比前南榮科大校長黃聰亮販賣文憑還嚴重,卻可以在南亞資績排序拿第一。這不正常的資績排序,猶如韓劇金字塔遊戲,以投票方式來霸凌教師。
  4. 教評會主席連信仲於110年8月就任南亞校長至今,因為包庇約聘副校長羅時逢冒名,致使南亞在110學年度技專校院評鑑中,未能全數通過,甚至造成一般民眾受騙受害。評鑑報告指出:「學校前任董事長在現任董事長缺席之情況下,仍在學校重要場合(例如新任校長交接典禮)以董事長之身分主持活動,已影響學校內部控制之管控環境,亦易誤導社會大眾」。副校長羅時逢在營區專班弊案中,是扮演關鍵角色。羅時逢也是一位經過蘋果日報及鏡周刊多次報導,極具爭議的人物,且教育部、及評鑑委員,皆查出羅時逢有重大問題,學校還因此被列計重大行政缺失,及扣減獎補款之嚴厲處分。連信仲校長聽命於羅時逢,而無視教育部法令,難怪連信仲擔任校長後,學校多次被查核教學品質有問題,也因為包庇羅時逢的不法情事,被評鑑委員糾正,學生人數更是腰斬到僅剩1900人。去年學校也用相同手法來資遣企管系教師,幸好教育部明察秋毫,駁回學校資遣案。教評會有多名委員參與營區專班舞弊,這些人連同羅時逢,皆是犧牲教學品質的慣犯。陳情人因為不願意去營區在職專班行違法之事,甚至在會議中向校長連信仲提出檢舉,學校便將陳情人列為汰除教師,被資遣。南亞技術學院資遣處分純係蓄意整肅報復,望教育部主持正義,深入瞭解冤情,以障人權而維法治。

 

 

 

【新聞稿】搶救東台灣!大漢教職員反突襲停辦!要求無心辦學董事會辭職解散!保留東台灣技專教育機會!

搶救東台灣大漢教職員反突襲停辦!要求無心辦學董事會辭職解散!保留東台灣技專教育機會!

高教工會0403新聞稿

 

花蓮今晨傳出嚴重地震,位於花蓮縣新城鄉的大漢技術學院教職員立即投入關懷學生與花蓮災情,然因日前董事會私自突襲放話停辦的風波,也推派代表北上與教育工會團體聯合召開記者會,嚴正反對大漢不顧師生突襲停辦,要求無心辦學董事會應辭職解散,保留東台灣技專教育機會!教育團體齊聲表達:花蓮不幸發生天災,不該再有人禍!大漢校方應優先關懷師生及災情,立刻終止私自停招停辦案,學校經營有困難也應先設期改善、尋求整併可能,維護永續經營可能。

 

高教工會大漢分部召集人陳建宏副教授在記者會上指出:「大漢技術學院是花蓮縣碩果僅存的技專校院,大漢董事會若自認無法繼續辦學,就應廣徵辦學有方之機構承接學校,而絕非為圖謀改辦利益而私自停辦。長年來大漢提供花蓮地區學子技專進修機會,學校是屬於花蓮人的,非私人機構之資產,花蓮人要求大漢董事會自行解散,無條件釋出經營權。基於大漢技術學院目前學生數500多人未達經濟規模,教育部真正該做的是主動促成鄰近學校公私併或私私併,花蓮縣政府應關心並主動推動併校,保存在地教育資源。」

 

 

大漢技術學院王世忠助理教授則強調:「今日花蓮才傳出嚴重地震,辦學者該優先關注師生狀況及花蓮災情,而非再推動惡性停辦。何況,大漢技術學院為縣境內唯一含有工業類、商業類和觀光休閒類系科之高等教育進修部學制學校,董事會擅自放話停辦顯然未善盡社會責任,使民眾無書可讀,嚴重侵害就學權益,已不適任。基於教育機會均等之憲法精神,呼籲各界一同監督並阻止教育部放任大漢董事會將學校惡性倒閉。」

 

 

大漢教職員指出,學校董事會計畫停招停辦一事,毫無誠意與校內師生溝通。2月份的校務會議上,2點30分開會,校方只用3分鐘宣稱學校將停招停辦,師生毫無討論,2點50分校方就已對各大媒體發佈大漢將停辦的新聞稿。顯見大漢董事會早已預謀突襲停辦,手段粗暴惡劣。如今傳出大漢師生反彈,學校再一一約談師生「事後溝通」,甚至針對異議學生施壓,或拿法定慰助與助學義務來利誘師生,已使全校教職員生不再信任此一董事會,非不得已要對其採取抵制手段,不會再配合讓校方補足程序。

 

記者會上除大漢教職員代表出席發言外,高教工會代表黃惠芝及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代表何俊彥也出席公開聲援大漢教職員生。

 

 

高教工會代表強調,根據大漢技術學院最新的會計師查核報告,大漢學校淨資產至今仍有10億之多,這都是大漢教職員生、政府補助和人民捐贈長年努力所累積的「高教公產」,絕不容許大漢董事會視為私產,為謀取改辦其他事業利益「發退場財」,而私自停招停辦、侵害師生權益!教育部應立刻介入,並且以大漢董事會觸犯私立學校法第72條第2項第2款規定:「未報經核准,擅自停辦所設私立學校或停止招生」為由,依法解除職務,重新組織董事會,並為其規劃與公校整併、再造花蓮技專的可能。

 

教育團體分析:《私校退場條例》已於2022年上路,其中連對財務不佳的專案輔導學校都還給予2年改善期,無法改善才會先停招再停辦以保障師生,總共期間達3年,而且過程要全面重組董事會納入教職員生,最後校產歸公處理。大漢迄今財務穩健,也不在專輔學校名單中,校方豈可低於法律標準,無視師生權益1年內「主動把學校辦倒」,董事會也不必重組,規避《私校退場條例》管制!?此種無心辦學的董事會應立即辭職或受教育部命令解除職務,重新組織包含教職員生的董事會,以保留東台灣技專教育機會!否則,未來各個私校董事會恐將「有樣學樣」,在預期要被列入專案輔導前,就主動突襲發佈新聞稿要停招停辦,惡性把師生清空,來規避《私校退場條例》管制?這樣高等教育的災難必將越演越烈!各個私校師生被迫走上街頭的苦情,也不會因退場條例立法而改善。

 

基於目前已有過半大漢教師加入高教工會並組織分部,高教工會將代表大漢教師向大漢校方提出團體協約協商要求,拒絕學校再私自約談教職員「假冒溝通」,或在校務會議及董事會私自闖關停辦計畫。在大漢拒絕與工會協商、雙方沒能達成保留東台灣技專教育方式的共識前,大漢教職員與教育工會團體將號召各界團結努力,抵制不適任的大漢董事會到底!

【新聞稿】南亞學院通識教師不配合弊案竟遭逼退資遣!?大專通識專任教師10年間遭腰斬!教育部應有作為!

【高教工會新聞稿20240401】

南亞學院通識教師不配合弊案竟遭逼退資遣!?

大專通識專任教師10年間遭腰斬!教育部應有作為!

 

南亞技術學院通識中心體育專任教師,竟因不配合校方的違規授課弊案,就被學校恣意遷調系所,然後刻意不排課,而遭逼退資遣!?

 

高教工會為此召開記者會,批評南亞技術學院惡性資遣教師,並呼籲教育部應駁回此一不當資遣案,捍衛各大專校院第一線通識教師們應有的工作權益。

 

記者會上,吳老師現身說法,說明自己從擔任奧運柔道國手出身,一路在南亞通識教育中心擔任體育教師22年,只因近年拒絕配合營區專班違規集中授課弊案,就被校方調系所、降考績、不排課,如今遭逼退資遣的處遇。作為體育專業教師對此完全不能接受,將捍衛權益到底。

 

 

吳老師指出:「在108學年第1學期時,接獲時任學校通知,要求支援營區在職專班課程。開學時才被告知星期五下午搭機出發,星期六、日授課兩天,共去四天即可,且期中考、期末考在星期日課程結束時同時完成。個人當時在不瞭解的情況下前往上課,實地授課後認為四天密集的方式,不符合教育部法規。此外,上課時間大部分的軍職學生有勤務工作,約只有3到4位學生有穩定出席,多數學生到課率不佳,甚至有完全沒來上課考試的情形。我不知道如何處理,遂於第一週返台後,將上述狀況向學校反映,得到的回答竟是學校要求給他們補考或補交報告,有成績就可以。我完全不敢苟同這販賣文憑的方式,日後的108學年第2學期開始,我不願意再配合去營區在職專班外島授課,學校便將我列為汰除教師,以各種整肅手段對付,包含:逼辭行政、調換系所、考評不及格,甚至到現在的完全不排課程,惡意要資遣我。」

 

南亞校方先是在111年8月,請吳老師自通識中心轉調至休閒管理系「支援」,以使休閒系專任師資員額符合法規標準。但到了隔年,校方就開始刻意不排課給吳老師;吳老師要求學校正常排課,校方就透過主管評分使其「資績排序」墊底,而正當化不予排課;吳老師要求歸建回通識中心,校方就稱通識中心已無員額需要,無法歸建;吳老師質疑南亞現行體育課都還有不當併班授課、大班教學,或者有主管在超鐘點,若經正常檢討明明可釋出課程使所有教師都能正常任課,但校方也依舊置之不理,宣稱「一切合乎校內法規」,體育課開班標準已上調至80人一班…。而歷經兩學期授課不足,加上不讓吳老師歸建回通識中心,學校就召開教評會逼迫吳老師辦理資遣。吳老師不願配合,校方主導的教評會還是強行通過,目前正待教育部審理准駁中。

 

南華大學資深通識中心教授謝青龍出席記者會聲援,指出南亞做法顯然不當。「少子女化」不是學校踐踏通識教師專業的藉口,大學若要正常營運,通識教育就有正常開課需求,不容學校恣意轉調、裁撤專任師資,教育部該有所作為整頓!高教工會監事、大專通識教師周玠也與會指陳,各大專校院近年屢傳通識教師遭轉調至特定系所以填補員額,讓通識教師身份妾身不明,使其排課及工作權益經常受損,教育部實在應通盤檢討。

 

除此之外,曾經揭發南亞校方多起弊案的巫仁杰教授及南亞技術學院前校長王宇傑,也到場力挺吳老師,證實南亞歷來辦學亂象連連,包括校方曾為護航營區在職專班學生,竟直接修改學生期末成績,使其原本被當的學生改為通過,遭教育部糾正;另外學校前董事長羅時逢還竟將自身改聘為副校長,坐領高薪與學校座車,並還在各種公開場合繼續以董事長身份出席,受評鑑報告批評。教師出面表達異議,就被要求遷調到停招系所,隔年遂行強制資遣。學校教師對種種亂象往往敢怒不敢言,深怕自己成為下一個被整肅的對象。相對於此,吳老師勇敢拒絕違規授課,彰顯了大學教師本於教育良心的應有作為,此種正派教師決不該受學校資遣威脅,而應受教育部高標準嚴審保障。

 

 

實際上,吳老師的狀況並非單一個案!高教工會於記者會上發布統計數據指出,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顯示,我國各大專校院任職於通識教育中心的專任教師,過去10年之間竟然少了一半之譜!在102年全國仍有2649名通識專任教師,112年僅剩1341人,形同「腰斬」。

 

過往各大專校院特別是技專校院,為了要使其教育內涵能不單受既有專科學校領域侷限,往往都會在通識教育中心聘任大量的專任教師,擔任共同科目及通識科目教學,豐富整體教育內容。但在過去10年間,工會經常接獲通識專任教師投訴遭學校逼退、或被校方要求轉調至專業系所「灌水」師資,其結果一方面造成「通識虛級化」等開大學發展倒車之歪風,大學的博雅全人教育精神蕩然無存,二方面也導致系所師資員額無法正常聘任專業人才,影響學生教育權益。荒謬的是,主管機關教育部對此竟似乎毫無作為,就讓此種「腰斬」通識師資的狀況繼續發展?還是教育部心中根本是覺得通識教育並無必要?

 

        除此之外,根據南亞技術學院的公開校務資料,因為近年大量專任教師遭學校惡性逼退,結果導致學校儘管招生連年下滑,但專任教師人數下降的比例竟更劇烈。在過去3年之間,南亞專任教師人數自110學年還有81人,到了112年竟汏減到僅剩60人。以致於南亞學院一反常態在少子女化、招生減少的情況,「生師比」竟然還更加惡化,自19.14攀升至19.41,使得南亞學生教學品質無法改善。相對的,南亞如果願意正常辦學,回歸開課標準每班45人,並且杜絕不當併班授課和主管超鐘點,根本還沒有必要資遣教師,還可改善教育品質。

 

工會呼籲全國大專校院的通識教師團結起來,積極捍衛應有的工作權益與教學專業;並公開喊話:吳老師的個案是大專通識教師勞權的試金石!教育部應立刻駁回資遣案,並通盤檢討各大學通識教育崩壞之歪風。

 

 

 

吳老師陳情書

 

陳 情 事 實:

  1. 陳情人吳老師學歷為國立體育大學運動技術系學士,國立體育大學教練研究所碩士,為體育專業本科生出身。過去多次入選國家隊國手,代表國家參加國際賽事並獲榮譽,包括:1993加拿大世錦賽、1996美國亞特蘭大奧運會、1997法國世錦賽。教練生涯擔任過文化大學助理教練、清華大學、師範大學、及南亞學院柔道教練,更是2002南斯拉夫世界大學國家隊總教練。也在雅典、北京、倫敦、東京奧運時,擔任全國電視實況轉播評論。個人體育專業成就、及學經歷皆相當完備,是目前南亞學院運動成就最高的體育教師。我原為通識教育中心教師,且已在校服務超過22年,曾擔任衛生保健組長、課外活動組長、體育組長,總共八年的行政主管資歷。
  2. 校方在111年3月15日召開安置會議,及111年6月13日召開運動類教師座談會,皆是不符合教育部安置程序,且會議還強調陳情人自111學年度起,從通識中心到休閒與餐旅管理系「支援」。然而我卻在112學年度,休閒與餐旅管理系系主任及系上教師仍有超鐘點,且體育課程倂班的情況下,惡意不排課,並執意資遣我,不讓我歸建回通識教育中心。112學年度下學期,學校即以教評會議同意「資遣陳情人」。我因學校要求,到休閒與餐旅管理系「支援」,但支援完畢卻被資遣。學校不但用詐騙的方式,資遣還不符合教師法第27條規定,怎麼會是休閒與餐旅管理系,來資遣「支援」的通識教育中心教師呢!

 

陳 情 理 由:

  1. 南亞技術學院營區在職專班集體舞弊:國防部國軍營區在職專班的推動,原是為照顧國軍弟兄提供在職進修,並提升學歷職能的美意。然南亞學院卻以違法操作,導致營區專班遭到教育部停辦,也造成休閒管理系被扣減名額的結果。南亞營區專班外島班,同一門課程星期六連上10節,星期天連上8節,竟然4天就完成課表排定應出席18週的課程。還跨年級、跨學制、跨科系的來併班授課,且持續多年,簡直無法無天。學校文件證實,「本校在營區專班,受到教育部以扣減獎補助款及不得招收營區專班學生為懲處」。我向校方多次檢舉不法,連信仲校長卻不願將犯法之人解聘並移送檢調,只因系教評委員、及校教評委員的一級主管在內,多人皆有涉案。這被學校操作的教評會,又如何能公正的來審理資遣案呢!
  2. 自述馬祖營區專班授課過程:我在108學年第1學期時,接獲時任學校通知,要求支援營區在職專班課程,在馬祖營區教學點授課「健身科學」。開學時才被告知星期五下午搭機出發,星期六、日授課兩天,共去四天即可,且期中考、期末考在星期日課程結束時同時完成。個人當時在不瞭解的情況下前往上課,實地授課後認為四天密集的方式,不符合教育部法規。此外,上課時間大部分的軍職學生有勤務工作,約只有3到4位學生有穩定出席,多數學生到課率不佳,甚至有完全沒來上課考試的情形。我不知道如何處理,遂於第一週返台後,將上述狀況向學校反映,得到的回答竟是學校要求給他們補考或補交報告,有成績就可以。我完全不敢苟同這販賣文憑的方式,日後的108學年第2學期開始,我不願意再配合去營區在職專班外島授課,學校便將我列為汰除教師,以各種整肅手段對付,包含:逼辭行政、調換系所、考評不及格,甚至到現在的完全不排課程,惡意要資遣我。我遵從教師法規定,積極維護學生受教之權益,並嚴守職分,本於良知,發揚師道及專業精神。然而,不願意同流合汙,學校就以資績排序將我資遣,工作權招致踐踏,這還有公理正義嗎?
  3. 南亞學院召開的教師安置委員會,不符合安置辦法規定與程序:學校在111年3月15日召開教師安置委員會,要將我從通識教育中心轉調至三系合併後的新系休閒與餐旅管理系支援,卻完全未通知我出席,也沒按安置程序給予聲明機會。學校又在111年6月13日召開運動類教師座談會,用詐騙手法,強調是以「支援」來到合併後的新系。我於111學年到休閒與餐旅管理系「支援」,而支援結束後應歸建回原單位,學校卻在112學年以「本校教學單位中已無通識教育中心,故無法輔導遷調任何教師至通識教育中心任教。且從111年12月22日教育部核定後,也沒有專兼任教師」,要來資遣我。然而校內網頁仍有通識中心,且還有法規及課程。學校說通識教育中心沒有教師,但教育部資訊公開平台證明,南亞教務處通識中心在111學年有19位兼任教師,112學年也還有16位兼任教師,校長連信仲明顯公然說謊。甚至學校還要求我轉調到教育部未核准通過的「體育教育中心」,學校稱,「若有申請願意輔導遷調至「體育教育中心」,學校尚不會辦理資遣案」。此證明學校以威脅恐嚇的手法,逼迫我轉調到不存在的單位。
  4. 南亞學院不顧教學品質:學校稱「休餐系教授體育相關課程老師計有5位,且開設體育課共16節,體育課程不足」。然而在學校刻意安排下,僅有我完全沒有課程,其他教師都達到基本鐘點,甚至系主任還大幅度的超鐘點,明顯與學校說只有16學分可分配不符。且5位教師中,只有4位教師的碩士學歷是與體育相關,學校竟安排資格不符的教師授課夜間部體育課程。學校稱招生員額不足、鐘點數不足,實在是因為「營區專班受到教育部以扣減獎補助款及不得招收營區專班學生為懲處」;以及「於110-2學期至112-1學期之排課,一、二級主管無減授鐘點」。學校文件證明,是被教育部減班懲處,以及圖利一、二級主管超鐘點所致。學校自己違反「南亞學院教職員兼任行政主管職務加給暨工作津貼標準」規定,兼任行政主管職務給予教師減免鐘點、職務加給及工作津貼。系主任每月已領取10多萬優渥的薪資,且只需授課5個鐘點即可,卻貪圖鐘點費,犧牲學生與教師權益,前述營區專班即是最好的例子。本系現在涵蓋的班級數有14班,在11位教師中,僅剩9位編制內教師,教師員額吃緊。以下為112學年第1學期休閒與餐旅管理系體育背景教師的鐘點時數:

 

112學年第1學期休閒餐旅管理系體育背景教師鐘點時數

姓名

職級與行政職務

鐘點數

備註

陳OO

副教授兼系主任

14

弊案主導人、兼主任僅需5鐘點

姜OO

講師

14

超2鐘點

董OO

講師

12

 

劉OO

講師

12

學歷資格不符合

吳老師

講師

0

 

 

  1. 南亞學院五專課程,併班情形嚴重:學校尚有五專體育課程,依照教育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專科學校五年制前三年體育實施辦法」「學校應聘任合格體育教師,擔任體育教學及協助推動全校體育活動」。個人是南亞體育教師中唯一具備合格中等教育教師證的教師,所以資格上應優先安排五專體育課程。且「體育課之教學,除原班授課外,每班人數,不得超過各級學制各該年級班級學生人數規定」。五專前三年體育課程比照高中職課程,應採原班上課,併班上課即是重大教學品質缺失。
  2. 南亞學院四技課程,併班情形嚴重:學校112學年第1學期日間部四技新生班招生有6個系7個班級,總共只開設4個班的體育課程,修課人數分別為63、52、61、64,且選項只有桌球、羽球,校內也沒有足夠場地可以容納這麼多學生同時間上課。現在新的第2學期,學校將體育課程從上學期的16學分,更肆無忌憚的併班到剩下12學分。
  3. 學校的資績排序,卻淪為犯罪及整肅異己工具:學校以資績排序來做教師排課的優先順序,而最後一名要被資遣,然而資績排序是不看授課專業的。系主任參與營區專班弊案,資績排序竟還可以拿到全系第一,而教評委員,有參與弊案者也能拿到高分。這些犯了滔天大罪的人,在正常學校一定是解聘並移送法辦的,其惡行比前南榮科大校長黃聰亮販賣文憑還嚴重,卻可以在南亞資績排序拿第一。這不正常的資績排序,猶如韓劇金字塔遊戲,以投票方式來霸凌教師。
  4. 教評會主席連信仲於110年8月就任南亞校長至今,因為包庇約聘副校長羅時逢冒名,致使南亞在110學年度技專校院評鑑中,未能全數通過,甚至造成一般民眾受騙受害。評鑑報告指出:「學校前任董事長在現任董事長缺席之情況下,仍在學校重要場合(例如新任校長交接典禮)以董事長之身分主持活動,已影響學校內部控制之管控環境,亦易誤導社會大眾」。副校長羅時逢在營區專班弊案中,是扮演關鍵角色。羅時逢也是一位經過蘋果日報及鏡周刊多次報導,極具爭議的人物,且教育部、及評鑑委員,皆查出羅時逢有重大問題,學校還因此被列計重大行政缺失,及扣減獎補款之嚴厲處分。連信仲校長聽命於羅時逢,而無視教育部法令,難怪連信仲擔任校長後,學校多次被查核教學品質有問題,也因為包庇羅時逢的不法情事,被評鑑委員糾正,學生人數更是腰斬到僅剩1900人。去年學校也用相同手法來資遣企管系教師,幸好教育部明察秋毫,駁回學校資遣案。教評會有多名委員參與營區專班舞弊,這些人連同羅時逢,皆是犧牲教學品質的慣犯。陳情人因為不願意去營區在職專班行違法之事,甚至在會議中向校長連信仲提出檢舉,學校便將陳情人列為汰除教師,被資遣。南亞技術學院資遣處分純係蓄意整肅報復,望教育部主持正義,深入瞭解冤情,以障人權而維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