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新陸生高昂住宿,轉進董事會家族私人口袋?!檢調應徹查是否不法! 強化私校公共監理機制刻不容緩!

       

       台灣大專學生有七成就讀於私校,而私校體質、董事會的公共監理機制是否健全,對台灣的教育事業有著深遠影響。根據過去的經驗,多所私校都曾爆發過董事會席次買賣、浮濫支領報酬、圖利特定人、非法借貸、挪用校產、逃漏稅…等弊案,例如:大漢工專、崇右管理學院、健行工專、南開工專、東方工專、親民工專、華夏工專、精鍾商專、立德管理學院、新竹中華大學、景文技術學院、高苑技術學院、輔英科大…等都曾發生過類似事件。我們認為,這類私立大專校院的弊案,主要是因為缺乏有效的公共監理制度,導致董事會公私不分,將校產與私產互通所導致的結果。也因為教育部未負起建立公共監理私校董事會機制的責任,導致私校董事會有了獲取利益的各種機會!  

         今年五月底,高教工會世新勞權小組於校內行政大樓前召開「反剝削!要宿舍! 反對坑殺陸生!要求世新正視學生住宿權!」記者會,對於學校超收陸生住宿費表達嚴正抗議,並要求校方應公開說明「小九份」、「紅樓」、寶慶街等宿舍的產權,及其租賃的原始租金。而經高教工會進一步追查,發現這三棟陸生宿舍建築皆屬「流傳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而此公司據了解為世新大學家族相關人所有。若此屬實,世新校方極可能是向董事會家族租賃不動產作為陸生宿舍,同時向陸生收取高昂住宿費後,轉入私人口袋。

        對此,高教工會於今(9/17)上午召開記者會,質疑陸生高昂住宿費非但不當,且世新董事會家族恐有中飽私囊的嫌疑,要求世新董事會儘速公開說明,教育部與檢調單位更應儘速介入調查,澄清外界的疑慮!高教工會強調,台灣長期缺乏對私校董事會的課責、財務資訊以及關係人交易等極其不透明等問題,許多大專私立院校屢有「校產通家產」等陋習,這是整體台灣高等教育環境的沈屙。工會嚴正呼籲教育部應當建立一套有效的私校公共監理機制,改革《私校法》刻不容緩!

 

陸生宿舍三坪大每月收取一萬六租金

        世新大學上學期招收約莫七百名陸生交換生,在校方安排下,分佈在世新山莊、世新會館、「小九份」、「紅樓」、寶慶街…等宿舍。其中,除世新山莊及會館為校產外,「小九份」、「紅樓」、寶慶街等為校方對外承租之宿舍。世新勞權小組成員表示,以「小九份」為例,一間約三坪大小的宿舍,每月租金卻高達一萬六千元[1],遠高於校園附近的租屋行情兩倍以上(見表格一)[2],在折算坪數下來後,世新陸生住宿費甚至比台北帝寶還要昂貴!勞權小組嚴厲譴責世新校方對待陸籍學生的作法,呼籲校方應當立刻調降住宿費用。

表格一、學校宿舍及陸生宿舍比較表

 

世新校內學生宿舍

世新租賃校外陸生宿舍(以小九份為例)

周圍一般住宿行情(見附件四)

坪數

7~8坪

3~4坪套房

6~8坪套房

住宿

人數

4人

2

2人

每人租金

每人2,112元/月。

(10,560元/學期)

每人8,000元/。(40,000/學期)

每人3,750-4,000元/月。

每間租金

8,448元/月

16,000

7,500~8,000元/月

每坪月租

1,056-1,206元/坪

4,000-5,333元/坪

1,000-1,071元/坪

水電費

含水電

含水電。超過一定額度後,每度五元計價

含水不含電

傢俱

床、書椅、衣櫃、冷氣

共用衛浴、電視、交誼廳

床、床墊、桌椅、冷氣、小型衣櫃、冰箱、電視、獨立衛浴

床、床墊、桌椅、冷氣、衣櫃、電視、冰箱、獨立衛浴

 

陸生高昂住宿費轉進董事會私家人口袋?!

 

關鍵的問題在於:高教工會查詢「台北市地政資訊系統」後發現,「小九份」(台北市試院路628、「紅樓」(台北市試院路14418、寶慶街(新北市寶慶街42等世新向校外承租的處所的地籍資料(附件一),竟皆屬於「流傳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所有。進一步檢視該公司之董監事組成(附件二),在其出租不動產給世新大學期間,其公司董事長為陳秋吟女士(附件三),據傳為世新副董事長周成虎岳母的姐妹,屬三等親(也就是周成虎配偶張瀞文的阿姨;而周成虎正是世新大學董事長成嘉玲的兒子)

 

不久前,陳秋吟女士又從流傳文化董事長異動至正中書局(媒體曾報導正中書局屬於成家所擁有)擔任董事,正中書局董事長則為周成虎之岳母陳秋蓉。與此同時,流傳文化的代表人及董監事也有所調整,董事長換成原先是正中書局的蔡繼興。不禁讓人納悶:到底正中書局與流傳文化的董監事與世新董事會的關係為何?為何世新大學恰巧皆與「流傳文化」承租不動產,其是否構成未公開的「關係人交易」?有無不法利益輸送於其中?

 

以上學期(103下)世新大學招收約七百名陸籍交換生來計算,每名學生十萬元(含學費六萬、住宿費四萬),光是一個學期就為世新帶來約七千萬可觀的收入。其中,住宿費佔了兩千八百萬元。和上述所言之市價相比,「價差」每學期多達一千四百萬,一年就兩千八百萬。私立大專院校與董事會家族成員承租不動產,顯然不當;假若世新校方竟然如此操作,我們高度質疑世新校方極可能將陸生的高昂住宿費,轉入私家人口袋!有觸犯刑法第342條《背信罪》[3]之嫌疑。

 

高教工會呼籲世新董事會應對於尚待釐清陸生宿舍租金的問題,以及其關係人交易正式對外說明,給予學生、家長、教師與關心教育的社會大眾明確的交代!同時,我們也要求教育部與檢調單位對此相關帳目資料立刻介入調查,若有不法應立即追訴!

 

非營利教育事業淪為私校家族的斂財工具?!

 

高教工會副理事長管中祥也強調世新絕非個案,私校董事會家族掏空公產的不當舉措,已非新鮮事。今年一月初,世新副董事長周成虎的太太張瀞文,就曾被媒體披露:張瀞文自2006年起擔任正中書局總經理,經台北地檢署調查認定其任職期間,曾挪用基金會款項高達四千多萬元,包含購買不動產、支付澳門度假村住宿費、購買股票等。全案在她坦承犯行並回補挪用款項後,獲緩起訴繳交處分金六十萬[4]。如今,世新校方又再租賃張瀞文阿姨陳秋吟名下的流傳文化公司旗下不動產,再轉為陸生宿舍?

    

教育部長年放任!強化私校公共監理機制刻不容緩!

 

高教工會進一步指出,長年以來作為非營利事業的私立大學缺乏有效的公共監理機制,連最基礎的財務報表透明度,遠遠不如上市櫃公司。這有如下幾點:第一、董事會組成成員背景不明,長年為特定家族或集團所把持,容易「近親繁殖」,所謂「公益監察人」制度根本毫無效果。第二、現有所謂的「內控制度」,僅管制二等親內的關係人交易,方便有心人士的金錢操作。第三、私校每年的財務報表,不僅極為粗陋,而且缺乏細項,根本無法有效監理私校董事會透過各種方式獲取不當利益。第四、教育部所謂私校財務查核,經常流於形式,根本缺乏真正的調查,無法取信社會大眾。

 

高教工會主張,為了確保台灣私校教育的公共性,建立有效的公共監理已刻不容緩,我們認為:師生代表應進入決策參與、擔任真正監察人的角色,私校更必須揭露董事會成員的背景資料,關係交易的揭露範圍必須根據現實擴大,年度財務報表必須確保各項金額流向細節的可追查性,以改變無效的內控制度。

 

針對此次世新陸生宿舍一案,我們訴求:

 

一、世新董事會應立刻出面說明其承租之陸生住宿建築,是否為向董事會家族三等親所為之「關係人交易」,及其承租金額。若從中有不法利益,應返還世新大學。

二、世新所提供的陸生住宿費用,應不高於成本價格與周遭租屋價格。

三、我們呼籲檢調單位介入調查世新此案,釐清「校產通私產」的疑點。

四、作為主管機關教育部,應通盤檢視各私校董事會,要求董事會的人事名單、帳目細項資訊及關係人交易如實公開。並建立師生擔任監察人的有效制度。

 

新聞聯絡人:

高教工會執行秘書  高詩雯 0988213628

高教工會副理事長  管中祥 0928243458

 


[1] 世新陸生不分住宿地點,每人的學費加上宿舍費為十萬元,學費六萬元、宿舍費用四萬元。一學期五個月計算,平均每人每月八千元。兩人共用三坪大套房的空間,租金等於一萬六千元。

[2] 經租屋網查詢世新大學附近套房行情,在八千元以內,坪數自五坪至八坪大皆有,同時也包含床鋪、書桌、電視、衣櫃、網路、冰箱、洗衣機等設備(另可參考附件四)。

[3]刑法第342條《背信罪》: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