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立大專助理教授,將面臨「29K」條款!?未來私校教師薪給「打對折」也合法?立法院預定週二(5/19)將二讀通過《教師待遇條例》草案,其中條例第17條將原本〈私校法施行細則〉第33條第4項有關私校教師薪給「準用」公校的強制規定,改為「得準用」公校的任意規定。一字之差,為私校大開減薪巧門。
為此,18日(週一)上午,高教工會於立法院外召開記者會,嚴正呼籲:此條例若一通過,未來私校將可合法全額刪除教師學術研究費,例如私立大學聘助理教授,就是只給本薪29,435元,只要教師被迫接受,也沒有違法(參照表一)?既有的專任教師,每兩年「換約」時,也可恣意調降薪資?工會抗議:「得準用」的草案文字掏空既有保障、形同賤賣教師權益,立院若在乎私校教師權益,應當改回為私校教師薪給「應準用」公校,不得縱容私校「打對折」!
表一、《教師待遇條例》制定前後,私立大專教師薪給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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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俸 |
學術研究費 |
制定前:「準用」公校薪給 |
制定後:「得準用」公校薪給,下限僅剩本俸 |
助理教授 |
29,435 |
39,555 |
68,990 |
29,435 |
副教授 |
33,430 |
45,250 |
78,680 |
33,430 |
教授 |
39,090 |
54,450 |
93,540 |
39,090 |
講師 |
25,435 |
31,145 |
56,580 |
25,435 |
製表: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記者會並邀請到永達技術學院退休講師賴福林,以永達上百位教師曾遭校方片面違法減薪、學術研究費「打五折」,導致權益受損達上億元、還在法院爭訟至今的親身實例,說明《教師待遇條例》若真的取消私校教師薪給「準用」公校的保障,未來肯定將有更多私校教師面臨減薪厄運,形同是「圖利私校條例」!
高教工會也將在當天宣布:工會將即刻起於立法院靜坐(週一上午11:00靜坐至立院下班,週二上午9:00繼續靜坐),並有兩位私校教師(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副教授陳政亮;輔仁大學心理系系主任、副教授何東洪)於靜坐現場落髮抗議,以展示鬥爭到底的決心。工會號召全國私校教師前來參與,反對立法院通過此種賤賣私校教師權益的《教師待遇條例》!一同監看、見證:究竟是誰出賣了私校教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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