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教師的權利會不會被《教師待遇條例》賣掉?

 

於今(2015)年5月22日三讀通過的《教師待遇條例》,因為之前教育部刻意在第17條加上一個「得」字(亦即「私校教師的加給部分,與公校脫鉤」),引發了高教工會的強烈抗議;經過工會的努力,終於把這個「得」字拿掉,私校與公校教師的待遇也總算有了一個共同的基準。通過之後,教育部也隨即展開《施行細則》的制定。

(詳情請參見:http://www.theunion.org.tw/news/566

但第17條是不是《教師待遇條例》唯一的問題呢?全國教師是否從此就可以不用擔心自己的權益受損了呢?

事實上,高教工會認為,這個條例還有諸多潛在的問題,教育部很可能在制定《施行細則》時繼續出賣大家的權益,需要大家一起來關心與監督。以下,工會先列舉下列幾點,提供全國教師進一步思考這部法令的問題:

 

一、校方可以透過發放聘書時,故意降低你的待遇?

我們看到條例的第17條說:「私立學校教師之職務加給、學術研究加給及地域加給,各校準用前三條規定(即公校標準)訂定,並應將所訂支給數額納入教師聘約;私立學校在未與教師協議前,不得變更支給數額。教師加入工會者,得授權由工會代表協議」。

現在問題來了,何謂「協議」?如果校方透過發放聘書時,故意在聘約上降低你的待遇,而你可能(一)「沒注意看」,或(二)「為求保有工作不敢不應聘」,那麼,你的加給(注意:大專教師的「學術研究費」佔了薪水的一半以上)可能就縮水了。最令人擔憂的是,依據我們對教育部的了解,它很可能在制定《施行細則》時,把所謂「協議」的定義放寬解釋,賦與校方操作「協議」的空間,讓教師失去「對等協議」的機會。

高教工會要提醒各位私校教師,在許多的學校已經發生校方片面修改聘約,教師簽下回條之後,才發現受騙的情形了,請千萬不要誤以為是工會在危言聳聽,這類事件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最保險的作法是加入高教工會,授權由工會幫你協議,才不會在未來造成憾事。工會擔心的是:萬一各位簽下了不合理的聘約,我們能爭取的空間真的就很小了。

 

二、「年終獎金」會消失嗎?

根據目前第18條第1項:「公立學校教師之獎金,政府得視財狀況發給;其發給之對象、類別、條件及程序等有關事項之辦法,除其他法律另有規定外,由教育部會商其他相關機構後擬訂,報行政院核定」。第2項則說:「私立學校教師之獎金,除由政府依相關規定發給外,由各校視教師教學工作及財務狀況自行辦理;其發給之對象、類別、條件、程序及金額,由各校定之」。

事實上,在這幾年內我們已經看到高等教育逐漸往市場的方向傾斜,而且已經有許多私立學校把年終獎金跟惡質的「教師評鑑制度」綁在一起,成為整肅校內不聽話教師的手段。這條法令通過後,不管是公校或是私校,全國教師都可能會面臨一波年終獎金「調整」的現象,很可能是:財務狀況不好停發年終獎金、「計算基準」改為本薪、考績或評鑑標準更不合理、把不同職務等級教師差別待遇…等,美其名為「績效與彈性」,其實骨子裡是企圖「控制與操弄」教育人員;而公校教師也不見得能置身事外!

如果法令如此,為了維繫教師之間的平等待遇與尊嚴,避免階層化影響學術自由的發展,惟今之計,除了修法之外,全國教師只有全面加入工會,透過《團體協約法》賦與的權利,與校方集體協商,簽訂平等的契約,才有可能自救!

 

三、「放半薪假」:校方惡意解雇以降低成本?

根據目前第19條第3項:「停聘、解聘、不續聘或資遣之教師,依法提起救濟後確定回復聘任關係者,其停聘、解聘、不續聘或資遣期間未發給之本薪(年功薪)應予補發」。這條例法完全是在鼓勵惡質的校方「放半薪假」!

怎麼說呢?因為在現實上有許多學校以「少子化」為藉口,刻意透過「限期升等」、「評鑑未過」、「違反聘約」、「系所整併」…等作法將教師非法解雇。部分願意爭取自己尊嚴的教師,經過非常漫長的努力,好不容易爭為工作權後,本來都可以補發包含「學術研究費」等全部待遇,畢竟非法解雇的責任在於校方而非自己;但這條法令卻等於是替校方開了一個節省成本的後門,讓教師單方面承受失去工作的巨大損失,即便教師自己完全沒有犯下任何的錯誤!

工會強烈要求這條法令必須修改為:「教師依法救濟並且復職後,校方必須全數發放包含各種加給與獎金的所有待遇」!否則等同於放任校方惡搞,教師工作權更岌岌可危!

綜上所述,目前通過的《教師待遇條例》本身即有許多問題存在,更何況當前教育部已經刻意的在惡整教師的工作權與勞動權益了。除非我們全國教師一起監督,否則它所制定出來的《施行細則》,恐怕會比我們想像的更為惡劣。相信大家在教師待遇條例的制定過程中都看到了,明明法律上就沒有「得準用」這種用語,但教育部卻刻意用個「得」字區別公私教師的待遇,而且被指正後還傲慢到不承認自己的錯誤;高教工會呼籲全國教師,為了自己的工作尊嚴,只能團結加入工會自救;否則,憲法上所保障的教育工作者的尊嚴與基本工作權,未來都將被教育部踐踏了!

高教工會經過這次《教師待遇條例》制定過程中的抗爭中,很清楚的看到一件事:教師若是團結在一起,就真的可以改變現狀!團結在一起,我們都可以為台灣的教育環境盡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